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6篇
  免费   24篇
政治法律   100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4篇
  2014年   5篇
  2013年   6篇
  2012年   3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2篇
  2009年   8篇
  2008年   7篇
  2007年   5篇
  2006年   5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11篇
  2003年   5篇
  2002年   4篇
  2001年   2篇
  2000年   1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3篇
  1996年   4篇
  1995年   6篇
  1994年   2篇
  1993年   2篇
  1992年   2篇
  1991年   1篇
  1990年   2篇
  198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明确工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中的定位,对于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弱势群体的作用,实现建设和协调劳动关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通过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因和具体内容,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对工会如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劳动阐述笔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3.
4.
2008年9月28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举办了题为"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研讨会,北京、上海、南京和杭州的二十多位学者到会参加讨论。研讨会的主题报告人均为有多年国外留学经历且对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制度有长期关注的学者,深谙成文法和判例间的互动关系。本期热点笔谈集中展现了此次与会学者对于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研究成果,并期望这对于目前我国正在酝酿的案例指导制度会有所裨益。在此,特别感谢我校校友黄卉博士的协助约稿。  相似文献   
5.
法律行为“合法性”迷局之破解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律行为是私人创设调整其相互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行为,"规范性"是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法律对法律行为的调整主要表现为"效力性"评价,而非"合法性"评价。通行的法律事实体系理论将"事实性"界定为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这是一种错误的定位。将"合法性"看作法律行为本质属性的主张就源于这一错误定位。将法律行为看作是实现私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工具,区分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不同调整方法,认可私人作为创制法律规范的主体,必然要求抛弃以"合法性"为法律行为基本属性的错误理论。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尤其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发表以来,得到了更为迅速的发展壮大。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已日益被人们所认识。不久前,江泽民总书记为《证券知识读本》题写书名,并作了极为重要的批语,表明了我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试验期,并明确了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信  相似文献   
7.
8.
薛军  隋殿梅 《中国检察官》2003,(5):66-66,72
2002年10月初,我院民行部门受理了一起不服法院审判的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申诉人自称是村委会付主任,一九九九年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村委会主要成员提供个人存折担保贷款,用于向乡里交纳税款,担保期限一年、申诉人将存折交到信用社,信贷员说明担保期限一年;事隔数日,信贷  相似文献   
9.
10.
人格权的两种基本理论模式与中国的人格权立法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人格权的基本理论上存在一元论与多元论两种相互对立的理论模式。一元论认为只存在一个统一的人格权 ,它以概括的统一的人格利益为客体 ;多元论认为存在一系列具体的人格权 ,它们以具体的典型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一元论在实现概括保护人格利益的同时 ,导致法律规范的不确定性以及过于依赖司法个案判断 ,多元论能够在克服这些缺陷的同时 ,借助于民法其他制度实现对非典型人格利益的保护。中国的人格权立法应该采用多元理论模式。在民法典中采用多元理论模式的人格权立法时单独设立人格权编比较合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