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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领域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简单地说就是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即受法律支配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与几种法律制度相联系时,适用哪一种法律制度中的规则。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增多.继承公证中的涉外因素逐渐增多,同一个继承法律关系可能同时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而各国的继承法律制度又存在差异,因此同一继承法律关系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可能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这直接导致了涉外继承公证中的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2.
一旦我们在日常公证接待中遇到涉外继承问题,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该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我们办理涉外继承公证时一般会适用到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相似文献   

3.
法律适用问题,即是涉外继承公证研究中的关键,是涉外继承公证实践中的重点,也是具体涉外继承公证能够依法、公正、公平办理的基本保障。这也是本次沙龙选取法律适用作为分析涉外继承议题的切入点和中心的主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4.
李莎 《中国公证》2007,(3):33-34
在国际私法中,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也是涉外继承和遗嘱公证业务中的热点问题。涉外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因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取得死者遗留的遗产而形成的具有涉外因素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各国对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采用不同的制度和冲突原则,分别是同一制、区别制、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法、遗产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5.
褚莹 《中国公证》2016,(4):44-56
笔者从曾经承办的一起涉外案例引申出涉外法定继承公证的问题,讨论了公证机构申办涉外法定继承的依据和业务范围,公证机构在办理涉外法定继承中法律适用的选择问题,并着重从实践的角度解析含涉外因素的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的办案思路。一、问题的提出笔者今年承办了一起涉外继承案件,案情如下:汪某于上世纪80年代和其妻子李某共赴澳大利亚留学并最终在  相似文献   

6.
主持人(北京市东方公证处):涉外继承公证,与一般性的继承公证在公证办理应遵循的程序规则以及涉及的关键问题上并不存在原则性的差异;涉及继承公证的特殊性,或说其难点,更多地体现在特定涉外继承公证办理过程中,如何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在符合国际私法规则的前提下,选取应适用的法律解决确定继承人范围、界定夫妻财产等重要问题。因此,可以说,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7.
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律之规定和个人的申请,依法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具有较强的权威性以及法律上的证据效力。现实生活中,发生继承时或者涉及到继承的民事行为时,许多人都选择继承公证的方式。为适应继承公证的大量需求,我国继承公证制度有必要完善,本文在论述继承公证特征和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继承公证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的继承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其中最大的争议问题就是股东权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有权无减损地继承权利.在经济全球化以及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有限公司股东的身份日益复杂并且其中不乏被继承人系外国籍人等涉外因素,有限公司涉外股东权继承也面临来自不同法域的法律冲突.办理涉外股东权继承公证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既能节制司法成本也能避免有限公司因股东权利人无法落实造成的僵局,从而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9.
由于目前各国对于法定继承的立法规定各不相同,在涉外法定继承的准据法适用中存在发生法律冲突的可能,这就为公证员准确办理涉外法定继承公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作者从对一例涉外法定继承公证个案的分析出发,简要阐述了公证人在办理涉外法定继承公证时确定法律适用的方法与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10.
继承公证的风险与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煜 《中国公证》2009,(6):48-51
继承公证作为公证机构的传统业务,在新的形势下也面临诸多风险,需要公证行业积极应对. 一、继承公证面临的风险 (一)法律适用风险 法律风险包括因法律适用冲突、法律空白和法律缺乏操作性带来的风险.法律冲突是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时面临的最常见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1.
任江 《北方法学》2014,(6):140-149
囿于继承法同时具有身份法与财产法、任意法与强行法等多种不同维度的法学属性,客观上决定了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的民法基本原则并不能够完全适用于继承法。鉴于继承法未来将纳入我国民法典体系的需要,这种制度内在价值的冲突要求继承法具备独立的继承原则以起到制度衔接协调功能与规则解释补充功能。在对我国现行《继承法》修订时,有必要以成文法形式列举"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与照顾病残"、"互谅互让与和睦团结"以及"权利义务一致"五项继承原则,而这五项原则也是指引《继承法》补充完善以及制度创新的立法依据与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2.
公证效力误区之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公证效力分为证据力、执行力和实体法效力这三大效力是恰当的,应予以坚持。我国奉行实质公证理念,公证书不须质证;公证的执行力对保证人应限制适用,对债权人的约束则是不得起诉,而作为公证执行力的启动环节,执行证书制度在理论和当前实践中都有正当化依据;法定公证和约定公证是某些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我国应在不动产交易中引入公证前置程序,以维护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运转。  相似文献   

13.
公证错证纠纷已不鲜见,但因现行法律规范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尤使此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复杂化。本文从公证错证赔偿责任入手,分析指出公证错证赔偿应为民事赔偿;进而以公证法律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依传统现代民事责任理论,对其过错责任作了学理分析,并结合域外各国的立法实战,提出了我国未来公证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责任人界定及错证责任的负担标准等,以期对公证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对中国现行继承法遗嘱自由过度的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章礼强 《现代法学》2004,26(1):66-69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遗嘱自由过于放任 ,这与婚姻家庭法养老育幼义务不对应 ,与我国宪法权利义务一致性原则和整个法律体系不谐 ,与中国传统继承法律、家庭伦理道德不符 ,与国际继承立法冲突过大 ,不好接轨 ,有可能损害我国人民和国家的利益 ;建议修改我国现行继承法 ,给特留份以应有位置 ,这也是与婚姻家庭法相配套的反对“包二奶”的继承法之基础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公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世界两大公证体系的差别 ,实质上是不同国家对于公证制度功能预期的差异。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 ,必须从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公证制度的现实基础出发 ,革除现行以大陆法系的独立、专职的强势公证组织形式与英美法系的弱势公证职能相搭配的体制弊端 ,通过公证立法 ,强化公证职能与法律效力 ,以实现其与强势公证组织形式的内在机制平衡和功能协调 ,赋予并完善我国公证制度在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适度干预功能。  相似文献   

16.
何群 《河北法学》2012,(10):131-140
世界范围内,同性婚姻为一些国家法律认可的事实,与中国大陆对该身份领域的变化,仅存于学者呼吁应保护少数人人权的现状,则提出了在中国大陆涉外同性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依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规定,同性结合存在的客观事实,医学上界定其不是一种疾病的科学论断,及公平与正义、且具有全球视野的、与时俱进的现代意识,我们在法律观念与法律制度上应倾注切实可行的法律人文性。在一定的条件和法律环境下,适宜的冲突法或者直接调整方法运用于该领域,是保障人的自由权、契约身份权,维护依法设立的民事关系的稳定性,内外有别地对待与处理涉外民事身份关系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李广辉  李红 《河北法学》2005,23(5):20-24
信托源于遥远的古代,但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发展起来则是从11世纪的英国最先开始的。在借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信托制度的基础上,中国于2001年4月28日颁布了《信托法》。然而,不无遗憾的是,该法并没有对涉外信托的法律适用作出规定。这对于加入WTO之后中国国际信托关系的发展缺乏应有的预见性,也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信托纠纷案件留下了法律适用的难题。因此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国国际信托关系法律适用规范已成当务之急。首先回顾了中国信托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然后阐析了中国国际信托关系法律适用的原则,最后提出了完善中国国际信托关系法律适用的若干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18.
设置合理的数据法定继承规则至关重要。数据的可继承性不应受到财产性悖论、人格权益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与通信秘密规则的阻碍,但被继承人以遗嘱或在用户协议的菜单式选项中予以排除可能导致数据不可继承。面对弱化的家庭和个性化法律的展望,现行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位规则受到挑战,建议以情感属性较强的数据为“试点”,将“与该数据具备最密切情感联系之人”纳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数据遗产继承的具体方式上,采取继承人数据使用权限的视角更具实益。可以根据数据的身份重要程度、公开程度、是否涉及第三方隐私等属性,通过调整用户组策略下的数据使用权限设置情境化的数据法定继承规则。  相似文献   

19.
试论国际私法涉外标准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国际私法的涉外性,是指民事关系具有涉及外国法适用的因素,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涉外。我国目前的国际私法的涉外性标准采取的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涉外为标准。该标准过于宽泛,内容有待完善。只有依据冲突规范连接点的内容才能找出某一具体的民事关系中的有效涉外因素,进而结合案件事实才能最终确定外国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20.
翁杰 《时代法学》2013,11(3):81-90
"规则"与"方法"之争是当今涉外民事法律适用中的主要议题。从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看,各国学者基于不同立场和观念提出诸多法律选择方法,这些方法在理论层面上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样态,即"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选择模式"、"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选择模式"以及代表当代国际私法基本走向的"混合型法律选择模式"。就我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和涉外民事裁判的实践而言,研究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方法的范式转换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运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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