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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近年来,洗钱犯罪在我国的发展势头凶猛,给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等造成了极大破坏。同时,由于洗钱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极易掩盖大量的上游犯罪,由此而导致公众的强烈不满。顺应国际反洗钱立法的潮流,借鉴国际上反洗钱立法的有益经验,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成为我国当前乃至今后金融领域和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我国反冼钱法,本刊特组织专家、学者就我国反洗钱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问题日益引起全社会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年 12月 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中有四类犯罪行为涉及刑法适用问题。由于《决定》未规定具体罚则,因此,在对构成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时,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3.
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修改补充刑法的第一部重要法律。对于完善刑法打击当前涉及外汇的金融犯罪,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亚洲金融危机涉及面的扩大,我国外汇金融形势出现了新情况。1998年在对外贸易顺差,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增加的情况下,我国外汇储备增速却显著放缓。外汇资金的大量流失,是因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令智昏,挖空心思于起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勾当。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严重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八)》解读(一)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这是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对刑法作出的最重要的一次修改。该修正案共50条,取消了13个罪的死刑,第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七)》解读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称"修正案(七)"),对刑法中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相似文献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功能。从1994年我国改革税制。实行增值税制度起, 不法分子就利用增值税发票的这种特殊功能,进行骗税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国家税收,危害税制改革,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管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障税制改革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是新中国立法史上第1次以修正案方式对《刑法》进行修改.补充。它无论是从修改《刑法》的方式,还是完善《刑法》的内容,都会对我国会后的刑事立法产生深远的影响。现对《修正案》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介绍如下:一、关于采用修正案方式修改《刑法》的问题国务院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惩治期货犯罪的决定(草案)》,建议将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  相似文献   
8.
2002年1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它是根据1997年修改刑法以来,海关法、药品管理法等一些法律作了修改后,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也需作相应调整,以及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在刑法中增加相应规定的需要,对刑法适时作出的修改补充。对于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行为,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的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如下:一、修改了…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上)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修改、补充了刑法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商业贿赂、洗钱、虚假破产、枉法仲裁等犯罪的规定,涉及刑法二十个条文。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对刑法进行的一次最大规模的修改补充。现将《刑法修正案(六)》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下)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上接2006年第14期)九、将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实践中一些单位和个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但要认定骗贷人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很困难。有些单位和个人虽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造虚假理由获得贷款,但由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致使这类案件的处理陷入两难境地,要么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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