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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近代以后出现的,它旨在规制市场中各类垄断行为,恢复可持续的有效竞争,进而确立良好竞争秩序的法律部门,被人们形象称之为"经济宪法"。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浪潮的高涨,市场已超越主权空间向世界范围内扩展,跨国垄断行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突出,在国际反垄断法缺位的情况下,国内反垄断法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成为反垄断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国家开始突破传统管辖原则的限制,主张本国反垄断法具有一定的域外效力,这就产生了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2.
仲春 《政法论丛》2009,(3):54-60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确立了建立在效果原则基础上的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效果原则确立了国家管辖权行使的法律前提,但容易带来法律冲突。我国应不断完善反垄断执法程序,将效果原则与合理原则配合使用,积极和其他国家与地区开展反垄断执法合作,并不断深化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的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竞争秩序的“经济宪法”。垄断行为,一般都为各国法律所禁止,但也不是绝对的,由此而产生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垄断和反垄断的问题也越来越得到了人们的重视,许多过去被列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行业现在也都引入了竞争机制。尤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对合法垄断的界定及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原则、价值取向等问题的认识显得尤其必要。  相似文献   

4.
域外适用制度是全球反垄断法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也是一个难点。美国和欧盟对域外适用制度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完善,在效果原则基础上形成了合理管辖原则。而目前备受关注的两拓合资案,从法律依据、域外调查等诸多方面给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带来了考验。从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的角度来看,细化域外适用的条件,加强域外适用国际协调机制的建立等工作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域外适用制度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王先林 《法学杂志》2006,27(1):47-50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是目前各国反垄断法发生冲突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在WTO竞争政策谈判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我国制定反垄断法时也应当明确规定其适用于那些发生在外国但对我国的市场和消费者有着不利影响的限制竞争行为,但应将该行为产生“直接的、实质性的且可以合理预见的”限制或者不利影响作为适用的基本要件,同时,在具体执行中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权衡、分析多种相关因素。  相似文献   

6.
经济全球化与反垄断立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许明月  侯茜 《现代法学》2004,26(5):109-116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基于国内因素的考虑而制定的反垄断法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各种问题,美国和欧盟等都开始对传统反垄断法进行调整。经济全球化也促进了反垄断国际规范的发展。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应该及时制定反垄断法或反限制竞争法;并且在制度安排上应注意:坚持垄断中性的认识,充分体现合理规则,中国反垄断法应以规制限制竞争行为为中心,充分考虑国际市场因素,合理安排责任制度,有克制地赋予域外效力。  相似文献   

7.
国家间反垄断双边合作已经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合作的目标主要围绕因各国主张反垄断法域外管辖而引起的冲突.双边合作以国际礼让为原则,通过建立通报、信息交换、执行合作和协调、协商等机制,极大地缓和了冲突和协调了各国反垄断利益.实践证明,双边合作虽然不是最理想的选择,但它却是一种进步的选择,也是一种现实可行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冲突,但是世界经济的发展不会因此而放慢脚步。我国必须确立《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并且应该积极的促进双边、区域内合作机制,致力于国际反垄断统一立法的制定,后者才是最优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9.
豁免制度,作为反垄断法一项重要制度,伴随着反垄断法理论的成熟逐渐发展并完善。区别于反垄断法对垄断的原则性禁止,豁免制度允许某些合理垄断的存在,这体现着反垄断法维护有效竞争、促进市场资源合理配置、追求反垄断与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最终目标。我国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正式实施,对限制竞争性协议、控制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等方面进行了规制,但其对豁免制度的规定还较笼统。文章试从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概念入手,论述其适用的范围和模式,并以电信联通涉嫌垄断事件为切入点,探讨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制定反垄断法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极为重要的一环 ,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宜采用分立式 ,反垄断法的规则内容应当包括 :行政垄断行为 ;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 ;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的企业合并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若干领域。反垄断法的主管机构应为具有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准司法机构。  相似文献   

11.
刘丽  陈彬 《时代法学》2010,8(5):73-78
随着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我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建设加速。而建立一个权威、独立的执法机构是发挥反垄断法功效的关键。因此,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反垄断法》为我国设计了三家联合执法的机制,权威性和独立性尤为不足。加之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体制缺乏具体的分级设计,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人员素质与结构不合理等等。诸多问题势必影响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因此,探讨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问题与不足,对于完善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确有必要。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对现行设计方案的质疑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炳生 《法律科学》2005,23(2):113-121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 ,事关反垄断法的命运 ,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在对该机构的性质定位、职能设置、程序安排诸方面都进行了周密的设计 ,赋予该机构显要的地位和超强的权力 ,以保障其执法的有效性。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使命将是如何消除和防范行政垄断 ,其斗争将是异常惨烈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将经受严峻考验。反垄断法讨论稿设计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方案 ,存在着严重缺陷 ,据此而行 ,反垄断法实施的效果是令人疑虑的。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计必须废弃作为现有行政机关下属机构的思路 ,凸现其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  相似文献   

13.
浅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思民 《时代法学》2006,4(3):71-75
根据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设置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保障反垄断法的严格有效实施。我国应当借鉴这一做法,建立一个独立、专业、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并依法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准司法权,以保障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我国反垄断法(最新送审稿)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也予以了明确规定,但这些规定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4.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是全球反垄断领域的重要关切,也是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更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可靠保障。良好适中的透明度是各国和地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的不懈追求。本文界定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透明度的基本内涵,探讨了其理论基础,分析了其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并指出应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Defining relevant markets is the foundation of establishing main antimonopoly regimes and the key issue in enforcing antimonopoly law, which often reflects the leniency or strictness of enforcement. In the process of defining relevant product market, the main factors to be considered include physical function and use purpose of product, product price, consumers’ preference and substitutable possibility of product supply. In defining relevant geographic market, the main consideration involves transportation cost and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product price, consumers’ preference and barriers to market access. On the occasion of forthcoming enforcement of the Antimonopoly Law of China, the enforcement authorities should draw up a specific rule of the definition of relevant markets. Wang Xianlin got his Ph.D from Law Schoo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2001) and is a Fulbright visiting scholar at Law School of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2007–2008). Prof. Wang is a director of Economic Law Institute and a doctoral tutor in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He was once a member of the advisory committee of antimonopoly legislation of the Legal Affairs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P.R.C. and is a standing director of the Economic Law Academy affiliated with China Law Society. His research focuses on competition law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He has ten books published individually or cooperatively, including the monograph, such a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Antimonopoly Law—Studies on antimonopoly issues of ab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WTO competition policy and Chinese antimonopoly legislation and ab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its regulation. Moreover, he has released over 100 papers in academic journals. In recent years, his research is focused on China’s antimonopoly legislation and the abuse of IPRs of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in China.  相似文献   

16.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再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为农 《中国法学》2004,(3):103-112
本文认为,反垄断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正且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市场能充分地发挥其机制作用、合理和效率性地配置有限的社会资源。因此,在立法上应建立起统一的"违法性"判断标准和专一的执法体制;而在规制模式的选择上,应以"行为规制"为主,"消极防御式"的结构性规制手段为辅;以"年度的销售总额"为基准设定较为适宜的法定"规模要件",作为"事前申报制度"的基础;而以反垄断法来规制"行政垄断"只能说是权宜之计,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待于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是"行政型"的,其特殊的执法程序应法定。  相似文献   

17.
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王先林 《法律科学》2008,(1):123-129
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建立反垄断法各主要制度的基础,是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往往可以体现反垄断执法的宽严。在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主要应考虑商品的物理性能和使用目的、商品的价格、消费者的偏好以及供给的替代可能性等因素;在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则是运输成本和商品特性、商品价格、消费者偏好以及市场进入的障碍等。在我国《反垄断法》即将实施之际,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制定相关市场界定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18.
入世与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晓晔 《法学研究》2003,(2):122-134
入世后 ,中国政府越来越注重竞争政策和竞争法问题 ,以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和国际市场竞争。中国现行反垄断法规范尚未形成一个系统和完整的反垄断体系 ,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制裁不力 ,缺乏独立的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关。 2 0 0 2年 2月的反垄断法草案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合并、行政垄断和反垄断执法机关和程序的规定方面存在缺陷。虽然中国制定反垄断法存在压力 ,但是制定反垄断法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遏制跨国公司的垄断势力和改善国家的财政和宏观调控。  相似文献   

19.
美国《2018年出口管制法》在术语定义和政策声明、出口管制的权限和管理、许可证、确定和控制"新兴和基础技术"出口的要求、涉及与美国全面禁运的国家有关的审查、惩罚和强制执行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规定。该法使美国出口管制体系走向法典化、系统化和多边化,建立跨部门许可审查机制,确立"合规协助"条款,扩大了"新兴和基础技术"这一出口管制范围,并扩张出口管制域外管辖权,同时加强了惩罚和执行力度。我国应注重"新兴与基础技术"的管制,完善出口管制系列清单,扩大出口管制管理机构的执法权限,为出口经营者出口合规提供具体指导,严格执行阻断法,推进双边与多边出口管制标准的设立以应对该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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