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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予以回避,而相关司法解释又作出禁止性规定.现行司法解释排除精神损害赔偿,不仅超越了司法解释的权限,有违法理,也破坏了法律的统一性,导致了法律间的矛盾与冲突.同时,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显失公正,违背了立法原意,与公正、效率理念背道而驰.更可怕的是,会强化刑事责任替代民事责任的错误观念.笔者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对此进行了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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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商品犯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伪劣商品犯罪的刑事责任,是国家刑事法律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的否定评价,是国家司法机关强制行为人应承受的刑事负担。在刑事处罚方面,作者对该类犯罪的主刑、附加刑以及单位犯罪的相应处罚均作了一定研究,认为该类犯罪的立法规定,既注重立法技巧,又注重刑罚适用的效用性;与此同时,它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待于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理论界对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研究相对薄弱.本文从历史沿革角度研究本罪的罪名、罪状和法定刑的逐步完善;提出犯罪客体应属复杂客体,犯罪对象应包括注册服务商标标识;区分伪造与擅自制造应以是否具有印制商标标识经营权和是否受商标所有人委托为标准;"情节严重"应在完善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合理运用;本罪的主观罪过方面可以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4.
较之TR IPS协议和许多国家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制,我国刑法尚有明显缺漏,不利于履行WTO所赋予的义务。笔者建议:采用行为犯立法模式,将注册服务商标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加大对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将情节严重的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犯罪化;完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5.
以法律手段开发落后区域 ,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是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之路。在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经济市场化、即将“入世”、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的西部大开发 ,更应注重法律环境的构建。西部大开发 ,立法应先行。开发离不开政府 ,但更须依法规范政府行为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开发中需要司法保障 ,西部地区借此可推进司法体制的改革。西部大发展 ,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 ,国企的重组、改造 ,农村的法治建设均依赖法律的昭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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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乾利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5,7(5):101-103
西部大开发离不开广阔的西部农村,西部大开发蕴涵着法治的大开发。实现西部跨越必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治开路,依法开发,使西部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受到法律的规范性调控与调整。然而西部农村的法治建设因农村立法滞缓,农村经济滞后,宗族势力、非法宗教的复兴,基层官僚腐败以及根深蒂固的人治传统而呈现出艰巨性。西部农民对法治这种制度资源因失望而不愿投入,导致无法给西部农户带来可以预期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基于理论障碍、法律冲突、认识偏差和实践操作中的尴尬等缘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职能长期被忽视.即使少有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遭遇了诸多障碍.在《刑事诉讼法》再修订时,应重新审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明确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条件以及诉讼地位,有效地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规制的洗钱罪存在着上游犯罪不够宽泛、犯罪主体没有囊括自洗钱者、客观行为方式设置偏少等缺陷,为适应惩治洗钱犯罪以及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之需要,我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扩展至"所有财利性犯罪"、洗钱罪主体应涵盖上游犯罪者、洗钱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应加以完善,并提升洗钱罪的最高法定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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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反向假冒应涵盖隐性反向假冒行为.商标的反向假冒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框架内,应由<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规制.为适应加入WTO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情节严重的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应予以犯罪化.在设立反向假冒商标罪之前,可通过司法解释对现行<刑法>第213条进行扩充解释,将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纳入刑法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