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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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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欧  郭松 《华中电力》2022,(1):126-143
合理构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欲使这三种权力形成合理关系,需要根据审判权运行存在的问题,在客观评价法院科层化组织结构与法院内部复合化权力构造以及院、庭长职权配置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严格区分法院组织的行政逻辑与司法逻辑,进一步明确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权限定位,完善其职权范围与行权程序,并构建审判权反向制约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相关机制。唯有如此,才可能构建出合理的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按照西方学者的经典表述和分类,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项,主张三项权力相互约束、彼此制衡,保证政治权力在法律规章的限制下运行。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一种,自然也应受到严格的限制以避免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侵犯和威胁。如何加强审判权运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学家偏重于研究传  相似文献   

3.
对刑事审判权制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审判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威。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刑事审判权的滥用则会导致司法专横。在强调司法独立或称审判独立的同时,应同样重视对刑事审判权的制约,以保证审判权行使的最高理念─公正。在刑事审判实践过程中,独立与制约呈现出此消彼长的二律悖反关系,应当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同时,行使刑事审判权的主体─法官是具体的人,是理性因素人格特征的载体。对法官行使审判权同样应有制约的必要性,在这方面,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对审判主体都作了严格的规范和制约。从权利与权力的角度分析,刑事审判权力同样应受对权利的保障的制约。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院的组织管理在目标上要实现法院系统的内部规范化,以形成合理的权力关系格局,确立适格的职务行为方式,其采用以审判权为主要权力属性所要求的非行政化、分权管理的模式,有别于行政部门等科层制组织的集权型模式。中国法院的审判管理改革需要一种组织构造的视域,审判管理体制的建构不仅应当符合审判权自身运行的特点和规律,而且在整体上也要遵照和体现法院系统为圆满履行审判职能所必需的组织管理与组织构造机理,遵循结构功能主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审判权的政治性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胡玉鸿 《法学》2004,(5):20-32
与其他类型的审判权力形态相比 ,行政审判权是国家政治中设定由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进行权力制约的权力形态 ,因而为一种具有较为明显的政治性的司法权力。本文通过行政审判权的产生、行政权力的特性以及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分析了行政审判权政治性的成因 ,并通过“政治问题”和“公共政策”问题的分析 ,探讨了行政审判权政治性的实际表征  相似文献   

6.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机制改革的几点思考刘刚审判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审判机制是指一个法院内部各审判组织审判权力和法官审判权力的划分,以及对划分的审判权如何制约的问题。目前,人民法院的审判方式处于改革时期,从过去那种审判人员负责查清事实,审判委员决定判决的旧审...  相似文献   

7.
晚清大理院是晚清预备立宪背景下设立的职掌最高审判的近代意义上的最高法院。其收集分散于大理寺、法部、都察院、民政部、步军统领衙门、宗人府等中央行政衙门中的审判权力,厘定与各行政衙门的权力界限,形塑国家最高司法审判权,使司法审判权逐渐从传统行政权力的母体中脱离出来,塑造了近代最高司法审判权的基本形态,并逐渐形成自身的独立品格,为近代司法独立奠定了权力基础。  相似文献   

8.
华锋 《经济与法》2003,(12):29-30
审判权独立行使已被现代法治国家作为一项普遍遵从的基本法律原则确定下来。我国虽然在政体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从国家权力行使分工的科学化、合理化角度出发,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角度出发,通过宪法、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已经确立了审判权独立行使的法律准则。然而,在审判实践中,法院独立审判和法官独立审判并未从立法上得到充分的制度保障,人们对法院独立审判和法官独立审判的认识也不尽一致。为此,笔者愿从有关立法状况和应有的确切含义角度对此问题做以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9.
范电勤 《法学》2012,(8):96-103
最高人民法院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确立为我国民事审判的工作原则,学者们对此发表了诸多见解。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既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必须履行的职责。强调"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使审判权的运行偏离宪法的规定,从而破坏国家权力的分工,这不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实际上,在宪法的视野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只能定位为工作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0.
审判权是司法权的核心,它实质是一种判断权。审判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实现审判独立是实现审判公正的决定性因素,也是衡量审判权设置科学性的重要标准。为此,要采取措施克服法院行政化、地方化和政治化的现象。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应该在逐渐实现司法独立的前提下,适度地扩张刑事司法权。这表现两个方面,即司法权向审前程序的必要延伸、司法权向行政领域的适度扩张。  相似文献   

11.
崔永东 《河北法学》2015,33(3):28-37
中国当前的司法改革正在法院系统内积极推进,“去行政化”的努力正使所谓的“法院独立审判”向“法官独立审判”转变.但也应该看到,法官独立审判并不意味着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也不意味着审判管理权的彻底退场,而是在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审判管理权约束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正如西方发达国家的法院系统也存在审判管理活动和审判管理权一样,中国完全废除审判管理权也是难以想象的,关键是如何避免审判管理权对审判权的过度干预,剔除其对审判权的压倒性力量.因此,审判管理的改革也成为势所必然.审判管理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次极目标是压缩审判管理权的运行空间,使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运转.审判管理的根本方法在于理顺“两权”关系,实现两权之间的平衡.审判管理的基本路径是遵循司法规律,又兼顾中国的司法实际.我们相信,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奋斗,一种良性的审判管理机制和体制终将形成,一种以审判权为主、以审判管理权为辅的法院权力结构也将最终成型.  相似文献   

12.
2014年12月18日,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研讨会,70余位法官、学者在二中院会场围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碰撞观点、分享智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到会致辞。记者了解到,审判权力运行"去行政化"的问题,上海二中院从独立审判与依法监督的关系、审判规律与司法实践的关系、个案办理与宏观管理的关系三个方面入手深入调研后认为,审判权的  相似文献   

13.
论审判过程中的传媒活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过程中传媒活动的特点是 ,一方面公开审判原则与舆论监督、言论出版自由等相一致 ,一方面传媒在该领域的活动极易伤及审判权这一国家权力的行使 ,也可能侵犯当事人的私法权益。另外 ,这一领域的传媒活动因受审判权的制约 ,其活动比较困难 ,也影响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因此 ,须对该领域传媒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 ,以保障国家权力和公民宪法权利的顺利实现。  相似文献   

14.
审判独立的三重性孙宁华审判独立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法院应成为权力制衡的杠杆而不是执行行政命令的简单工具。现在多数人意见认为,审判独立仅指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不涉及法院内部的权力分配,人民法院只能以整体的名义独立行使审判权,即审判独立只...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厘清并遵循司法的基本规律,才能切实保障改革取得实效,跟上快速发展的时代需要,真正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防线。其主要体现在:法官不可不审案、不可不行使审判权;法官应当专司审案,专门行使审判权;只有法官才能审案、才能行使审判权;法官只服从宪法法律;应由资深法官监督、管理审判工作;司法本身就是社会的稳定器。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没有绝对的审判独立,因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官本位思想、人治传统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的中国,审判权既要依法独立运行,又要受到有效监督、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16.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背景下,保障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办案责任制已成共识.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审与判相分离,合议庭独立审判权得不到保障的现象.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法院独立审判而非合议庭独立审判的理论误区、法院内部权力结构的等级化以及外部因素的不当干扰.改革的方向是坚持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落实合议庭独立承担责任.应当从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管理与监督权,排除地方权力对法院系统的干扰,严格规范现有审级监督形式,健全法官履职保障机制,畅通监督制约渠道以及完善合议庭责任承担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合议庭独立审判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引言:三维扩张机制的理论涵义。封建专制制度下,以皇权为核心的行政权至高无上,国家权力处于行政权一统天下的直线结构状态,因而不存在独立的行政审判权,审判行政的权力从属于行政权的宏观直线结构之内,可以称之为行政审判权发展的一维空间阶段;资本主义分权政体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行政审判权成为司法权的一部分,自行政权中独立出来,就其与他项国家权力的关系而言,行政审判权的发展进入平面结构状态的二维空间阶段,这时的行政审判权与行政权是一种平等关系;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由于推行议行…  相似文献   

18.
侯学勇 《法学》2014,(4):56-65
我国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冤假错案多发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权力运行中行政化思维根深蒂固,学者们有针对性地提出许多去除行政化、提高法官独立程度的改进建议,但司法权力的实际运行状况依旧令人堪忧。理论建议难以被实践采纳的根源在于我国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价值缺失,不仅法官普遍地缺乏法律至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价值观念的支撑,而且现行司法制度也缺乏对这一价值观念的贯彻与保障。唯有进一步完善司法价值体系,才能有效改变目前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的局面。欲去除我国司法权力运行中的行政化思维,构建正当的司法价值体系,必须在加强法官法治意识和审判独立意识的同时,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观念真正贯彻到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中去,才能有效保障司法权力的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不久前在天津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和三个区县人民法院的座谈会上谈到了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问题。江华院长说: “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本意并不是指法院内部的合议庭同院长、庭长的关系而言,而是指人民法院同其他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个人的关系而言的。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由国家的专门机关即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不能干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的意义就在这里。”  相似文献   

20.
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如何构建,是当前司法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此,各方面在认识上存在着重大分歧,而分歧的背后则隐藏着对我国法院审判工作现实状态的不同判断以及对我国法院改革的不同主张和期待。当前,"去行政化"成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乃至于法院改革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取向。但是,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行政化",而是审判权运行秩序的紊乱。长期以来法院内独任法官、合议庭、庭长、院长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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