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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公民体育权利是人权的基本组成部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当前.我国政府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主要推进者,但存在政府行为"失范"等问题.亟需改革;快速发展的生产力为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但公民可利用的体育物质资源不充分,亟需丰富;不断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坚实的法律基础,但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而随着<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和社会的进步,公民体育权利势必逐步得到充分的实现.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加快我国迈向体育强国的步伐.  相似文献   

2.
体育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残疾学生体育权利对其发展自身、立足社会和融入社会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借鉴美、英国家残疾学生体育权利保障立法的经验性成果并与我国"以法护权"系列立法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保障残疾学生平等体育权利在立法方面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提出明确平等体育权利,完善立法形式,建立特殊教育法,加强配套法律建设和完善救济制度等建议,来完善我国残疾学生体育权利保护立法,以期对残疾学生平等体育权利提供切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3.
以实现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的新发展,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来探讨现阶段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的困境和发展重点。研究结果表明,应将加大力度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完善体育法等法律保障;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加大体育权利的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三个方面作为今后公民体育权利的发展重点。  相似文献   

4.
从提倡到保障:新中国体育权利立法的发展与期待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治的基本内容是保障人的权利.新中国建立以来,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提倡国民体育的条款,到2009年<全民健身条例>对保障公民健身权利的明确,呈现出我国公民的体育权利在国家法治进程中不断进步的历史足迹.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民众健康不断创立法治保障的基础上,随着改革开放和人权事业及其立法的发展,公民的体育权利逐渐成为我国公民权利体系的重要内容,最终以明确的法律语言宣示了公民的体育权利,将公民体育权利的法治保障发展到新的境界.而迈向体育强国,则需要进一步依法实现广大公民对体育权利更加充分普遍而真实的享有.  相似文献   

5.
国际人权视野下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的法学诠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从国际人权的角度,探讨了公民体育权利的基本涵义和性质。公民体育权利是从生命健康权、社会文化权、社会经济权和社会发展权等基本人权中引申而来的,是由法律法规确定的,每个公民或者组织通过体育锻炼或运动竞赛的方式。享有身心健康或精神荣誉等利益的意志和行动自由;公民体育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在我国属于宪法权利。  相似文献   

6.
《体育法》是国家关注人民健康的一部法律,是保障人民群众体育权益的法典。体育法必须要在公民的健康权、国家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尽快完善体育法细则条款,突出人权保护的内容,并将赋予公民的体育权利具体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时至今日,《体育法》已经安然运行了这么多年,但一些条款仍然存在歧义,亟待对这些问题进行重新讨论及更正。  相似文献   

7.
《体育法》修改的核心是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   总被引:4,自引:4,他引:0  
体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属于宪法关于公民文化权利之范畴。鉴于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实现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体育法》的修改应以保障 公民体育权利为核心,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体育运动和进行与体育相关活动的权利”,并进而统一保障主体,明确政府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责任,改 《体育法》重体育事业发展的保障而轻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保障的弊端,补充对体育的个人利益保障条款,通过经费、资金保障,场所、设施保障, 人员、技术、信息、安全及其权利救济等方面的保障,并设立“国家体育文化日”,以实现公民的体育权利。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宪法中公民体育权利是受到立法的保障的,伴随着我国社会进程飞速发展,体育权利的立法问题得到了解决,目前已经纳入到我国宪法的运行体系之中,社会法制化建设的日益健全,是社会进步必然产物。对于如何保障我国公民体育健身权利已经成为了体育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了使公民可以享受到平等的体育健身权利,合理解决在体育运动时出现的各种纠纷。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以及对公民体育健身权利的一些主要见解,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立法保护的措施,并且希望可以帮助解决公民体育权利中所产生的纠纷。  相似文献   

9.
公民体育权利的内涵与法律地位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1  
张杰 《体育学刊》2006,13(5):14-17
根据体育活动的内涵、功能以及与人的发展的关系,研究公民体育权利的内涵和法律地位,认为:体育权利的内涵应该确定为:每个公民获得从事体育活动的资格、条件与技能,从事自己所选择的体育活动并且从中获益的权利。该权利由利益、资格、要求、技能与自由5大要素构成。公民体育权利是时代进步与发展的必然产物,为了建设节约、和谐与创新型的社会,实现公民的全面发展,应该提升体育权利的法律地位。从身体健康权和文化权利的角度看,体育权利应该属于宪法权利。  相似文献   

10.
权利保护视野下的体育法制建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体育事业发展要求加强体育领域相关权利的保护,体育权利涉及体育参与者在体育活动及体育事业中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对这些权利可以按照主体划分为体育人权、公民体育权利、运动员体育权利和体育产业权利等。从权利保护的角度看,我国的体育法制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包括权利规定不够系统,缺乏对大众体育权利的保护、权利宣传不足以及体育执法中侵权现象明显等等,所以必须以权利保护为核心,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相关权利的保护程度应成为评价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11.
新媒体转播体育赛事带给观众观看体育赛事新体验同时,也面临着新媒体侵权现象频发,侵权纠纷增多等诸多问题,由于国内外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性质规定不太明确,体育赛事新媒体侵权的司法判决也不尽统一。主要采用逻辑思维法及案例分析法将体育赛事转播权和体育赛事节目分开讨论,分析了国内外法律、司法判决和专家学者对体育赛事转播权和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认定。研究认为: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性质分析应该根据体育赛事项目类型具体分析,对抗性体育赛事项目纳入商品化权保护,艺术性体育赛事纳入著作权保护;体育赛事节目依据独创性高低具有"制品"和"作品"两种观点,体育赛事节目应向体育产业发达的美国看齐,降低体育赛事节目独创性要求,将体育赛事节目视为作品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体育赛事转播权权利主体归属于体育赛事组织、协会及联盟,体育赛事节目权利主体归属于获得授权的新媒体转播机构。  相似文献   

12.
姜熙 《体育科研》2021,42(6):58-68
基于某项生理指标,针对特定女性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限制是当前国际体育界极具争议的议题。尤其是“Dutee Chand案”“Caster Semenya案”的出现,使得以国际田联《雄激素过多症规则》和《性别发展差异运动员规则》(“DSD规则”)为主要代表的、针对特定女性运动员参赛资格限制的规则受到了体育界、医学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运用文献资料、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就特定女性运动员参赛资格限制规则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对特定女性参赛资格限制规则的歧视性,特定女性参赛资格限制规则与体育组织的上位规则、国际法、国内法的冲突,以及特定女性参赛资格限制规则的必要性和相称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认为,包括国际田联《雄激素过多症规则》和“DSD规则”在内的专门针对特定女性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限制的规则具有歧视性,并侵犯了特定女性运动员的健康权、隐私权,违反了基本人权保护原则,这些规则带来的限制、歧视以及对人权的侵犯与这些规则预期追求的目标不具有相称性。体育领域产生的公平竞赛权等专有权利不能超越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以寻求体育领域中隐性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途径为研究目的,通过案例分析、逻辑分析等方法探讨体育市场中赞助商权益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途径。结论如下:体育隐性市场行为尚未形成明确的法律界定;我国调整体育隐性市场行为主要依据《知识产权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条款,缺少针对性的法规。建议: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制模式,重要商标可进行行政化保护;探索以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视角来规制体育赞助市场的隐性营销行为。  相似文献   

14.
作为体育无形资产的重要内容,运动队集体形象有着独立于运动员个人形象的商业价值,其保护诉求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而日益强烈。探寻合理方式以切实保护其合法利益是目前新兴而迫切的问题。法律性质上,我国成文法中尚未规定集体形象权等说法,集体形象并不属于权利,而是属于权利之外的其他利益。保护模式上,其利益属性决定了其保护模式为行为规制模式而非权利保护模式,即通过禁止不正当利用行为而保护运动队集体形象权益主体的合法利益。具体规则上,在目前法无明文规定且该利益保护确有必要的情况下,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是已有尝试但仍待探索的做法,鉴于一般条款的原则性和抽象性,应强调这并非是一种无限制的扩张保护,而是一种严格考虑保护对象、被诉使用行为、损害后果等具体要素的有限制的适度保护。  相似文献   

15.
体育赛事组织者是指组织、策划体育赛事,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个人或组织。传播技术的发展使体育赛事的观众规模迅速扩大,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让体育赛事组织者面临权利保护的难题。鉴于我国当前无明确保护体育赛事组织者传播权的法律,以往的相关判决中常用体育赛事组织的章程证明体育赛事组织者对其体育赛事享有传播权。体育赛事组织的章程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由于赛事传播权属于绝对性权利,而体育赛事组织不具备立法主体资格,其章程规定不能作为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赛事传播权利的法律依据。对比他国采取的保护模式,认为我国可在《体育法》《著作权法》上明确对体育赛事组织者传播权的保护,同时权利人还可借助《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其对体育赛事节目享有的控制权。  相似文献   

16.
从实然和应然维度论证了体育权在国际上正在发展成为一项基本人权。从实然层面看,无论是各政府间法律文件,如有关国际人权条约,还是国际奥委会的《奥林匹克宪章》,无论是诸多国内立法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体育教育、体育运动和体育活动宪章》,都直接或间接规定或阐释了参与体育活动是人人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但体育人权不同于一般的体育权利,也不能为健康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工作权等现有国际人权所涵盖,它应当是一项独立的人权。这项独立人权从应然性上可归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哲学层面上讲,体育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身体潜能发挥和通过团体体育发展合作性和个人意志品质等;二是从法理上讲,速成习惯国际法理论为通过国际共识形成新的人权类型提供了法理支持。前述诸多国内和国际文件中所宣示的体育权支持了这种新型人权正在形成。  相似文献   

17.
运用文献资料法、对比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梳理相关概念、政策,认为创意保护是我国自主品牌赛事创新发展的基础。以美国、欧洲以及中国体育赛事创意保护为例,分析目前我国法规框架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对自主品牌体育赛事创意的保护实践。发现我国体育赛事创意确权存在产权保护力度不足、创意所有人保护意识薄弱和创意产权经营环节缺失三大困境。建议体育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在《体育法》修改中体现创意产权的保护思想,积极探索创意产权保护的新型举措;建议赛事组织者加强创意保护意识,围绕创意产生的不同阶段,实施科学的、联合的保护模式,达到尽可能全面的保护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创意产权交易流转的工作。  相似文献   

18.
体育强国战略下健康权的法治保障充分汲取“健康中国战略”与“全民健身战略”精粹,既切实保障个体健康权,又助力实现体育强国与健康中国协同并进发展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健康是人类永恒的追求,通过对健康权进行国际法、人权法层面的学理溯源,从主体、内涵、权利属性角度界定体育强国战略下的健康权,并提炼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评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关涉健康权的立法现状及不足,指出健康权法治保障的路径构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宪法及实体法层面完善体育强国战略下健康权保障的法律体系;二是从修订《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加快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出台、细化体育政策制定、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规范五个维度来优化体育视野下健康权的“软硬法”规范。  相似文献   

19.
运用社会学、法学和政治学的相关理论,以公民体育场地的使用为切入点,对公民体育权利的保障的第三方部门监督机制问题进行研究。研究认为:公民体育权利保障的第三方部门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民体育权利有效保障和实现的重要途径;公民体育权利保障的第三方部门监督的实现要以加强立法,提高第三方部门的法律地位为基础,以政府扶持为依托,不断完善内部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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