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移交案犯合作
摘    要:一、必要性与可能性首先,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法域上的各自独立性,与刑事犯罪跨法域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相互间开展移交案犯合作的必要性。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港、澳、台地区无论在回归祖国之前或以后,都与内地其他各地区有着重大区别。从法律上来讲,内地、港、澳、台分立四个不同法域,在刑事立法和司法方面,内地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