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有合同效力类型体系不够科学,有必要重构。合同的效力类型应划分为三类五种。合同有效(广义)包括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有效(狭义)和可撤销合同的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实为法律约束力待定。合同无效(广义)包括合同绝对无效(狭义)和相对无效。此“三类五种体系”始终以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为基点,与现有的以“生效”为基点的合同效力类型体系均截然有别。该体系还表明,合同有效乃生效的必要前提。应当承认合同有效乃介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的独立的效力层次。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比较以及对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的深入分析,发现效力待定合同结出的"无效之果",其实质是合同的未生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属性是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过程中的一种效力状态,是合同处于尚未生效阶段。  相似文献   

3.
新<合同法>第一次明确区分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文即通过合同法理论和新<合同法>的有关款来阐述抵押合同的成立、生效及效力.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在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合同方才生效,产生生效的效力.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特殊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并对此类合同的处理方式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及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本文指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具有不同的法律要件 ,合同成立产生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而合同的生效产生狭义上的合同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广义与狭义的两种含义 ,广义的合同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约束力 ,狭义的合同效力又称履行效力 ,仅指合同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的发生。所谓合同的有效与无效是指广义的合同效力的有无 ,而非合同生效中所称的狭义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5.
白玉廷 《法学论坛》2005,20(4):131-135
在不采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理论的前提下,解释我国合同法上的无权处分合同,必须注意合同的债权效力与处分效力之区分.合同因行为人无处分权而无效时,仅指不能产生处分效力,合同的债权效力不受影响.合同的债权权力采无果原则.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以专章规范了合同的效力,学界研究也日益活跃,然而众说纷纭,至今未能统一认识.本文从合同法理论及立法本旨出发,分别就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有效及合同的生效三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制度价值,以期对在合同效力问题上存在的模糊认识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7.
吴光荣 《现代法学》2024,(1):177-192
从《民法典》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就行政审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等所作的规定看,“合同效力”在我国民法上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广义的合同效力与广义的合同拘束力属同义语,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认可和保护,其前提是合同具备有效要件,即“依法成立”。因此,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并无实质区别。但是,为了准确描述合同已依法成立但未生效的法律状态,我国民法有时是在狭义上使用合同拘束力的概念,并将其与狭义的合同效力概念区别开来:前者指当事人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擅自撤销或者解除合同,并不得违反诚信原则恶意阻止条件成就或消极对待报批义务;后者则指当事人一方得基于合同请求对方履行约定的义务,即履行效力。此外,由于我国民法上的买卖合同不仅包含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而且包含当事人移转所有权的意思,因此,还应将买卖合同的效力进一步区分为履行效力与移转效力。“合同效力”的此种层次性,既是现代交易阶段化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民法体系特色的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8.
合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是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不同的合同效力将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不同的影响。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如果合同有效,则工程款作为已合格工程的对价支付:如果合同无效,则工程款作为获取已合格工程的不当得利返还。可见,除合同效力之外,工程质量也是  相似文献   

9.
吴一平 《法学杂志》2006,27(5):94-96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有效与合同的生效未作严格区分,理论研究也不多见,学者大多主张不加区分,因而许多合同法论著和教材对合同的有效和生效的概念往往混用。本文在对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问题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主张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有效与合同的生效加以严格区分,以廓清合同效力的内涵。  相似文献   

10.
合同关系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及法律体系的日益健全,这一关系已由《合同法》进行统一调整规范。本文将根据作者的实践经验提出判断合同效力时应注意的问题,以供有关主题参考,希望对判断合同效力有一定启示。  相似文献   

11.
质疑无效合同性质的绝对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耕 《法学》2005,(5):116-119
通说认为,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确定无效和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的传统理论没有全面、准确地揭示出无效合同的性质。无效合同是一种事实状态,但在合同利害关系人对合同效力认定不一致时,合同必须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后才无效;并非任何人都能对合同请求无效;有的本来无效的合同在经过转换、承认、法律特别规定后,会成为有效合同。  相似文献   

12.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就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即是一种特别的合同。既然是特别合同就必然要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本文分别从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角度探讨了仲裁协议的效力,并提出效力待定的仲裁协议,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统一标准。  相似文献   

13.
徐岳 《法制与经济》2010,(12):16-16,18
一、对无效合同的再认识任何合同,都涉及到其效力问题。这里的效力,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效力,或者说是法律约束力,包括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由于新颁布的《合同法》对无效合同有了更明确且更严格的规定,也为了《合同法》能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4.
李建伟 《法学评论》2023,(3):151-162
融资性贸易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融资,该类复杂合同的效力一直面临较大争议,各级法院倾向于遵循严厉的金融政策逻辑以认定合同无效,事由包括虚假意思表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但也有部分法院认可其效力。反思否认合同效力的主流裁判思路,商事思维缺位下的过度管制、墨守企业间借贷无效之成规、穿透式审判思维的不当扩张、合同无效认定标准过于宽泛等是为主要缘由。要确立审慎否定融资性贸易合同效力的裁判立场,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需要准确认定该类合同性质,区分合同效力、性质与履行的不同问题;在价值选择上,应以肯定该类合同效力为原则,从此类交易究竟损害抑或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行价值判断,过度的穿透式审判思维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15.
从学理上讲,合同的效力仅存在有效无效及未生效的三种确定状态,有的学者指出的效力待定和可撤消的情况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具备有效及无效的性质,是这三种状态在一定条件下的体现。合同的效力是法律强制力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统一体,是法律效力的具体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效力的范围已经从只局限于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扩充到对第三人的对抗力。  相似文献   

16.
合同的生效侧重的是合同当事人的合意以实现各自的期望,合同的效力侧重的是国家对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干预是一种法律上的评价。合同的生效与效力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差异性。由于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或法律外的其它事实因素发生变化而导致合同效力发生改变,因而,合同的效力又是动态变化的。  相似文献   

17.
论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上的一个核心问题,而无效合同的判断直接决定着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于交易影响较大。我国《合同法》一个突出的亮点,就在于该法第52条第5项明确了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从而为正确认定合同效力、贯彻鼓励交易的原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合同法》适用过程中,有关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上仍然存在一些争议,从而使无效合同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较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结合《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谈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18.
关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存在四种见解:无效说,效力待定说,完全有效说与效力待定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说.其中,完全有效说日益占据有力地位.  相似文献   

19.
各国民法在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断然否定合同效力,所保护的法律利益往往不能抵消因使合同无效而造成的资源浪费。本文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法律规则,明确法律条文对合同的效力的影响,以为司法实践提供判断的依据。  相似文献   

20.
詹巍 《法治研究》2016,(6):28-36
竞合型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合同效力认定是商事裁判实务中的难点,长期以来存在“无效论”和“有效论”的争议.“有效论”排除刑法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缺乏依据,但传统“无效论”的主流裁判思路也应做调整.刑法应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个案中,应根据刑法的犯罪构成和规范目的,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准确判断合同效力.根本标准是,合同承载的交易行为是否属于刑法所禁止或否定性评价的对象.当交易行为构成违反市场准入型犯罪时,刑法所禁止的仅系对市场准入监管的违反,而非直接否定交易行为本身.交易上的意思表示也不因犯罪而存有瑕疵.合同不因犯罪而无效.在交易行为上成立其他类型犯罪的场合,若合同目的或整个交易行为被纳入犯罪构成,则意味着交易行为被刑法所根本否定,相关合同因违反刑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若仅系交易的部分环节被纳入犯罪构成,合同目的并非刑法禁止的对象,则合同通常不因犯罪而无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