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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徐涤宇 《法律科学》2001,1(3):111-119
以公平价格理论为切入点,从历史考察和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非常损失规则发展到暴利行为、显失公平制度的历史背景和思想基础.各国此类制度实质上与我国关于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的立法具有理论联系.在此基础上,乘人之危只是显失公平主观构成要件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法律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将其作为意思表示的瑕疵予以单独规定.  相似文献   

2.
论合同显失公平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显失公平原则立法,对我国现行的显失公平原则立法的现状与缺陷进行了评析,并对完善公平原则立法提出了若干设想。作者认为,显失公平的判断标准应相对明确,显失公平应是程序的显失公平和实质的显失公平的统一;在显失公平的效力上,明确规定变更为第一效力,撤销为第二效力;对显失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给予适当的限制,严格控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3.
吴述林 《江淮法治》2010,(5):56-57,27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了显失公平制度,该制度渊源于德国民法典、前苏联民法中的暴利行为规定和台湾地区“民法”中的显失公平制度。我国学界对于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性质长期存在争论,现有立法也有待改进。  相似文献   

4.
范雪飞 《法律科学》2014,(6):105-112
为防止格式条款阻却正义、伤害社会,德国和欧盟法确立了不公平条款制度,通过对违背诚信原则、导致合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格式条款的否定来控制格式条款的内容,保护弱势合同当事人。我国应当借鉴德国和欧盟法,在格式条款制度之下建构不公平条款制度,而不应将其整合到现行颇具争议的显失公平制度之中。我国不公平条款制度除了建立公平性审查的一般规则外,亦应当建立不公平条款"黑名单"与"灰名单"以及公平性审查之"豁免"规则,为法官、当事人、行政机关和相关社会团体提供法律指引,为格式条款自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和司法审查提供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5.
<正> 显失公平制度是一项在某些西方国家的现代合同立法和司法判决中得到广泛运用的制度。这一制度也得到了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的采纳。本文拟对美国合同法上的显失公平制度进行介绍,以便使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这种制度的产生背景、社会作用、构成条件和法律效果,为使这一制度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论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与体系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较之于显失公平的单一要件说,采取二重要件说更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符合比较法的发展趋势和我国立法及司法的本意。依体系解释可知,显失公平制度三位一体,由三个层级的法条构成,首先表现为不完全法条的公平原则,其次具体化为显失公平的效力规则,再次具体化为主要规定客观要件的其他完全法条。在逻辑上,显失公平的合同类型仅为双务合同与显失公平制度的救济对象仅为消费者这两个流行命题难以成立。  相似文献   

7.
《北方法学》2022,(4):51-64
我国显失公平制度中的单一要件说与双重要件说均得到司法实践的证成,呈现出两种规范形态并立的格局。此种显失公平的二元规范结构也可以发见于比较法的演进中,即从暴利行为向准暴利行为的演化。因此,无论是本土视野还是比较法变迁均出现显失公平的规范二元论倾向,给付与对待给付过度失衡的评价进路在法律行为的内容评判中走向独立。显失公平的规范二元论实则具备独立的法原理,即意思瑕疵原理与给付失衡原理的互动,暴利行为的正当性源于意思瑕疵原理与给付失衡原理的协作,准暴利行为的正当性源于给付失衡原理对意思瑕疵原理的补足。解释论上,暴利行为的规范基础指向《民法典》第151条,准暴利行为的规范基础则依附于《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的公序良俗条款,只是其法效果不应当选择绝对无效。妥当的做法是赋予受害人以选择权,并采纳相对无效的法效果,以推动与可撤销法效果的趋同。  相似文献   

8.
武腾 《法学》2018,(1):124-140
对我国《民法总则》第151条有关显失公平规定的正确适用,有赖于对既往相关裁判经验的吸收、调整与完善。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事实与主观要件事实之间不存在固定的权重比例,应借鉴"动态体系论",注重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考量。在受损害方的客观利益损失极为严重时,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事实仍不可或缺,但对其可能得出表见证明之结论。鉴于有关违约金调整的规定、有关海难救助报酬或居间报酬调整的规则与有关显失公平的规定之功能界分更加明显,法院应在必要时就当事人是否还需请求酌减违约金或酌减报酬进行释明。在显失公平的主观构成要件中,"缺乏判断能力"的原因包括缺乏一般生活及交易经验;应在消费者合同中补充"利用对方非理性状态"的情形;应扬弃"利用优势"的裁判经验,补充"利用依赖关系"的情形。在原有的显失公平情形下的法律行为可变更之规定被删除后,应扩张部分撤销的适用范围,以构建有层次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9.
浅析显失公平的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燕玲 《法学论坛》2000,15(3):52-56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经济上、政治上、人身关系上的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当事人处于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对另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本文通过对显失公平与欺诈、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的区分,阐述了显失公平合同的涵义,并从主客观统一的角度分析了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0.
刘佳 《法制与社会》2013,(10):22-23
本文以合同法中的显失公平规则为研究对象,从基本理论展开分析,借鉴两大法系的相关规定,比较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我国显失公平规则的现存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由于显失公平的主客观要件均存在一定的概括性与弹性,以动态体系论弹性评价显失公平要件的充足度有其合理性。显失公平的内在原理不是公序良俗,而是公平原则与意思自治原理;公平原则提供制度渊源上的依据并正当化其客观要件,意思自治原理支撑其主观要件。以“动态体系论”弹性评价显失公平要件的充足度,当侵扰对方意志自由的程度很高时,结果失衡的充足度可适当降低,这是因为显失公平的支撑原理以意思自治原理为主导,公平原则为补充。为降低主观要件的证明难度,可适当采取表面证据规则,在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等不利情势而结果显著失衡时,推定对方有对此加以利用的事实。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规定,在很多方面颇具特色,而将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从其他各类欠缺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中独立出来,并赋予特定的含义,便是其在立法上的重要创新.为了正确适用民法通则,从理论上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的特征、性质和法律效果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平等、等价”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根本特性.民法作为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必然要充分反映商品关系的这一客观要求.因此,早在古罗马时代,法律上便有所谓“非常损失之法则”,即出卖人迫于急需,以半价之额出售其财产时,有权请求解除买卖契约.以后,法国、德国、瑞士以及苏联等国民法均有关于“暴利行为”(即显失公平行为)的规定.从立法上看,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对显失公平行为的规定十分强调受益人一方  相似文献   

13.
在新加坡,关于履约保函止付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其法院的判例当中。除欺诈之外,显失公平常被新加坡的法院援引为履约保函止付的理由,并行使其自由裁量权发出止付禁令。由于显失公平的定义一直不明确,所以具体案件中的显失公平还需根据其具体事实情况予以确认。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公平原则新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易军 《法学家》2012,(4):54-73,177,178
我国有部分民法学者否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但基于"正义在近代以降的人类德性体系中居立核心地位"、"市民社会提供了私法正义发生的环境与舞台"、"私法正义具有无法为公法正义所取代的独特性"、"民法中的公平并非重复宣示法的一般价值"、"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承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等考虑,公平足以充任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意指在民事生活领域,应使"各人得其应得"的观念求取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平原则表现为交换正义、归属正义、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等具体类型,而它们又各自透过一些具体的民法制度加以实践。民法上的公平一般具有程序性、形式性的品性,诉诸客观等值标准的显失公平、情势变更、违约金增减、瑕疵担保责任等,以及旨在实践分配正义的民事权利能力、无过错责任、公平损失分担、抛掷物致害责任等制度具有实质性或结果性,在民法中居于例外地位。  相似文献   

15.
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不当行政行为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该行政行为不仅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地位,尤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具有重要意义.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进行控制是法治发达国家的核心内容,尤其在当代给付行政的行政法理念之下,该问题已经成为行政法关注的焦点.由于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一概念范畴,因而对其内涵和外延的把握十分重要.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需作类型化处理,并进行相关制约机制构建.应当建立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概念系统、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机制,拓展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范畴,实现司法审查的主动机制,建立独立的显失公平行政行为审判模式.  相似文献   

16.
不公平司法个案凸显的问题,暴露了我国涉外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这些缺陷包括赔偿标准缺乏制度公平、司法裁判规则缺乏制度公平两个方面。该缺陷不仅使该制度本身缺乏公平性,而且使法官容易做出不公平裁判。中国现行涉外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赔偿标准缺乏制度公平,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主要原因,必须加以完善;司法裁判规则缺乏制度公平,是导致司法不公的次要原因,也必须加以完善。完善该制度必须对有关法律语言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7.
因私法制度中代数算法规范(代数规范)的缺陷,一些指导性案例未能给出判决的明确算法,私法制度中的代数算法黑箱导致了判决书中的算法瑕疵。传统私法制度深受古希腊几何学的影响,因而疏离了代数算法且轻视相应的代数规范,人工智能中机器算法的繁荣无助于缓解私法中的代数算法黑箱,反而将新的算法黑箱叠加于传统黑箱之上。代数规范是私法制度中规定定量计算的法律规范,它是私法规范中的定量维度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且随着代数算法在认识论中的地位上升而日益重要。私法制度应当改变疏离代数算法的传统,完善其代数规范,适用代数规范作为判决的依据,并结合定性规范以指导与检验法律人工智能,以限缩判决书中的算法瑕疵。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医疗公证存在着立法缺失、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复合型公证人才缺乏、医疗风险的承担可能显失公平、对公证后的医疗行为缺乏监督、信用体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加强医疗公证的立法、明确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法律地位、完善医疗公证程序、提高医疗公证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健全医疗公证赔偿保险制度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公证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关于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认定,是《统一合同法》制订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疑难问题之一。①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之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以致实践中难以被操作和把握,不利于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鉴于此,本文拟对显失公平合同的认定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一、...  相似文献   

20.
李文胜 《法学杂志》2006,27(3):139-141
委托理财合同往往因超越经营范围或者保底条款显失公平而被判定为无效。但无论从经营范围本身的性质、作用与合理性,委托理财合同的历史及发展,还是从强制性规范的效力类型,以及显失公平的前提条件等角度进行分析,都应当承认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这样才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资本市场诚信氛围的培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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