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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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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及其他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商品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发展以及新文化的发展)的历史大潮有力地冲击着我国的法学,使法学特别是法学理论面临着深刻的危机。如何摆脱法学危机,使之科学化和现代化,以适应改革和发展的现实和历史走向,是每个有责任心的法学工作者都在深思的大问题。一、主流法学理论的变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
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法学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法学教育既享有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法学教育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3.
在新的世纪,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着重大的改革。中国法学教育多元化是中国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在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下,我国法学图书信息资料的建设必须走共建的道路。  相似文献   

4.
中国近代法律教育与中国近代法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结合中国近代法律变革的宏观背景 ,通过对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起步、成长过程 ,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内涵、基本特征以及在促进中国近代法学诞生与发展中的作用的论述 ,阐述了法律教育对于中国法律人才的养成、法学著作 (包括译著 )的出版 ,法学刊物的面世 ,近代各个法学学科的诞生的重要意义 ,并对改革中国现代法律教育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论中国法学院治理机制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是一个非常大的研究课题。以中国法学院治理机制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为题,揭示当前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去行政化。具体而言,法学院应当实行行政、学术分际,明确院长的行政职能,建立教授委员会制度,实现学术自治。同时,法学教育的去行政化也要求法学院在招生、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等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构建多元化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和推动新兴法学学科的发展,并通过各种国际化措施,开拓中国法学教育的视野,促进对外开放。总之,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任重而道远,需要自下而上、从小而大的推动,我们应当注重法学院治理理念和方法的创新,重塑法学教育的精神。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改革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中国法学本科教育存在诸多问题,但这不能成为取消法学本科教育的充分理由。实践表明,法学本科教育在中国社会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定位于通识教育和大众教育。按照这种定位,中国法学本科教育亟待从师资力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法学教材、管理体制、评估体制等几个方面加以改革。  相似文献   

7.
统一司法考试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在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背景下,中国的法学教育必然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但是中国特殊的法治环境决定了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保持其独立性,不能蜕变成为法律职业培训。法学教育是统一司法考试的前提和基础,统一司法考试是联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纽带,两者相辅相成。只有正确处理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才能使两者在矛盾中实现"双赢"。  相似文献   

8.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法律工作的职业化及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我国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之间在一些矛盾,司法考试对高校法学本科教育,在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为推动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提供了契机。因此,在法学本科教育中转变培养观念,改革专业设置及教学方法,建立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9.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评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并取得了迅猛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法学教育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改革的思路可以从坚持走多样化发展道路、国外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正确理解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优化法学教育结构等方面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10.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需要转换理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正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批评。尽管如此,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进步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可以通过质与量两个方面的指标予以证成。不过,与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进步趋势相比,高等法学教育的理念却相对滞后,这是一个值得迫切关注的问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应当从精英定位的法学教育理念回归到社会服务定位的法学教育理念,这才是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乃至中国法治的出路。  相似文献   

11.
随着高等教育的逐步发展与成熟 ,对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估成为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问题。法学专业由于自身的特色 ,所以其质量的保证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在以往院校评估的制度与经验的基础之上 ,对于法学专业评估制度进行建构是当务之急。专业评估应当分层次、注重针对性、达到科学化。专业评估的依据是国家有关立法和法学教育的内在要求 ;专业评估的目的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专业评估应注重体现法学教育质量的基本方面 ,如专业教师师资、图书资料、教学方案、学生表现等。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下,我国目前采取分业经营体制的银行业向混业经营体制转变已是大势所趋。鉴于目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着金融机构产权不明、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各监管主体之间缺乏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及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应通过改革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健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加强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及建立金融机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来确保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程乃胜 《河北法学》2006,24(12):2-10
庞德的<法理学>(第1卷)主要研究了什么是"法理学".在体系内,他阐述了"法律"、"法律研究的目的"、"法学研究的方法"、"社会学法学体系"等内容,对我国的法理学体系的构建和中国法理学的发展,特别是对于解决法理学与法律实践的脱节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追问法学教育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1978年恢复法科招生之后,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在数量上急剧扩张的三十年。然而,制度性瓶颈窒碍了法学教育自身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发展。第一,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准入脱节的情况下,法学教育的使命不可能被清楚地界定。第二,在缺乏第一法学学位的情况下,名目繁多的法学学位和学历不仅具有误导性,而且稀释了它们自身的价值。第三,按照繁复的"二级专业"去分门别类的研究生项目造成了法学教育的分裂、学术宗派的泛起和狭隘的思维方式。最后,统计标准的模糊、混乱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使法学教育失去了本来应有的透明。本文试分析上述问题的成因,以期促成解决问题的方案。  相似文献   

15.
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下)——对苏力“本土资源论”的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78年至2004年,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据此,要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论题给出回答,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进行“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较为具体地讲,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了深入探究。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最终导致了作者所谓的“范式”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相似文献   

16.
法律现代化论题 ,不仅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机制转型时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也是法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由于中国的法律现代化不是传统法律历史正常演进的结果 ,而是肇始于鸦片战争之后 ,社会和政治危机不断加深 ,处于一个“原有文化根基失落”、“迫切需要意识形态”的时代 ,因而 ,我国近代以来 ,如洋务运动、改良运动、清末新政阶段 ,辛亥革命、五四运动阶段及新中国成立至今三大阶段 ,关于我国法律现代化的研究与论争、更替与改造 ,无论有意或无意 ,大都具有较浓的意识形态色彩 ,或曰大都是通过“意识形态的过程” ,输出其关于中国法律现代化的意识形态来完成的。意识形态观念对中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虽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但刻意强调、突出其作用 ,又势必给我国的法律现代化事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相似文献   

17.
郝铁川 《中国法学》2007,3(2):31-39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上相当于19世纪的英国和美国。当时英美两国的法制发生的六个主要变化,正是我们研究当代中国法制能否超越19世纪英美法制发展水平的重要参照系。实践表明,凡是主要靠法律理念变革来实现、而不靠或者较少靠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来实现的法制项目,中国则可以超越19世纪英美法制的发展水平;凡是主要靠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来实现的法制项目,中国则没有超越英美法制的发展水平。因此,法制最终只不过是经济关系的记录而已。  相似文献   

18.
韩天森 《现代法学》2002,24(6):134-136
市场准入原则是GATS中的一个非常关键性条款 ,也是成员国履行WTO所规范的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首要措施。要实现贸易自由就必须允许成员国间相互市场准入 ,这是成员国政府开放国内特定服务贸易市场承诺的义务。所以 ,我国加入WTO后 ,要解决的迫切问题就是作好允许GATS中所规范有关服务贸易的十二个行业中的各项准备。其中 ,至关重要的是属于事业服务中的法律服务业 ,这是为服务贸易各行业保驾护航的领头行业 ,也是搞好服务贸易的前提和保证。因此 ,我们必须认真地研究 ,加入WTO后在贯彻市场准入原则的义务中将会给法律服务业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以及我们应采取的对策 ,它不仅具有理论意义 ,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论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的经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末是中国法学教育的近代化时期。在此特定的历史阶段 ,中国的法学教育一步步地突破传统模式 ,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方法来培育法律人才。清末的这种新式法学教育为促进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教育模式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近代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对于办好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事业 ,以培养出真正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律专门人才具有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朱春霞 《政法学刊》2005,22(5):118-120
在中国日益融入全球化进程的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步伐和力度也在不断加快加深。作为基础法学教育的本科法 学教育,“法律人”应作为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人才目标。它所具有完整的内涵包括:高尚的法治信仰是“法律人”的首要价值标准,严 谨的法律思维是“法律人”的必备技术,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是“法律人”的生存之本,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是“法律人” 的基础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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