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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位的理论基础涉及西方思想史上关于个人、社会之论辩及其对法本位的影响,涉及中国经典理论中民本思想的演进、超越与民本位的奠定,以及法学方法经典理论与公私法本位的确立等。社会和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早有先驱。在自然法理论中,个人主义的实质是呼唤个性解放、独立和自由。狄骥运用他的社会连带理论猛烈攻击“国家主权”和“个人权利”的观念。社群主义批评个人主义的主张导致忽视国家维系的良善生活;权利本位正如自由一样,只可能是相对的,应当顾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始于与神本相对峙,而终于与君本相对立。新时期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新超越,也为权利本位论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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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法文化的逐渐生成孕育了对民法典的强烈需求。民法典为市民社会抵抗公权力不当侵入提供有力的武器。中国民法典当在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的前提下。虑及社会及自然的和谐。在私主体权利本位价值取向的指导下,为中国民法典遴选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在民法典的总则编确认私主体权利本位性的私法自治原则,这是在民法典中实现自由价值的逻辑必然。以私主体权利本位兼顾社会的价值取向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是进化的理性的必然。中国民法典可由总则、权利、权利的保护三编构成,如此规定,不仅民法典层次清楚,逻辑了然,且与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特别契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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