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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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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兴良 《法学研究》2008,(6):96-111
形式与实质的关系,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其在刑法学中的意义,可从犯罪的形式概念与实质概念、犯罪构成的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刑法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三个视角加以阐释。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应当倡导形式理性。因此,犯罪的形式概念具有合理性,犯罪构成的形式判断应当先于实质判断,对于刑法的实质解释应当保持足够的警惕。  相似文献   

2.
“但书”是对抽象危险犯进行适用性限制的唯一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刑事违法的实质解释:从社会危害中求证犯罪构成内含的可罚性基础醉驾是否一律构罪问题之所以出现如此激烈的观点冲撞,根本上是由于我国刑法理论对《刑法》第13条犯罪概念以及社会危害性与犯罪构成关系问题的认知一直存在严重分歧。只有在刑法理论上厘清这一问题,才可能准确框定醉酒驾驶犯罪构成的规范边界。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从《刑法》第13条有关犯罪概念的规范表述分析,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内涵的结合。  相似文献   

3.
本文首先对三大犯罪论体系进行了比较、鉴别和取舍,之后对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与犯罪成立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简要的分析。通说认为,犯罪构成就等于犯罪成立,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将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不认为成立犯罪的实际做法,而这种做法却也得到了刑法学理上几乎一致地承认,除了犯罪构成以外,实际上还存在着判断罪与非罪成立与否的第二个标准——社会危害性。笔者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犯罪构成并不能成为判断犯罪是否成立之唯一标准。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学者的主流观点一般将犯罪概念区分为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并且实际上坚持犯罪概念的实质定义,反对形式定义.本文试图以作者自己的视角和方式分别对犯罪概念的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它们重新作出评价.作者认为,犯罪的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实际上都包含着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内容,它们之间并不是绝对对立的;界定和评价犯罪(即解决犯罪概念/罪与非罪/定罪问题)时应该优先选择刑事违法性标准而非社会危害性标准.  相似文献   

5.
中国内地与澳门犯罪构成要素理论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国强 《政治与法律》2004,2(6):101-106
通过比较,笔者认为,内地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特征是将社会危害性排除在外,构成犯罪诸要素之间呈一种平面状态,无层次之分,主观责任之认定流于形式.而澳门所反映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之三要素,则不仅将社会危害性溶于犯罪构成理论之中,而且对行为之分析由形式到实质,由客观到主观,层层深入,尤其是在主观责任的认定方面,既看形式,更重实质.因此,就犯罪构成要素理论之优劣而言,中国内地的犯罪构成理论实有改进之必要.  相似文献   

6.
违法性是否为犯罪论体系的一个要件或阶层,是判断四要件与三阶层这两种不同犯罪论体系的最大差别所在。违法性作为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一个阶层,为认定犯罪提供实质标准;而在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中,社会危害性才是认定犯罪的实质标准,但社会危害性又不是犯罪构成四要件之一,因此,缺乏违法性阶层是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结构缺陷之一。从社会危害性到违法性的话语转变,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为基础对违法性论进行研究,将促进刑法学理论的发展。在违法性本质问题上的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之争,有助于我国违法性论的重塑。  相似文献   

7.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刑法理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试从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范畴的基本原理出发,仅从理论上对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内容与形式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容与形式。犯罪的内在要素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它是通过犯罪概念揭示出来的。犯罪构成则是这种内在要素的外部表现,体现了犯罪的形式。前者指出什么是犯罪,后者则进一步  相似文献   

8.
晚近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的五大误区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我国刑法学界对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存在着五大误区,即将大陆法系的构成要件概念等同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并以此批判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我国的犯罪论体系是实质而大陆法系是形式的;批判犯罪构成理论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在逻辑结构上优于我国;将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等同于构建新的犯罪论体系。作者分析认为,学界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误解以及由此展开的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批判是不合理的,指出从中国现行刑法理论的构架以及刑事司法运作来看,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基本适应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需要,它在总体上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9.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犯罪基本特征"和"犯罪构成模块要件"在转换语境后,其内容是相通的.犯罪构成由分则构成模块、总则明确构成模块和一定社会危害性模块组成(其理论可称"犯罪构成三模块说").犯罪构成模型主要有七种类型,每种犯罪构成模型均有其功能和欠缺.以科学犯罪构成模型的判断标准来判断,完整犯罪构成模型是最佳的犯罪构成模型.  相似文献   

10.
社会危害性在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地位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利敏  韩啸 《河北法学》2005,23(1):153-157
目前在刑法学界存在着社会危害性理论备受指责的现象,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应将社会危害性逐出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这是不科学的。我们应该运用立体动态思维的方式正确分析犯罪概念、犯罪构成与罪刑法定主义的关系,不但要保留社会危害性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将其明确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成立的条件,这样才是对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批判性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苏永生 《北方法学》2010,4(2):76-85
刑法是规范性、功能性和文化性的统一体。虽然社会危害性说与法益侵害说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刑法的功能性要求,但社会危害性说完全消解了刑法的规范性,而法益侵害说则忽视了刑法的文化性。因而,这两种学说在刑法规范意识较为缺乏且具有丰富的习惯法社会实践的我国民族地区的刑事法治发展中均陷入了困境。与此不同,形式违法性与实质违法性相结合的规范违反说能同时兼顾刑法的规范性、功能性和文化性之要求,有利于刑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因而在我国民族地区刑事法治建设中应当予以提倡,并应通过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来加以贯彻。  相似文献   

12.
当代风险社会及其构成要素,是互相联系、互相成就和互相影响的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共同知识场域。预防性立法模式在刑法立法实践中确立,预防型犯罪也被简化为安全的技术辅助。犯罪学研究的犯罪现象、原因和对策随之发生变化,其研究范式也便面临危机和挑战。针对预防刑法的“事前法”特征,对其进行研究的犯罪学也应转向“事前”犯罪学。事前犯罪学在传统的“现象-原因-对策”研究范式的基础上,更应进行问题意识和研究方式的转化,为预防性立法走向理性、科学和合理贡献知识。事前犯罪学理论知识,要进入预防性立法的决策场域,就应寻找适合预防性立法的犯罪学逻辑体系。其展现的知识逻辑和问题意识,不是要和预防刑法知识体系合谋,而是要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整合和构建恰当的研究范式和知识库存、跨学科借新智、打破传统事实学窠臼、遵守法治精神,据此走出困境,也为预防性立法提供根据。  相似文献   

13.
从刑事一体化的角度来看,贝卡里亚及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不仅是刑法学界的遗产,也是犯罪学的一笔丰厚遗产。贝卡里亚的犯罪学理论是建立在对前启蒙时代犯罪学的批判之上的,通过与前启蒙时代犯罪学的比较,可以发掘贝卡里亚对犯罪学理论的巨大贡献。系统整理贝卡里亚及其犯罪学思想,不仅是犯罪学对于学界的一种理论贡献,更是对于深度融合刑事法学各个学科,具有不可低估的学术意义。  相似文献   

14.
在企业的刑事归责问题上,西方国家传统上遵循的是以企业员工的行为和主观过错推论企业行为和主观过错的原则。如今,这一归责方式正在受到普遍的质疑和挑战,一种建立在“组织责任”基础上的理论正在兴起,并为企业合规引入企业归责原则确立了理论上的依据。我国刑法所确立的单位犯罪制度,面临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入罪标准不统一”“同罪不同罚”,单位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难以保持均衡,以及认定单位主观意志较为困难等方面的问题。唯有建立“企业独立意志理论”,将单位视为一种独立的生命有机体,承认其具有实施独立行为和具有独立主观意志的能力,才能走出上述困境,并将企业合规融入单位归责原则之中。  相似文献   

15.
刑法理论发展史上,经由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的对立纷争,罪刑关系经历了从罪刑均衡到"人"刑对应的演绎脉络。我国当代刑法理论确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藉由刑事责任论的建构和充实,较为完美地实现了罪刑关系范畴中行为考察和行为人评价的统一。梳理从罪刑均衡到罪责刑相适应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伴随刑法理论的发展,犯罪人逐渐实现从消隐到凸显的地位变迁。当代刑法学的发展方向,应是日益重视行为人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人格特征的评价。以此为视角,我国刑法学应从理论上更加重视主观因素和行为人因素的植入,在实践中更加关注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的评价和犯罪恶性的改造。  相似文献   

16.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科际界限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王牧 《中国法学》2004,(1):130-141
在犯罪学诞生以前,人们一直认为刑法学是研究犯罪的,所以在犯罪学诞生时两个学科发生了互相否定,致使它们之间界限一直不清;为明确两个学科界限,该文揭示了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论争及与犯罪学的联系,论证了两派分歧的本质和根源,提出了以学科任务确定学科对象、定义学科的概念,指出刑法学并不研究犯罪和刑罚本身,而是研究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定,犯罪学才是研究犯罪本身的科学。  相似文献   

17.
德国刑事政策的任务、原则及司法实践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德国是刑事政策理论的发祥地 ,也是刑事政策思想学说最为深刻、系统的国家。它将刑事政策的任务定位于 :基于不同时期的社会状况和犯罪态势指导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罚执行法律在内的刑事法律的制定、执行及变革 ,指出与犯罪作斗争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人道、法治和公正三大原则贯穿于刑事政策的始终 ,使得现代德国刑事政策的进程表现出整体上犯罪网趋宽、刑罚网疏缓 ,而对特定犯罪轻中有重、重势增强的特征  相似文献   

18.
刑事一体化践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储槐植  闫雨 《中国法学》2013,(2):139-146
刑事一体化理论的精髓在于融通学科联系,解决现实问题。作为观念的刑事一体化与刑事政策的关系极为密切,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是当代刑法的潮流,刑事政策有助于顺畅刑法的运作,强化刑法的适时、有效性。犯罪学概念的"主观恶性"在量刑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形成一体化的性状。  相似文献   

19.
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是一种崭新的研究刑法规范设置的成本与效益的理论。伪劣商品犯罪作为谋利型的经济犯罪,其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尤为突出,依据刑法经济分析理论,我国伪劣商品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国家支付刑罚成本虽高,但因刑种、刑度设置的不合理,以及刑罚确定性低而导致刑罚效益低,致使刑罚的投入量与刑罚效益不对称。要遏制生产、销售这类犯罪,就必须应调整伪劣商品犯罪的刑罚结构,限制自由刑的适用,扩大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增设资格刑,并提高刑罚的确定性,以较低的刑罚成本获取最佳的刑罚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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