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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本文从美国的版权法立法策略的历史变迁写起,分析研究了美国版权法的立法策略如何根据本国版权业的发展水平和需要而适时加以调整,在对美国版权法立法策略与版权业发展相互关系的研究后,认为美国版权战略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本国文化产业发展和保护本国版权产业利益,并且认为其灵活务实的立法运作机制值得我国在制定版权战略的过程中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2.
TRIPS争端解决机制下版权法之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TRIPS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员国之间解决版权纠纷的法律依据,TRIPS下的版权争端解决机制对版权法有重要的影响,使得版权法呈现出趋向化和本土化交互发展的趋势,TRIPS争端解决机制也对我国版权法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徐俊 《中国律师》2011,(6):28-30
为了在版权侵权诉讼中赢得胜利,版权人需要证明其主张的作品享有版权,受到版权法保护,而被告违反了版权法的规定,实施了版权所限制的行为。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后。版权侵权判定主要围绕两个环节展开。  相似文献   

4.
王迁 《法学研究》2011,(4):86-103
为了实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中有关保护技术措施的规定,我国与许多国家的版权法均同时保护旨在防止未经许可观赏文艺作品或运行计算机软件的“接触控制措施”和旨在防止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作品等版权侵权行为的“版权保护措施”。但版权法保护“接触控制措施”的正当性存在极大争议。不应以“接触控制措施”能够直接保护“复制权”(防止“临时复制”)和“接触权”以及间接保护版权作为版权法对其加以保护的正当性基础。因为中国版权法不承认“临时复制”为复制行为,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接触权”,并且只有部分“接触控制措施”能够间接保护版权。版权法保护“接触控制措施”的正当性在于其可保障作者等权利人在版权法中的正当利益,即从他人对作品的利用中获得合理报酬。根据这一正当性理论,如果某种“接触控制措施”无法保障权利人在版权法中的正当利益,版权法就不应对其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5.
2011年,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Psystar与苹果公司之间长达三年的诉讼长跑作出终审判决,认为苹果公司并未滥用版权,维持了地区法院对Psystar公司下达的永久禁令。两级法院对版权滥用的认定都采用违反反托拉斯法标准。本文分析了法院如果采用版权法的公共政策标准有可能产生不一样的判决结果。同时结合版权法的宗旨和违反反托拉斯法标准自身的局限性,提出我国应在版权法范畴内确立和发展版权滥用抗辩原则,并坚持适用公共政策标准。  相似文献   

6.
沙俄时期的版权法直接借鉴了法、德等国的法律,1911年版权法达到了西欧国家的保护水平。十月革命后,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与法律框架下,版权法屡经修改,在基本保留欧洲版权法律框架的基础上,保护水平不高,公法化倾向明显。但是,按照苏维埃所理解的表达自由,苏联当局一直实施严厉的言论审查,作者受到迫害,文化遭遇整肃,版权法没有实现其应有的效力。相反,在专制主义体制下,现代版权畸变为政治特权。  相似文献   

7.
随着技术演进和发展,为个人目的而使用版权作品的性质随之变化,从排除在版权法调控范围之外到受到合理使用的质疑。各国对此所采取的立法措施有私人复制补偿金、版权集体管理。网络环境下个人使用问题尤为复杂,对版权法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第三人责任制度的运用和发展为解决个人使用难题提供了又一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8.
试论“合理使用”原则在数字化技术环境下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理使用”,作为版权法领域始终存在的“症结区域”,被认为“定义太有弹性而几乎无法下定义”.其内涵一般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使用的作品,可以不经版权人的许可,不向其付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并不得侵犯版权人其他权益。这一制度体现了版权法的宗旨,是平衡版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的硅码。同时也是各国法官在判定是否侵犯版权时最感困扰的问题之一。合理使用制度是版权法重要的一部分,当技术进步与版权法产生微妙的互动时,“合理使用”也应“责无旁贷”地自我完善以适应现实的需要。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当然是合理使用制度无法…  相似文献   

9.
周林 《北方法学》2015,(6):29-37
《欧洲版权准则》是由欧洲数名顶尖版权专家耗费8年时间于2010年完成的。制订这个准则的目的是增强欧洲版权法的透明度和一致性。起草者希望这部准则作为欧洲各国版权立法的参考和示范,能够协调和统一欧洲未来版权立法的标准。但是,这个准则在学术界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当前从信息法角度,结合信息技术的发展及我国版权立法和司法实践,对这部法律文件的特点、优点和不足进行分析,着重对网络环境下版权制度的变革和发展,做出评价和展望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0.
版权质押合同及其质权人的利益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瑛 《知识产权》2001,11(3):24-26
版权利用是版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版权利用使得著作权人的利益、传播者的利益和使用者的利益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版权法的目的和理念。在版权利用过程中,合同普遍存在,版权质押合同是其中主要的一种形式。本文将就版权质押合同的成立条件、版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效力及质权人利益保障等问题阐述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1.
美国的版权产业和版权贸易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尚永 《知识产权》2002,12(6):43-46
版权产业和版权贸易是知识产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2002年4月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近10年来,美国的版权产业在美国经济中迅速崛起,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产业部门,并极大地促进了版权贸易的发展。 一、版权产业的由来 美国的版权产业是指以版权为基础的产业部门,例如新闻和图书出版业、各种电脑软件设计制造业、影视音乐和电视节目制造传播业等等。这些部门的产销活动与版权法息息相关,它们以版权法的强有力的执法保护为生命线,这是版权产业最本质的共同特征。  相似文献   

12.
版权是否保护作品的内容,这在我国版权立法、司法实践及版权理论中尚有许多争议。笔者认为版权不仅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也保护作品的内容。版权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创作者对其智力劳动成果(即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从而刺激文化科学事业的进步,满足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分析版权保护程度问题时应持一种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因为版权法诞生在近三百年以前,如果说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什么变化的话那也是必然的。版权产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即活字印刷业出现,作品主要以书面的形式来满足社会  相似文献   

13.
陈立风 《法学》2012,(4):51-57
如何采用版权法律适用规则一直是版权法和冲突法领域争论不休的问题。版权法学者倾向于以国际统一版权立法及其法律适用规则来解决版权法律冲突;传统冲突法学者则更加希望将版权问题分割为不同方面,分别采用不同的法律适用规则。冲突法学者长期以来对版权冲突法问题的研究多以传统冲突法的思维为基础,缺乏对国际版权统一立法现实状况和实践的考察。从国际版权公约以及各国对版权冲突法的现实态度来看,"保护国原则"应是现阶段更为适合的版权冲突法原则。  相似文献   

14.
卡通角色是否为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一直存在争议。日本、美国都通过判例的形式肯定了卡通角色的版权性,对卡通形象的复制、抄袭构成版权侵权。作为版权法保护的作品要具有独创性,而独创性的判断是一个综合性的因素,即要体现作者的个性,又要付出一定的劳动,还要有成果的产生。  相似文献   

15.
我国版权边境保护措施的立法完善傅绪桥越来越多的侵犯版权的产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妨碍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为使国际贸易不受侵犯版权行为的扭曲和妨碍,有的国家在版权法中或以单行法的形式,规定版权边境保护措施。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参与国鉴署的...  相似文献   

16.
绪论数字作品:一种新的版权客体(一)版权法的沿革与数字技术纵观版权法的历史,版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自作为现代意义版权法开端的英国1710年的安娜法令始,版权法已历经印刷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和数字技术的三次重大飞跃。  相似文献   

17.
中国版权史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中国版权史时 ,至少应当考虑复制技术、作者地位和外来影响等三个方面的因素。印刷术的发明给文化成果的保护提出了不同于手抄时代的新课题 ,促进了现代版权观念的产生。复制技术对文化成果保护的挑战在 2 0世纪 70年代再一次影响了中国版权法的发展。中国古代文人所持的学术与政治一体的传统以及第一代领导人对知识分子作用的估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共和国之后知识分子的命运。近代中国第一部版权法是在西方列强的敦促下完成的 ,在之后的岁月里 ,美国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版权法发展的走向.  相似文献   

18.
版权法发端于印刷术,之后不断随着新的作品表达形式和传播技术的出现而发展.在这方面,版权法经历了从印刷技术、广播技术再到数字技术的演进.数字通信区别于传统的印刷和广播技术,它不再是模拟复制传播,而是脱离载体的信息传送.这样的转变改变了传统版权法的生态环境,原来的作品复制件交易演变成为无需载体的"内容"交易.于是,建立在依赖复制件控制基础上的版权法律制度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数字技术挑战,版权法有可能出现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一是重构版权法哲学基础,寻找适合数字时代的保护范畴;二是使版权法脱离版权决定一切的局面,走向对作品(内容)传播秩序规制阶段;第三,网络传播将成为作品的主要传播方式,网络传播权也成为版权的核心.如何深度地理解、研究数字技术引发的挑战,把握这一趋势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9.
我国版权法中对间接责任没有明确系统的规定。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版权间接责任问题时,往往只能借用民法通则框架之下的共同侵权制度,来弥补版权法上的缺憾。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间接责任问题日趋复杂,有关共同侵权的相关规定则日益显得过于单薄,不但对法院的司法实践缺乏明确的指导,而且在理解适用中容易产生歧义。《论中国版权间接责任制度的建立-兼论网络服务商责任制度的完善》一文的作者主张,在中国版权法体系中对侵犯版权的间接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在对间接责任加以规定的过程中,我国版权法可以进一步借鉴美国和欧盟等国家的立法经验,针对包括网络服务商在内的各种  相似文献   

20.
美国版权滥用原则的演进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版权滥用原则是美国版权法中一项颇有特色的制度,它作为版权侵权诉讼中的一种抗辩理由,最早于1990年Lasercomb案中得以确立。之后的近二十年中,尽管法院对该原则的适用仍存在一定争议,它的适用领域和标准等方面仍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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