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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不应被笼统地视为私法
引用本文:杨解君.物权法不应被笼统地视为私法[J].法学,2007(7).
作者姓名:杨解君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地方法治与区域合作研究院
摘    要:物权法属于私法或民法,是民法学界的通说。但是从整个法律体系的架构来考察物权法,则可否定物权法只是私法或民法的传统观点。基于公私法的两分及其关联度的思维,从规范对象、法律关系、法律任务、法律渊源、法律规范、法律内容以及法律实施与配套等多个方面来分析,可综合得出物权法是公私混合法的结论,其中一般物权法主要属于私法或民法并兼容了一定的公法规则,特别物权法主要属于公法或行政法同时也兼容了私法规则。

关 键 词:物权法  私法  公法  混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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