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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应该说,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保险法以及海商法等在研究和实践中都有较为丰硕的成果,但是商法的基础理论一直相对薄弱。商法、民法和经济法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特别是商法和经济法各自又分别包括什么样的具体内容?构建独立的商法部门和商法学科依据何种理论和现实基础?又有怎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事商事实务和进行商法教学研究的时候都会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在认真研读了顾功耘教授主编的《商法教程》之后,对上述问题会有清晰的认识。《商法教程》一书在对商法基本理论的阐述上,较全面地反映了国内对商法基础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2.
商法的价值、功能及其定位──兼与史际春、陈岳琴商榷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在封建自然经济解体之前,商法只能以习惯法、商人自治法的形式存在。商人习惯法上升为国家制定法的内在因素,在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建立和发展。商法是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需要而存在的,也是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完善的。商法的功能在于,对民法个别规定的补充、变更以及创设商法理念的新制度,并以独特的营利调节机制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与经济法有着完全不同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商事主体和商行为是商法的基本范畴和商事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3.
本又认为,经济法是经济社会化和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日趋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必然结果,它将公法和私法的手段融这一体,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法律部门。商法与民法一样,属于私法范畴,奉行“政府不干预原则”,它不可能被改造成“经济法”,也不可能代替经济法。现实的经济制度和中国近现代民事立法的“民商合一”传统,决定了我国当前并无在民法之外另立商法部门的客观条件和法学基础。作者的结论是,民法基于其性质,是任何市场经济社会中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也具有基本法的地位。这是一种关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的”二元价值观”。  相似文献   

4.
于杨 《行政与法》2014,(12):85-88
当前,我国正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法的完善与发展对未来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与规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经济法与宪法、民法、商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协调关系后认为,只有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在相互协调中共同发展,才能实现经济法的与时俱进,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国际商法是否能够独立于国际经济法而自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直是国际法学界争论的热点。本文通过对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关系、法律部门的划分方法和国际商法独立的必要性三个方面,阐述了国际商法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6.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是存有争议的。许多学者对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从各个角度做了分析,或从起源,或从功能,或从调整方式等角度做了分析。本文从经济法与商法的价值理念方面对经济法与商法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国内有关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问题主流观点的分析,界定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以及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它们之间的关系。认为国际商法应该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未来国际法将形成国际商法、"小国际私法"、"小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四门分支相互独立的格局。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民法与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理论入手,分析了两种主体之间的联系,并将自然人、法人以及国家在民法与经济法当中的地位进行比较,明晰经济法与民法主体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李娟 《中国律师》2003,(6):57-58
一、票据抗辩限制 (一)票据抗辩的性质 票据法作为商法的组成部分,遵循商法的基本原理,同时,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票据法也与民事法律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票据的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有许  相似文献   

10.
在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中,各国的特定历史背景占据了重要地位.同时,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发展也不容忽视.中世纪商人法的出现使民商分立立法模式的建立有了可能,但即使在大陆法系国家对民商分立也并非得到贯彻,民商合一模式成为当前的立法主流.有没有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丝毫不会影响商法学科的发展,而有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才是商法存在与否的关键.在我国,制订<商事通则>不具有必要性与现实性.  相似文献   

11.
<正>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核心的和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一、争论仍然很大。有的同志认为,由于《民法通则》的颁布,经济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之争,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据我所知,目前,我国法学界对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争论。首先,对这个问题要不要争论,就有不同的认识:有的同志认为,民法通则已经明确了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此类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只能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了。从而认为,没有必要再对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进行讨论,否则,就是与现行立  相似文献   

12.
民法是私法,它以规范私主体、私权利、私行为、私责任和自力救济为主要特征;民法随时代不同而有不同特征,作为私法传统民法的基本特征在现代社会已经被大大地修正。现代民法实质上是已经商法化、甚至公法化的民法。但是,由于中国缺失民法传统。因而尽管世界民法已经走向现代民法.但是,中国的民法仍然应当坚持公私法的划分,在民法是私法理念上建构中国的民法,同时在确立民事主体地位、明确民事权利的基础上,建立限制权利行使,规范主体行为的商法、经济法体系。这样的定位对于中国法律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自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法学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长期以来人们争论不休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以及与民法的边界问题变得明朗化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有人形象地说:民法是“市场之手”有  相似文献   

14.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异同及其对我国民商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赵万一 《法学论坛》2003,18(6):12-21
民法和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其区分依据除了要考虑法律的调整对象之外,立法价值取向的差异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民法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公平,立法上采取的是公平优先原则;而商法的最高价值取向则是效益,立法上采取的是效益优先原则。正确认识民法和商法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无论对于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经济法是一种社会本位法,相对于民法、商法、行政法,具有自己独特的价值。本文以经济法学的独特法律观入手,从应然角度揭示经济法的价值观。具体分析经济法的价值体系,为立体地了解经济法的独特价值提供借鉴。通过对现今中国存在的经济法研究和法律建设进行综述和评价,展望经济法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是诸多理论争议的根源。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以来,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基于现实社会的需要和民法等其他部门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局限性,通过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的研究,总结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四个方面:1.企业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  相似文献   

17.
民法、商法、经济法产生于市场经济中,同时又对市场经济起着调整作用。契约自由、产权制度、竞争自由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三大基本原则,构成市场经济的三大支柱。这三种制度不是各自独立的,契约自由、产权制度与竞争自由之间虽然存在冲突,但在市场经济中相辅相成,相互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市场经济中,民法调整社会关系主要依靠任意性规范;而经济法是由大量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组成,并规定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制裁。一方面,民商法保障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经济法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体现社会公平,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  相似文献   

18.
同样作为调整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民法与经济法的对立统一关系一直备受争论。本文以效益价值为分析问题的出发点,通过解析效益价值在民法和经济法中的地位与实现,实现两者的区分,同时寻找两者的和谐统一之路。  相似文献   

19.
商法中的债权人保护是一个与民法密切相关的问题,但两者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民法作为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般法,对于债权人的保护本身已经有了十分详尽的规定与安排,但是在作为商法中的公司法依然存在着特殊的对债权人的保护制度。厘清两者对于债权人保护的关系,并以公司中的清算程序为例进行分析和比较,可以得出债权人保护在公司法上的准确定位,也能更好地理解商法作为独立一门法律科学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国际经济法基本问题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的广义国际经济法可以再进一步分为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即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为国际经济法,调整跨国私人商事交易关系的法律为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际裁决和国内涉外经济法,其中,国内涉外经济法是基础渊源,国际经济条约是主流渊源,国际经济习惯处于边缘地位,国际裁决则具有重要地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主权、非歧视、互惠互利和适度开放市场原则。布雷敦森林体系的建立标志着国际经济法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随后60多年,随着国际经济情势的变化,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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