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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管辖问题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是国际关系中十分敏感的一个问题,如果行使不当,要么损害我国的司法主权,要么损害港、澳、台地区的独立司法权,损害大陆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关系,影响“一国两制”体制的推进。因而,我们在行使司法管辖权时,应慎之又慎,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目前,在案件的管辖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或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尽可能地争取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甚至滥用管辖权;或出于对涉外案件的复杂性和困难的担心,存在一种甩包袱的心理,进而拖延立案,推卸甚至无故放弃管辖权。二是由于对有关…  相似文献   

2.
赵秉志  肖中华 《法学家》2000,(1):122-124
中国区际刑法的比较研究,是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大背景下,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较为关注的、刑法学研究中的一个崭新领域,其重要而深长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愈来愈为人们所认识。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不少刑法学者对台、港、澳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和有关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有所涉猎。这些科研成果,对于开展中国区际刑法的比较研究,评析各地刑法制度、刑事立法内容的利弊得失,对于各地之间的刑事...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在刑事属人管辖权的设置上没有限制,可能造成刑事管辖权的滥用,不仅与刑事保护管辖权存在失衡,也不符合期待可能性理论,不利于对长期旅居海外的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建议对刑事属人管辖权设置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一、必要性与可能性首先,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法域上的各自独立性,与刑事犯罪跨法域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相互间开展移交案犯合作的必要性。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港、澳、台地区无论在回归祖国之前或以后,都与内地其他各地区有着重大区别。从法律上来讲,内地、港、澳、台分立四个不同法域,在刑事立法和司法方面,内地和  相似文献   

5.
关于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在我国刑法空间效力问题上,有几种流行的观点需要澄清:(1)把我国驻外使、领馆视为我国领域,适用我国刑法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它缺乏国内、国际法依据;(2)《刑法》第三条第一款中所谓“法律有特别规定”,是仅指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特别规定,而不包括“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别规定和刑法公布后其他法律、法令另有特别规定的”内容;(3)对国际犯罪行为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不意味着我国刑法采取普遍管辖原则。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学认为我国刑法在时空适用范围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为补充的混合管辖原则,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我国也承认有条件的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正是根据这些原则对所有与我们国家和我国公民有联系的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但是,对我国刑法学第3条第2款所规定的:“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飞机内犯罪的”,也具有刑事管辖权,是依据什么原则规定的,理论上至今还未作过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犯罪的国际化和主权国家刑事管辖权原则的多样化使得相关国家在对同一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时不可避免地出现权力竞合现象,通过对刑事管辖权各适用原则的论述及比较分析我国新旧刑法典关于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文认为应对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做出修改,以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弥补刑事管辖权的不足。  相似文献   

8.
我国签署、批准和加入了一系列防止与惩治国际犯罪的国际公约,承担有对公约所涉及的犯罪履行“或者引渡或者起诉”的国际义务,因此在国内刑法中须确立对国际犯罪的刑事管辖权,制定惩治有关国际犯罪的刑法规范。而区分国际犯罪与国内犯罪的界限,明确国际犯罪的范围,则是正确行使国家刑事管辖权,积极而稳妥地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的前提。  相似文献   

9.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刑事审前程序因承载着为法庭的正式审理提供裁判对象和裁判依据的重要功能而具有重要地位。随着国家权力介入的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扩展,如何充分保障刑事审前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成为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中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在6月26日至27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刑事审前程序改革国际研讨会”上,来自中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荷兰、韩国、日本等12个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120多名专家、学者,围绕上述主题,就中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问题,展开了一场充满理性与智慧的交流,并达成这样一个共识:刑事…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国际刑法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其成果之一就是国际刑事管辖权得到了确立和强化,与此同时国际刑事管辖权与国家刑事管辖权的冲突也日益激烈。两者的关系既有对抗性又有相容性。本文主要从相容性的角度来分析它们之间的冲突关系并基于平衡国家司法主权和国际刑法发展的考虑,对国际刑法发展下的国际和国内刑事管辖权的冲突进行理性认知和研究,这将是更好维护国家刑事管辖权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李欣 《北方法学》2014,(3):48-55
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特有的规定。胁从犯的存在有违背责任原则之虞,并且不利于"统一法秩序"的构建。基于心理动因、刑罚目的、谦抑精神、司法实践等方面的反思,当法律无法强求受胁迫者拒绝实施犯罪行为,亦即受胁迫者欠缺合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时,就不应追究受胁迫者的刑事责任。因此,胁从犯的规定是不必要的,可以考虑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12.
随着全球环境的恶化,各国环境刑事立法的发展有了新的趋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存在很大差距,刑法及与刑法相关的法律中的环境刑事立法均有不足,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构筑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3.
恢复性司法应当缓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震 《法学论坛》2007,22(4):120-127
恢复性司法是当前时代的一个热门话题,它以其全新的司法理念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应当看到恢复性司法本身有其固有的理论缺陷:它虽名为司法,实为非司法;它不能真正实现正义;它不仅颠覆了传统的犯罪本质观,而且违反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把其引入我国,它会遇到法律文化、国家本位价值观、不能有效预防犯罪以及不利于消除司法腐败等本土性障碍,所以,恢复性司法目前在我国不具有适用的土壤,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14.
张福德 《法学论坛》2005,20(3):85-91
基于完善环境刑法的需要,我国应设立违反环保行政义务罪。本文介绍了典型西方国家关于违反环保行政义务罪的立法状况,分析了我国违反环保行政义务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提出了设立本罪的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刑事诉讼目的、价值的定位及其实现条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刑事诉讼价值问题上应确立程序内在价值优先的价值观;在刑事诉讼目的问题上应确立安全优先兼顾公正的目的观;两者并不矛盾。提出,为了实现我国刑事诉讼目的,体现刑事诉讼价值,必须完善现行刑诉法;设置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使司法人员真正树立法律至上、公正司法的法律价值观;设置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6.
主犯与正犯分别处于我国和德日刑法共同犯罪人的核心地位,有必要明确二者的关系。在德日刑法史上,正犯的内涵经历了主观说、形式客观说和实质客观说的演变。随着重要作用说和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成为学界通说,正犯的认定标准倒向了实质客观说。德日刑法中的正犯与我国刑法中主犯的界限日益模糊,呈现出"正犯主犯化"趋势。该趋势的形成与哲学思潮由自然(实证)主义向新康德主义的转变有关;在刑法领域,该思潮的转向主要通过把刑罚的合目的性引入到犯罪论的方法,以化解犯罪论与刑罚论的冲突和消弭"李斯特鸿沟"。"正犯主犯化"趋势对我国共同犯罪的研究具有重要启示:一方面,不能以德日刑法中的正犯、共犯概念代替主犯、从犯的规范用语;另一方面,不能割裂定罪与量刑的关系,引进所谓的"双层区分制"。对于外国刑法理论,应该在明确该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发展动向的基础上,回归到中国的具体现实,结合具体问题分析我国刑法的优劣,再做出坚持还是借鉴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魏东 《现代法学》2007,29(1):38-43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实质的刑事法治,尤其需要高度重视、重新审视和检讨刑事政策的公正价值与谦抑宽容理性,合理兼顾犯罪防控和人权保障。在理论上,片面强调以报应主义论证刑法公正,把“刑法公正必然内在要求报应主义”这个命题作为一个“不言自明”的公理是存在很大疑问的。在刑事政策意义上的相对公正理性,不但内含了对犯罪规律的基本认识、对犯罪态势的基本判断、对可资利用的现实物质基础和精神文化资源的基本估价、对社会发展的基本考量、对人权尊重的基本态度,还内含了人性假设的基本立场以及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价值权衡和价值取向。现代刑事政策内含的谦抑宽容价值理念应当充分体现出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体现相对公正、最小限度地维持必要秩序这样一种“三大一小”理念;因此,现代刑事政策理念应当坚持“人权保障至上”、反对“犯罪防控至上”,坚持“公正至上”、反对“效率至上”。  相似文献   

18.
樊凤林 《时代法学》2005,3(5):61-64
加强刑事立法,对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和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刑法应设立见死不救罪,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把经济性犯罪的死刑规定减少到最底限度;同时建议将测谎仪等问题纳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  相似文献   

19.
魏宏斌 《河北法学》2011,29(12):138-143
一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应当与该国刑法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形成动态的符合关系。无论维持、改良还是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都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视域。比较我国与德国、瑞典、芬兰刑法规范犯罪成立要件,具体免责事由的缺失是我国刑法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最大的不足。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应当从发展我国刑法免责理论、完善刑法免责立法开始。  相似文献   

20.
童伟华 《法学杂志》2012,33(8):79-85
对专属经济区行使刑事管辖权是保护主权权利和法理维权的需要,我国一直疏于行使该项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沿海国行使刑事管辖权既予以肯定又予以限制,我国应在该《公约》规定的范围内积极行使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刑事司法管辖权,在附属刑法中对外国人侵犯我国主权权利及其附属权利的犯罪行为规定刑罚罚则,避免刑事立法空洞化。同时我国应对权属无争议专属经济区依法行使刑事管辖权,对权属重叠或争议的专属经济区根据对等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严格遵照《公约》规定保障当事国、当事船舶、当事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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