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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0年 1 1月我应邀参加了“三五”普法验收工作。随第三组到了北京市昌平、延庆、海淀、西城四个区县。时间虽短 ,收获不小。下面谈几点看法 :一、开展普法的工作是必要的 ,成效是显著的普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三个五年普法的成果从一个侧面反映出 1 5年来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成就。回头来看 ,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现代法治传统并且多年轻视法制的国家里 ,进行全民性的法制教育是多么重要。 1 986年起的“一五”普法是刚刚从“文革”无法无天的状态走出来 ,恢复法制的初期 ,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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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就是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法制和法学,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法学的状况与法制的状况是分不开的,前者以后者为前提和基础,归根到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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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立法实践的发展,几年来我国法学界已进行了大量的关于立法理论的研究.并取得了成果。但相对而言,我国的立法理论研究还相当落后,还不能适应立法实践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大步赶上,大力加强立法理论研究,抓紧探讨创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立法学。一、关于我国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立法工作起指导作用的理论、思想、原则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从法哲学的高度或基于法的本质的理论观点而产生的关于立法的理论、思想观点、可以叫思想原则。当前我们必须着重研究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立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什么。这个问题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法哲学原埋、结合我国的实际来加以明确。第二个层次是政治原则,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原则就是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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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军事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的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和军事法学研究都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82年宪法中第一次规定了在国家体制中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十多年来,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就,制定了大量的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成立了中央军委法制局,恢复和建立了军事立法、军事执法与司法、军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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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现代司法制度 简单地说,现代司法制度就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的司法制度.其突出特点是:独立、中立、公正和权威. 1.独立.独立是现代司法组织制度的特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法院从中央到地方应该是独立的组织体系,独立于政府及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人事、财政等方面不依赖于政府和地方;二是指审判独立.法院独立审判是指审判组织(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也不受法院院长、庭长的干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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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司法制度的转型——我国司法改革的主要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司法腐败是制度性的权力腐败 ,因而司法改革的主要问题是从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以国家权力为本即官本位的司法制度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公民权利为本的现代民主的司法制度的转型问题。司法制度的转型是依法治国的要求 ,归根到底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要实现司法制度的转型必须转变理论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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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再次提出“依法治国”,并把“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字的变化使概念的内涵得到了更准确的表述。应当说,依法治国就是实行法治,也就是建设实行法治的国家。依法治国或实行法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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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和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42周年,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和本刊编辑部于6月26日联合召开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座谈会。与会者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发展,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立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和其它三项一样重要。与会者强调,在新时期专政必须继续坚持,不能削弱;同时必须全面理解和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与作用,在坚持专政的同时,还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下面是部分与会者的发言摘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