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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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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使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无痕迹"地回归社会,近年来,中国法学界和司法界一直关注和调研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我国尚未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本文从我国现行法律基础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分析了我国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现实基础,分析了我国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我国建立该项制度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2.
华璐 《华章》2013,(28)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以及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此,学术界普遍呼吁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这一制度与国际刑事立法的精髓相契合,符合青少年法治的精神,同时能够消除犯罪标签以及前科报告制度带来的不利影响。虽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正在进行不断尝试,但在刑事立法上还处于空白状态,处理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与刑法、刑诉法的冲突与衔接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3.
我国虽然已经开始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是目前的制度实验仍然属于过渡性措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仍然缺乏整体上的过渡性和试错性。具体来说,表现为判定封存的适用标准过于机械化,封存记录调取留有"后门",程序性规定不够具体以及并未与其他法律规范形成良好的衔接。从法律制度的完善上讲,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的过程,就必须恢复期作为实验性制度的广泛性、过渡性和试错性。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所发挥的作用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逐年上升的背景下更为凸显,2022年“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的下发标志着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正趋向全面化与细致化。囿于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加之未成年人成熟化的社会趋势,司法实践中仍暴露出制度启动方式单一、制度审核决定主体模糊、封存范围与社会发展存在不适应性及查询程序限定条件的缺失等问题,难以完全保障罪错未成年人的程序性权利,增加了犯罪记录泄露的风险,无法适应司法发展的需要。对此应以全局视角审视封存制度流程,通过增加当事人依申请启动方式、严格限定法检作为制度适用审查决定主体、对现行“五年”刑期标准进一步细化、设置制度考验期、严格限定申请及查询封存信息主体等方式,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机制做精细化、层次化完善,最终保障恢复性司法的实施效果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后续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的影响;也即封存是否等于消灭,立法并未进行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容易引起争议。对于如何处理封存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对定罪量刑的影响,应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从刑事政策及制度设计本身的目的出发,采取"两步走"的方法,以达到刑法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之目的。  相似文献   

6.
当前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的日益增长,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权保障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受理全过程的总体状况进行研究,报告并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意见,认为我国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尚有很大缺陷和不足,针对不足之处我们应从立法上健全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范,加强司法制度的合理构建,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建立一套独立的有别于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犯罪无论是在特点方面还是在成因方面都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显著的区别,所以应当建立符合未成年犯罪人特点的各项司法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即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除制度。这不仅能够帮助未成年犯罪人走出其在服刑完毕后重回社会时所遇到的困境,也能够体现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顺应我国的刑事政策,更能够顺应青少年犯罪治理的世界发展潮流、符合青少年法治的精神,能够切实地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受到公平对待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刑法从业禁止制度对防止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从事相关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高再犯率、难矫治性、隐蔽性与后果严重性的特点,从业禁止固有的补充适用性、时限性特征以及对"相关职业"界定不明、仅设置了个人责任等问题,使得其无法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再次犯罪。应从以下四方面对从业禁止制度进行完善:删除优先适用前科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消3~5年的期限限制,明确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相关职业"的范围并进行分级,设置用人单位的责任。与此同时,需要考虑公民劳动就业权与罪犯再社会化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在非犯罪化思潮影响之下,未成年人犯罪领域的非犯罪化趋势在我国已经有所体现,这是对未成年犯罪人司法保护的新突破。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领域的非犯罪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具体制度建构上,可以在实体法上减少未成年人罪名规定或规定未成年人特殊情形;在司法程序上,则应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和解与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污点制度对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不利的评判效应,对未成年人的发育成长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有违刑事处罚的目的,我国应当确立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在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定的要件和程序。法定的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实质要件;法定程序包括申请、管辖和受理、审理和监督、裁定和送达等具体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具有消除犯罪记录、改变法律评价和免除前科报告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1.
前科作为一项有罪记录,会使行为人丧失一定的民事或行政上的权利、资格,对未成年人而言,前科对其生活以及回归社会的负面影响更为深远和严重。因此,无论从从实现刑罚目的的角度考虑,还是从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需要出发,我国均有必要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2.
证据开示制度作为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非常普遍,也是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的体现。1996年后我国改革原有的庭审方式,吸收英美法系刑事诉讼中的一些规则和制度,重视当事人的诉讼模式。其实我国新《律师法》已经建立了一种单向证据展示程序,刑事证据的开示制度成为了我国司法界的热点。文章分析我国证据公示存在的问题,重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提出证据公示制度的立法,完善和改革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3.
蒙古国刑法全面且细致地保护未成年人。蒙古国刑法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着眼于未成年人的本质特征,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突出人性化关怀。考察蒙古国刑法有关未成年人的保护会得到诸多启示。  相似文献   

14.
刑法不是一元的,除了国家刑法之外还存在着民间刑法。从"活法"观念中可以找到民间刑法的根基。民间刑法具有起源上的自发性、罪与非罪标准的伦理道德性、演变过程的潜移默化性、内容上的民族个性等特征。既然刑法是多元的,对国家刑法规范及其用语的解释应坚持多元刑法解释原理。唯有如此,才能正确理解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  相似文献   

15.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简称《刑诉修正案》),其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做了专章规定。在我国古代各时期的立法中也有少量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刑诉修正案》在继承古代制度的基础上又实现了新的突破。文章就古代各时期立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刑诉制度进行梳理,并就《刑诉修正案》对我国古代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继承和发展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6.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证明标准做出了调整,将“排除合理怀疑”写入刑事诉讼法,这是我国对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解取得的巨大进步。排除合理怀疑的做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就存在,只是本次刑诉法修改才将其纳入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我国证明标准下的“排除合理怀疑”应该有不同于英美的中国式解读,对于其在我国适用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应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7.
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和高龄老年人的权益,应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教唆或针对高龄老年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应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中"童工"的年龄上限提高至"未满18周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还应在《刑法》总则中界定"儿童"的年龄。为了加大对幼女的保护,应同时取消"嫖宿幼女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并修正"强奸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的刑法规定。  相似文献   

18.
复权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消灭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然而我国刑事立法当中鲜有提及,刑事司法亦未有规定。鉴于复权制度在激励犯人自我改造、实现再社会化以及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等方面所起的卓越作用,我国刑法应当引入复权制度,以期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建立已久,但是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也很多,如两种诉讼途径导致的不公正,适用法律的冲突等。从这一制度性质和立法宗旨等方面看,需要改革我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分离,才能更好保护被害者的利益,实现公平。  相似文献   

20.
新刑诉法修订前,刑事和解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已经有了相当范围的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新刑诉法中的明确规定以及对其在新刑诉法实施前后的适用情况的研究和分析,可以给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推动非监禁刑、行刑社会化等轻刑措施的实施,以图我国社会更加的稳定与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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