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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执行制度一体化的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存在着分散多头的现象,以至在行刑实践中存在着很多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背景下,如何使我国的行刑体制一体化,无论在刑事理论上还是在刑事实践中,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待解课题。本文从我国的现行刑事执行体制的弊端分析中形成理论上的构想,从而为我国的刑事执行体制的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2.
案情概况:被告人徐某,张某,朱某,顾某,陆某,杨某,庄某,高某,均为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上述被告人自1991年3月至同年5月间,分别结伙,先后16次在某市学校门口、公园、影剧场等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通过抽打耳光、拳打脚踢等手段,对多名在校中小学生和未成年青少年进行围哄取闹,随意殴打,并在围哄中抢得被害人随身携带的零化钱计90余元,“伊士高”运动鞋一双,手表两块,打火机、录音磁带、圆珠笔等物品。  相似文献   
3.
在非刑罚处罚方法的运用上,应建构独立的经济犯罪非刑罚处罚体系,特别是在检察环节对经济犯罪适用相对不起诉并附加非刑罚处罚应具有可操作性。在我国刑法对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人实施看管以及政府强制治疗制度的基础上,有必要完善对间歇性精神病犯罪人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犯罪人的非刑罚处罚机制。经济社会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要求针对一般犯罪的非刑罚处罚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方法体系。  相似文献   
4.
在现行的法律层面上,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泾渭分明。当这两者有内在联系结合在一起时成为相对的结合犯,即绑架罪。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拘押的行为,由于两者内在的必然联系而构成绑架罪毫无疑义。但如果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就使问题复杂化了。对此,目前的司法解释以非法拘禁罪论处。这实际上认可了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不具有非法占有性。索要实为“非法”甚至违法的债务,是意图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行为,结合拘押、绑架他人的行为特征,应以绑架罪论处。  相似文献   
5.
杨兴培 《检察风云》2012,(13):58-59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与对公权力的关注是成正比的,而对公权力的关注过程中,社会成员对司法公正给予了极大的期望。因为司法公正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睛雨表。所以当社会—旦出现司法不公,社会成员自然会表现出极大的关注,舆论汹汹,物议难平也是必然的社会现象,《尚书》早有“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之论断记载。  相似文献   
6.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得到迅速的发展,综合国力有了很大的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与当今世界大多数先进发达的国家有过的情形一样,中国也面临着一系列现代社会的"通病",其中犯罪问题十分严重就是一个显见的例子.为了保证中国社会的稳定秩序,保持中国社会的持续发展和长期繁荣,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了严厉惩治犯罪、净化社会的斗争,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和刑事司法活动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7.
对犯罪的研究并不仅仅是为了惩罚,对刑法的研究并不仅仅是为了定罪量刑。面对各类犯罪几经严打依然高发如旧的状态,中国社会极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检疫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犯罪预防机制。因此及时调整现行的刑法学与犯罪学相互分离的现象,构筑刑法学与犯罪学整体相互联动的刑事犯罪学,是中国社会实现社会稳定的现实政治需要,是中国社会经济能够持续发展的自然要求,是中国社会通过历史反思对历史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8.
刑事法律关系评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法律关系作为刑法调整的对象,是刑法理论中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并加以调整的因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控罪主体与被控主体为解决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尽管犯罪反映着违法的个人与国家既定秩序的冲突,但国家不可能成为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解决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其法律地位应是平等的  相似文献   
9.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将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由我国目前通行的苏式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学说改变为德日的三阶层式的构成要件学说必然并已经在中国刑法学界引发较大的理论争论,如何看待两大犯罪构成体系的优劣,只有通过比较、鉴别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这两种犯罪构成体系既有其共同的暗合之处又有其相异之处,但都有其致命的不足。刑法典是唯一的,但刑法理论对法典的解读方法、演绎方法以及给司法实践提供的参考模式不应该走非此即彼的单一与极端道路。因此在犯罪构成这一重大的刑法理论问题上,我们应当要有开放的心态吸取各种理论精华,相互融合,逐步形成中国刑法学自己的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0.
在刑法上,行贿与受贿是一种共同犯罪,正像一个连体儿一样,这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彼此不可分离。但两者的行为方式不一样,故此刑法上又称之为对合犯。对合犯有多种形式,有的被规定为一罪,如买卖枪支弹药罪、重婚罪、出售、购买假币罪,不管双方行为人的行为表现形式有何不同,在法律上都是作为一罪加以规定的,这种现象被称为法律上的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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