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加强中原经济区建设法治保障的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原经济区是河南加快中原崛起、实现河南振兴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从区域发展和法治建设相协调的内在逻辑来看,加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法治保障,对于谋划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至关重要.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背景,可以考虑从六个方面构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有效的法制支撑:明确协调机构,建立中原经济区行政契约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中原经济区立法协调与透明机制;严格行政执法,建立中原经济区行政执法协调与合作机制;强化司法权威,建立中原经济区司法协调与合作机制;提高法治实效,建立中原经济区法律监督机制;培育法治文化,建立中原经济区法治区域优化机制.  相似文献   

2.
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合作的立法协调是弥补人大立法协调不足,提升区域立法质量,解决立法中疑难复杂问题,促使立法及时立、改、废,统一立法规划的需要。政府合作的立法协调的原则分为政府作为立法主体参与立法协调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政府作为非立法主体参与立法协调时应遵循的原则两种。协调方式也可以分为行政立法中政府参与立法协调的方式和人大立法中政府参与立法协调的方式两类。政府合作的立法协调的目的就是通过政府参与立法协调促进相关立法机关及时有序地开展立法活动,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3.
坎昆会议破裂,说明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冲突的激烈化。在后坎昆时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建立“泛中国经济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泛中国经济区”不仅繁荣区域经济,而且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也将极大地保护我国经济安全,实现最大限度的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4.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部地区崛起这一重大战略实现的必由之路,中部地区经济一体化需要有法制保障.在地方法制统一实现困难和国家统一法制无法充分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的情况下,法制协调呼之欲出.法制协调是破除地区封锁、平衡各省发展利益、明确各方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权责的有效路径.在借鉴长三角、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特色,中部地区法制协调可以构建中央协调和地方协调相结合的协调模式,建立和完善立法协调、行政执法协调、司法协调等协调机制,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5.
加强中原经济区法治建设,对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来说至关重要。目前中原经济区区域立法本土化且不健全、区域执法利益化且软弱乏力、区域法律监督刚性不足且缺乏合力、区域法治文化淡薄且法治化程度低、区域法治主体虚置化且法律信仰不高、区域法律人才总量偏少且流失严重、区域法制宣传形式化且依法治理不够,这些因素对中原经济区建设构成了现实的法治障碍。鉴于此,有必要放大中原经济区区域立法效应,加强中原经济区法律人才职业化规范的建构,加大中原经济区区域执法力度,提高中原经济区区域法律监督的实效和水平,全面深化中原经济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有的分片分块、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已不能适应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客观需要,因此,变革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协调地方行政立法冲突就成了目前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借鉴欧盟法在其成员国中直接适用和优先适用的法制协调成功经验,可逐步构建能在区域内各行政区划统一适用的区域行政立法体系。它是一种介于国家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规章之间的中间层次的行政立法模式,其不仅是适合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佳选择,也填补了我国行政立法层次中的断层和空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应通过完善立法法和修改相关法律条款的方式明确区域行政立法是地方立法的合法形式,使区域行政立法合法化,并明确立法的主体、可协作的权限和范围,规定行政立法程序,解决法律渊源和位阶问题,理顺立法审查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7.
理论上,地方立法协调存在紧密型区域地方立法协调模式和松散型区域地方立法协调模式的分类。结合国内外的实践经验,以主体为标准,将区域经济一体化立法协调模式分为区域组织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立法机关主导型模式更为合理。在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广佛肇一体化过程中的地方立法协调应以立法机关主导的模式为优选。在地方立法过程中,三市协同联动,以平等为原则,横向协商解决立法争议。争议无法协调,纵向报请共同上级立法机关裁决,最终实现法制体系协调。  相似文献   

8.
区域协同立法是指跨行政区域多个立法主体,为解决公共治理领域的共同问题,按照各自的立法权限和程序进行分别立法、相互对接的地方立法模式,其具有地方立法、跨区域立法和合作型立法的特征。区域协同立法的政治价值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经济价值是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社会价值是提高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法治价值是回应区域法治发展需求。区域协同立法的理论基础是整体性法治、居间性资源整合和区域性利益均衡。区域协同立法仍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明确,同时需要建立健全沟通协作、立法参与、交叉备案、联合评估和统一指导等机制。  相似文献   

9.
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纳入国家战略,其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互动发展、协调促进是山东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新方向,顺应了全球化背景之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分析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互动合作战略意义的基础上,探讨了基于两区共性和特点的蓝黄海陆统筹发展机制,构建了蓝黄互动评价模型,旨在为区域分工合作理论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为正在规划和建设的各类经济区联动发展提供实践的范例,并使我国各地区尽快融入到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当中.  相似文献   

10.
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制困境与解决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的国家战略之一.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首先应该协调好地方政府间关系,关键问题是整合"经济区"与"行政区"的关系.但要推进这种整合,协调一致的区域法制是必要条件.先市场调节,后行政协调,再到立法协调,这是区域法制协调的解决路径.而实现该路径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区域法律制度的完善,即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协议法.  相似文献   

11.
殷洁 《江西社会科学》2007,(12):204-207
我国各地经济法制差异明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区域经济法制的不协调,直接影响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已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羁绊。但是,协调区域经济法制不等于统一区域经济立法。地方政府间的磋商与合作是协调区域经济法制的最有效途径。规范签署和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协议是协调区域经济法制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但其进一步发展却面临"行政区行政"的层层阻力。化解行政区行政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矛盾的根本途径不在于行政区划的调整,而在于区域内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因为行政区经济的产生不在于行政区划本身,而在于行政区的"行政"。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质上是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与其相应的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是区域政治协同发展,区域政治协同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从现状来看,实现我国区域政治协同发展,必须创新区域行政立法方式、建立区域行政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区域地方政府间行政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我国区域一体化发展不断推进,成为新的国家战略.在此背景下,区域内各地地方立法不协调甚至冲突的情形逐渐显现.为更好地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正视我国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探索区域地方立法协调模式,明确立法协调的事项,搭建区域立法协调的工作机制,兼顾区域各方利益,扩大公众参与,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14.
区域立法冲突是阻碍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的制度性障碍。本文针对长三角区域存在大量的法规政策冲突现象,从法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法规冲突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协调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区域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学术界和广大民众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将"十一五"期间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纵向与横向比较,拟通过对这三个经济区的经济竞争力比较分析中,寻找和发现有助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经验与启示。同时,文章还就"十二五"时期如何加快推进海西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区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进行了探讨,以期为推动全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6.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各地方政府从竞争转向合作,共同治理跨区域公共行政事务是共赢发展之道。府际合作能否成功,取决于各地方政府能否就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协调。促成府际间利益协调从政策调整向法律调整转型,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时势所需。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府际间利益协调当以法制协调为导向,关涉府际间利益协调的立法,可以采取"综合立法—单行立法"相结合、"中央立法—地方立法"相结合的立法体例,并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互信共赢原则和公开参与原则,通过构建利益表达机制、利益磋商机制、利益协议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利益协调监督机制与利益纠纷裁决机制,从而将府际间利益协调纳入法律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17.
目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需求量大、人力资源的产业配置结构不合理、区域人力资源的调控机制不健全,要实现该区域人力资源协调管理,应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实现区域产业规划与区域人力资源配置的协调;构建区域产业集群,打造人力资源集群优势;加强区域人力资源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力资源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发挥政府对区域人力资源的调控作用,促进区域经济与人力资源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8.
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以各种形式参与各个层次的区域合作,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30年,我国沿海区域经济一体化特征日益明显,目前已经形成了在全国乃至亚太都具有较大影响的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区.台湾、福建、浙南、粤东以及腹地江西中东部地区,其人口和"长三角"相当、经济总量超过"长三角",有条件形成一个经济区,成为我国东南沿海经济新的增长极.顺应国际经济潮流,加快两岸区域经济合作,促进海峡两岸经济一体化,构建海峡经济区,是两岸经济区域分工不断走向深化,并取得最优资源配置和相对竞争优势的最佳出路,也是台湾经济避免被"边缘化"和产业"空洞化"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9.
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改革开放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就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区域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区域协调发展涉及很多方面,但区域间的立法协调不容忽视.本文在分析我国区域立法协调必要性及其理论依据的基础上,对我国部分区域立法合作的情况进行了评析,最后就如何实现区域立法协调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家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为提升区域的优势地位,应先在区域内形成整合,达到和谐统一。而目前制约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就是区域内的法制冲突,建立区域协调立法制度,解决法制冲突,能更好地推进我国地方立法工作,促进区域法治建设,为保障区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良好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