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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议无船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何为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又称无船公共承运人( non-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缩写为 NVOCC).它通常是指自己不拥有船舶,但为他人提供海上运输服务,并通过有船承运人完成海上货物运输的人.无船承运人是伴随着集装箱运输产生的.它的主体主要包括货运代理人、无船公共承运人和承租人,这些主体作为承运人时,则远洋承运人、联合运输中的前程承运人、续程承运人或船舶所有人为实际承运人.我国<海运条例>中把无船承运人叫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人.  相似文献   

2.
高薇 《现代商贸工业》2007,19(6):137-138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按照提单所载明的条款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另一方面,它又是货物收据和货物所有权凭证。但由于航运事业的发展变化,提单在使用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从无单放货和预借倒签提单两个角度来关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所有涉及海运提单的案例都必然需要确定当事人,而且往往首先需要确定提单签发人一承运人。认清真正的承运人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归纳了海运提单上关于承运人记载,并阐述了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区分的标准。最后论述了如何识别租船提单上承运人。总之,认清承运人,不仅要依据相关条款,还要结合运输中的实际情况予以最终确定。  相似文献   

4.
<正>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有订舱运输合同和租船合同两种。由于执行运输合同过程中一般均签发提单以资证明,所以本讲将重点介绍提单。此外,根据业务实践的需要简要介绍租船合同、提单与租船合同的关系以及海上运输合同与贸易合同的关系等几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既是重要的航运单证,又是重要的贸易单证。提单是托运人按事先与承运人达成的货物运输协议,将货  相似文献   

6.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集装箱运输以及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蓬勃发展,无船承运业务在我国以及全球的航运实践中已经非常普遍。所谓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即为无船承运人(Non-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简称NVOCC)。目前,NVOCC已经成为我国海运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随着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发展,国际货代公司开始签发自己的货代提单,与托运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同时,它又寻找实际承运人来承运货物,自己作为托运人,由船东向自己签发船东提单。  相似文献   

8.
<正>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支付货物的凭证。承运人为了标注货物的实际状况或者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常常将"重量不知"、托运人装箱计数等措辞批注于提单之上,表明承运人不知实情。这些"不知条款"使得提单的货物收据功能变得弱小,也改变了承运人、托运人以及收货人或者提单持有人在  相似文献   

9.
一定期租船合同下的一般规定定期租船合同是一种将船舶经营权定期转让的合同,具有租赁和运输双重性质。在定期租船下船东负责船舶的安全及营运,船长是由船东雇佣的并代表船东的利益。在著名的定期租船格式合同NYPE46下对船长有两项要求:一是船长应尽速遣航;  相似文献   

10.
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它构成承运人按提单记载状况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但是,当它转让到第三人或收货人手中时,其对货物的某些记载对承运人则构成绝对证据。即使如此,当第三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时,也往往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青岛海事法院最近审理的“巴拉基”轮废钢退运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的案件。该案的起因,是船舶承运的一批废钢不符合我国的进口环保标准,被海关责令停止卸货直至退运。收货人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与货物不符为由,起诉承运人。该案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不仅对承运人签发提单、收货人索赔具有现实意义,对研究提单和我国的海商法和提单也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孙朋 《商场现代化》2006,(9):217-218
交付货物请求权应为物权,法律就提单应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和促进提单流通;记名提单应单独做出规定,承运人在没有签发提单下应履行通知债务人义务;承运人何时要求提单人承担责任应当区分权利行使情况,草案对连带责任的解除条款应予补充。  相似文献   

12.
在FOB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卖方负责货交承运人,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这就产生了买卖合同与运输合同契合的问题。虽然我国《海商法》确认了FOB卖方托运人的地位,但是FOB卖方在买卖合同实际履行中风险仍是普遍存在的。本文将就FOB贸易术语下卖方在货物运输流程中所要面临的风险及风险规避措施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3.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它代表着提单项下货物的物权,谁合法持有提单,谁就有权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但随着集装箱的广泛应用和港口的装卸技术的进步,货物在海运途中的时间大大缩短了,而提单却因为流转环节多、速度慢,无法满足高速、高效的运输要求。这就导致了船货已到而提单未到的局面,为了缓和这种情况对承运人以及收货人的负面影响,航运实践中出现了承运人凭提货人的提单副本和担保函善意交货的方法,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无单放货。近两年来,“无单放货”纠纷案件在海事法院收审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居高不下…  相似文献   

14.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支付运费是合同项下托运人的一项基本义务。运费是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所享有的报酬,其形式有预付运费(Freight prepaid,Advance freight,)和到付运费(Freight to collect,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两种。预付运费一般是在签发提单的当时或随  相似文献   

15.
提单托运人诉权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求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将货物托运装船,取得正本提单.提单转让后,提单受让人凭提单提货时如发现货物与提单记载不符,根据提单在法律上的功能,此时,提单持有人有权向承运人索赔,但不少提单持有人出于种种原因,依据买卖合同向托运人(卖方)索赔,托运人赔付后,再转向承运人索赔,在这种情况下,托运人对承运人究竟是否享有诉权?其依据是什么? 由于提单的可转让性,使得有关提单项下货物索赔诉权问题变得复杂.本文结合英美和大陆法系国家有关托运人诉权的立法例及我国司法实践,对托运人诉权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确定我国托运人实体诉权.  相似文献   

16.
物流辞典     
田征 《环球供应链》2005,(9):119-119
提单(Bill of Lading) 主要是指海运提单,它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或已将货物装船,并保证至目的地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是货物的物权证明,是物流会司承运货物的收据,还是托运人和物流会司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据。  相似文献   

17.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它代表着提单项下货物的物权,谁合法持有提单,谁就有权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但随着集装箱的广泛应用和港口的装卸技术的进步,货物在海运途中的时间大大缩短了;而提单却因为流转环节多、速度慢,无法满足高速、高效的运输要求.这就导致了船货已到而提单未到的局面,为了缓和这种情况对承运人以及收货人的负面影响,航运实践中出现了承运人凭提货人的提单副本和担保函善意交货的方法,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无单放货.  相似文献   

18.
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相似文献   

19.
在对外贸易和运输行业,依据我国的传统理念,人们习惯上将介于对外贸易和外贸运输之间的服务行业称为货运代理业。如今货运代理行业的经营人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分化趋势:一种是仍然以托运人或承运人代理的身份,从事单证、码头、海关等配合外贸运输的服务业务;而另一种则以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分别同托运人和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以当事人身份完全介入外贸运输的整个过程,对托运人来讲,其身份是承运人,对承运人来讲,其身份是托运人。对于后一种行业主体,我国及国外有些国家将其称为无船承运人。在有无船承运人参与的海上运输过程中,由于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海上运输合同和两套提单,因而可能会出现提单侵权纠纷,本结合案例分析无船承运业务中的提单侵权风险及其防范。  相似文献   

20.
封小琴 《消费导刊》2009,(6):209-209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是国际结算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据。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另一方面,它又是货物收据和货物所有权凭证。但由于航运事业的发展变化,提单在使用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无单放货和预借、倒签提单两个角度来关注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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