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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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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与"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排除犯罪性事由"的关系问题值得深入思考,关键在于处理好"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构成四要件的关系,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出路在于提高体系的兼容性。  相似文献   

2.
违法性是否为犯罪论体系的一个要件或阶层,是判断四要件与三阶层这两种不同犯罪论体系的最大差别所在。违法性作为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一个阶层,为认定犯罪提供实质标准;而在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中,社会危害性才是认定犯罪的实质标准,但社会危害性又不是犯罪构成四要件之一,因此,缺乏违法性阶层是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结构缺陷之一。从社会危害性到违法性的话语转变,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为基础对违法性论进行研究,将促进刑法学理论的发展。在违法性本质问题上的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之争,有助于我国违法性论的重塑。  相似文献   

3.
晚近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的五大误区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我国刑法学界对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存在着五大误区,即将大陆法系的构成要件概念等同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并以此批判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我国的犯罪论体系是实质而大陆法系是形式的;批判犯罪构成理论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在逻辑结构上优于我国;将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等同于构建新的犯罪论体系。作者分析认为,学界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误解以及由此展开的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批判是不合理的,指出从中国现行刑法理论的构架以及刑事司法运作来看,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基本适应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需要,它在总体上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4.
当今犯罪构成理论的八大矛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今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框架是正确的 ,但在一些细节上却存在不少矛盾 ,比如 ,犯罪构成定义认为 ,犯罪构成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大小 ,这与事物的性质由事物的内在矛盾决定的原理相矛盾。再如 ,通说将犯罪客观方面称为犯罪构成的要件 ,将客观方面包含的行为、结果也称为客观要件 ,这与逻辑上的种属关系相矛盾。此外还有 ,犯罪客体的定义与犯罪客体的地位相矛盾、刑事责任能力与刑法理论相矛盾 ,等等。这些矛盾说明 ,现今的犯罪构成理论还不够完善  相似文献   

5.
社会危害性理论:进一步的批判性清理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社会危害性理论是苏联刑法学的遗产之一,它至今仍在我国刑法学上占据着统治地位。基于罪刑法定原则,本文对社会危害性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批判性清理。本文对社会危害性的形成史进行了历史考察,对犯罪概念,包括形式概念、实质概念与混合概念进行了法理辨正,指出了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之间的相悖性,由此形成犯罪认定中犯罪构成的形式判断与社会危害性的实质判断之间的对立性,并对犯罪构成体系中的社会危害性观念作了评析。  相似文献   

6.
中国内地与澳门犯罪构成要素理论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国强 《政治与法律》2004,2(6):101-106
通过比较,笔者认为,内地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特征是将社会危害性排除在外,构成犯罪诸要素之间呈一种平面状态,无层次之分,主观责任之认定流于形式.而澳门所反映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之三要素,则不仅将社会危害性溶于犯罪构成理论之中,而且对行为之分析由形式到实质,由客观到主观,层层深入,尤其是在主观责任的认定方面,既看形式,更重实质.因此,就犯罪构成要素理论之优劣而言,中国内地的犯罪构成理论实有改进之必要.  相似文献   

7.
认定是否成立具体的犯罪是定罪活动的核心任务。传统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充分条件”的命题,在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定性因素与定量因素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悖理与纠葛。合理解决此等困扰,只有突破犯罪成立标准的传统认识,将集中体现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的概括性情节因素置于犯罪构成之外独立评价,进而重新构建犯罪成立的法律标准,即“犯罪构成+情节非显著轻微=犯罪成立”。  相似文献   

8.
风险社会中“社会危害性”的新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雯 《河北法学》2011,29(2):147-155
"社会危害性"紧贴社会,它已经随着社会的演进而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在风险社会之下,学界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非议态度将有所改观。"社会危害性"的"社会"指的是社会关系。社会危害性具有朴实性、民主性、道德性、法定性的特征。在当代中国内地,社会危害性并不具有阶级性;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追求相同;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根据,是第一性的,但在司法中要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犯罪本质和犯罪构成体系并不存在惟一性的对应关系,犯罪本质由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却可以选择适用。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场合,犯罪构成的判断是惟一性的,犯罪构成并未被虚置。社会危害性比法益的内涵更深刻、直白,更具有优越性。  相似文献   

9.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犯罪基本特征"和"犯罪构成模块要件"在转换语境后,其内容是相通的.犯罪构成由分则构成模块、总则明确构成模块和一定社会危害性模块组成(其理论可称"犯罪构成三模块说").犯罪构成模型主要有七种类型,每种犯罪构成模型均有其功能和欠缺.以科学犯罪构成模型的判断标准来判断,完整犯罪构成模型是最佳的犯罪构成模型.  相似文献   

10.
段传文 《法制与社会》2014,(34):285-286,298
随着学术的发展与法治进程的进步,国内外刑法学界对社会危害性这一概念的态度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诘难。在不同的犯罪论体系下,对社会危害性概念的认识存在差异。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包括:犯罪构成方面、认定犯罪路径方面等。无论是哪一种犯罪构成体系,都不能否认社会危害性的重要作用,已是一种不争事实。关键在于怎么区分社会危害性,将其纳入构成要件中,进而将其机能能合理彰显,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 ,社会危害性的概念一再受到质疑 ,甚至有人主张将社会危害性的概念逐出注释刑法学领域。在罪刑法定原则下 ,社会危害性概念固然暴露出一些缺陷 ,但是 ,承认社会危害性的地位 ,并不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破坏 ,相反 ,社会危害性理论和罪刑法定原则一起成为保障人权、限制随意发动刑罚权的两道防线 ;因而 ,不应简单地将这一概念完全抛弃 ,而应重新科学地确定其地位 ,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   

12.
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中,应当注重对经济犯罪规范进行刑法价值上的独立判断。当某种经济不法行为不具有经济犯罪规范所指向的特定的社会危害性而刑法条文在字面上又能够将该种行为包含在其中时,规范的实质内容应当优先,对该种行为要从实质上进行理解,而不应从形式上理解。当值得处罚的经济不法行为在实质上具有某个刑法规范所禁止的性质、但刑法用语在形式上对其无法予以包含的,亦应当从实质上解释经济犯罪规范。由于经济犯罪规范数量众多,法条大小系统庞杂,所以在经济犯罪规范解释中应当特别关注构成要件的体系解释。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定罪处罚必须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刑法的规定都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需要进行解释,作为刑法解释的一种,刑法有权解释应当在刑法用语的范围内进行,而不能超越其用语的量大射程.但我国现有的一些刑法有权解释却超越了刑法用语的含义,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予以克服.  相似文献   

14.
刑法目的不能等同于刑罚目的:前者比后者具有更高的价值追求和理想境界;惩罚犯罪只是刑罚本身的行为属性,不应是刑法的目的;在我国社会转型期,认为稳定规范是刑法的现实目的的观点值得商榷;保障人权应是刑法目的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事政策反思及完善--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切入点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的刑事政策是党和国家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都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但是 ,我国的刑事政策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需要进一步完善。刑事政策的制定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出发点 ,并以此对犯罪和犯罪人进行分类。面对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状况 ,我国在今后较长时期内应采取“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6.
马荣春  周建达 《时代法学》2012,10(2):31-36,59
在我国刑法学中,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刑法学地位问题一直在争议之中。有学者将社区犯罪观和刑事和解观作为新的突破口,试图将社会危害性理论予以消解,以期最终将社会危害性理论从我国刑法学中清除。但是,由于包含着诸多曲解,故这一清除不仅没有实现,反而可被用来加固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7.
松宫孝明  冯军 《法学论坛》2006,21(1):112-117
“犯罪体系”是为了制作和完善刑法总则而存在的。“共犯论是体系论的试金石”,“犯罪体系”是随着有关共犯论的现实需要而变迁的,不存在超越历史和社会的不变的“犯罪体系”。提倡“从问题的思考转向体系的思考”,努力探索使各个事案的结论达致妥当的犯罪体系。  相似文献   

18.
陈建旭 《北方法学》2013,7(1):67-72
日本从战后废墟中快速重建,但其工业经济的发展却是以人们的生活环境为代价的,在一连串的公害事故后人们才觉醒到环境的重要,并将环境作为刑法上的重要法益。但是由于环境本身的特殊性,以保护个人利益为基础的传统刑法理论在处理环境犯罪方面明显不足,因此不得不提出相应的修正理论。例如客观归责上的疫学因果关系说,乃至于主观归责上的危惧感说。然而,在面临举证困难的同时,为了有效预防环境犯罪,提早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乃至于财产安全,日本最终在立法上采用了危险犯的立法模式。日本环境犯罪的刑法理论发展,对我国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9.
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社会学与刑法学立场分野下的认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发民 《法律科学》2005,23(3):54-61
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社会学意义上无疑是犯罪。但在刑法学意义上讲,却并非如此。刑法上的犯罪,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刑事违法性,是立法者将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纳入犯罪圈的标识,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惟一标准。在个罪成立与否的判定中,既要考虑刑法分则的规定,也要考虑刑法总则规定的犯罪定义,以防止形式的犯罪构成解释论。在刑法学中,犯罪的本质特征应该是立法者选定的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而非仅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20.
欧亚经济联盟作为复杂的跨国组织机构,其经济体系刑法保护机制的构建必须具备一定前提,即应当对各成员国所面临的现实经济安全威胁及其预防的基本方向进行详实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刑法规制路径,构建欧亚经济安全保障新理念。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的动态整合过程,不仅影响各成员国内国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领域的发展进程,而且使得打击海关领域犯罪成为各成员国的紧迫任务。海关管控领域的常发型犯罪对同属于"关税同盟"和"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经济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应当在公平正义和罪刑相称原则的基础上,修订本国经济活动领域和海关管控领域犯罪的刑事立法规定,有效打击统一关税空间内的违法犯罪,以保障各成员国的内国经济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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