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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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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仕波 《法制与经济》2010,(16):38-38,40
当前,我国检察监督制度存在明显悖论,不应加强的审判监督权强大,应当加强的行政权力监督缺位。在实践中,应当在适当借鉴一般监督权的基础上,进一步配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权,同时扩大司法审判权的范围,即要保障检察监督权作用的发挥,又要防止其越权、越位。  相似文献   

2.
民行检察权能配置的基本问题是科学把握民行检察权能的性质和基本内容。民行检察权属于司法监督权,不属于权力分立和制衡的范畴,其基本内容是监督审判机关或审判人员全面落实当事人的公平审判权。民行检察权能应当以实现和保障当事人的公平审判权为根据,科学配置民行检察基本权能和拓展权能。  相似文献   

3.
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主要讨论和解决诉权与审判权、检察监督权与审判权、社会参与权与审判权、调解权与审判权以及执行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权力配置所环绕的轴心是审判权,其基本的思路乃是对审判权的制约和监督。通过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调整,将构建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诉讼体制,这是对审判权的第一次削权。以陪审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参与权的有效强化乃是对审判权的第二次削权。将执行权从大一统的审判权中分离而出,乃是对审判权的第三次削权。将调解权与审判权分离开来运转,防止以模糊的调解权掩盖清晰的审判权,乃是对审判权的第四次削权。最后,将审判权纳入到检察监督的轨道,则可以视为是对审判权的第五次,也是最终一次削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仅是过去和现在,而且在将来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是以对审判权的限缩和控权为圭臬和鹄的。  相似文献   

4.
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   总被引:75,自引:0,他引:7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审判独立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基本法律准则 ,排斥外在的监督和干预是其独立的内在要求。而现行检察监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院对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本文在比较和评析国外民事检察制度的基础上 ,指出审判独立的内在价值和要求正是排斥外在的监督和干预 ,同时 ,针对我国现行检察制度困境提出了具体的改造措施。  相似文献   

5.
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主要讨论和解决诉权与审判权、检察监督权与审判权、社会参与权与审判权、调解权与审判权以及执行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权力配置所环绕的轴心是审判权,其基本的思路乃是对审判权的制约和监督。诉权和审判权是诉讼中的一对矛盾范畴.它们之间既有统一性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法院"执行难"、"执行乱"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执行法官职务犯罪的比例也呈上升趋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对法院民事、行政执行的有效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监督本应是对民事、行政执行最符合法治规律的外部监督手段,但由于我国民事、行政诉讼法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这一权能,导致目前法院的执行活动尚无来自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而执行权作为审判权的一部分,一旦失于监督,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因此,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权力,并对其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检察监督机制是当前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7.
颜婧 《法制与社会》2014,(14):165-166
民事审判权是我国审判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民事审判权能否依法、独立、公平、公正、高效的行使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建设,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然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崇尚物质享受的社会,民事审判权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一些人亵渎的目标,使民事审判权的行使失去了原有的公平、公正。所以了解民事审判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规制的途径成为了当下政法系统面临的主要课题。  相似文献   

8.
司法改革是中国推进法治历程的重大举措,面对第三次司法改革,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对于检察机关的改革是重点也是难点。检察权最根本的权力是公诉权,本文即以公诉权为研究起点,通过对公诉权的探讨,揭示出公诉权本质上是司法权,就此分析公诉权对审判权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合法性、合理性,指出目前公诉权对审判权进行制约和监督还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公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9.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是建立法治社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是其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实践。检察机关近几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进行了有益探索,下一步还应完善法律、制度、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才能切实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0.
宪政背景下我国民事申诉制度之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平审判权有三要素构成,即合法的审判组织、正当的审判程序和适用法律的正当性.公民的司法申诉权来源于公平审判权的受侵害事实.公平审判权侵害事实的类型化是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事由的类型化基础.我国公平审判权第三要素——"适用法律的正当性"的保障和救济问题仍未解决.民诉法再审制度修改之后,审查法律、法规正当性的司法主体条件已经具备,适时建构这一制度是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1.
法官庭外调查权作为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受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但我国法官庭外调查证据缺乏有力的制约,导致庭外调查权在实践中运行得较为混乱,因此应对监督体系进行重新构建。构建监督体系的前提是保障检察机关在庭外调查时的到场权,以便检察机关采取确认违法、建议处分违法法官及提起抗诉等措施对法官庭外调查权进行有力的监督。  相似文献   

12.
刘本荣 《法治研究》2013,(7):102-115
2007年、2012年民诉法修改没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机关抗诉再审作实质性区分。基于诉权的再审是因为新发现的证据表明原审存在诉讼无效和"可撤销"情形,必须赋予当事人新的程序救济,以保障其公平程序请求权。基于检察监督权的再审纠正的是审判权违法行使导致的裁判错误,针对的是审判公权力,目的取向是权力制衡。诉权性再审应当与诉权的特性相适应,检察监督性再审既应体现检察监督权的本质属性,亦应遵循民事诉讼规律。  相似文献   

13.
刘卉 《中国检察官》2014,(11):65-68
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涉及到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四方所代表的既包括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等三种公权力(简称"三权"),也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私权利。研究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中的检察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等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更加明晰地了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构造,进一步准确地把握检察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范围和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检察机关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一、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属性分析  相似文献   

14.
审判权是国家拥有的审理和判决法律纠纷的权力。审判权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时期均具有不同的含义和范围。审判权作为国家的一项专门权力,其自身的特点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无法替代的。本文通过对审判组织和审判权运行的研究,在我国审判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对优化审判组织配置,提高审判权运行质效提出了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5.
周欣 《法学杂志》2007,28(3):87-89
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权力主要表现为侦查权、检察权与审判权.从它们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各自的职能来看,三者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各自又独立承担着特定职责,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从世界各国司法制度中国家权力的配置情况来看,在侦查权与审判权之间既有侦查权被审判权"借用"的现象,也存在审判权对侦查权的分割情况,同时审判权对侦查权还有监督功能.从侦查权与检察权的关系上看,世界主要国家普遍赋予检察权两项权能:一是刑事案件的公诉权;二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侦查权与检察权的关系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第一,检察权与侦查权分立;第二,检察权中包含全部侦查权;第三,检察权对侦查权具有宏观的指导作用;第四,检察权中只有对特定案件的侦查权.正确认识和把握三者之间的关系对合理配置侦查权,防止公权力之间混用、滥用现象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重要的职能之一。然而,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却依然停留在原有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已明显滞后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现实需要以及法院的审判方式改革,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着许多立法缺陷。伴随着改革方式的不断深入和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构想,完善现行的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由于民事司法中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民事错案认定标准混乱、成因复杂、执行回转程序能够补救一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司法最终权威需要确立等原因,我国目前没有规定民事审判错案的国家赔偿制度。然而,对于那些司法裁判行为严重侵害其公平审判权,不适用或者不能通过民事执行回转制度获得充分救济的受害人所遭受的"非正常诉讼风险"——损失,应当开辟国家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18.
刑事审判的检察监督按监督对象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对审判程序的监督(程序性监督)和对司法裁决的监督(实体性监督);按监督所处的诉讼阶段的不同,可分为普通程序中的监督和再审程序中的监督;按司法裁决的效力的不同,可分为对未生效裁决的监督和对生效裁决的监督。但中国的检察机关所进行的这种监督并不是有的学者所言的那样“在原则上不受任何限制”,其行使以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为界。在当前的学术讨论中,对刑事审判的检察监督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这么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民事检察在民事诉讼中的空间及路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多年的司法实践已经证明,民事检察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救济当事人的受损权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它所面临的困境也已严重制约着其职能的履行。对民事检察的改革与完善应当秉承宪法对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围绕法律监督的主题进行,同时应当处理好检察权与诉权、审判权的关系,在合理的空间范围内加大民事检察力度,拓宽民事检察广度,实现其应有的法律价值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20.
论司法诚信构建中民事检察制度的作用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的功能之一在于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司法诚信是司法机关定纷止争、促进和谐职能有效发挥的前提。民事检察制度的主旨在于监督民事审判活动,促进民事诉讼司法诚信。完善民事检察监督,促进司法诚信的途径在于:明确自由裁量的监督标准,规范并加大监督力度,以宪法为基础完善执行监督立法,加强执行监督,加大错误裁判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督促法官诚信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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