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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退休制度是法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官退休一直沿用行政人员的退休制度,存在诸多严重的问题.根据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防治司法腐败的需要出发,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法官退休制度,包括完善法官退休方式、提高退休法官的物质待遇、规定退休法官的政治待遇、创新退休法官的管理机制、合理开发退休法官的智力资源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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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化是人类司法文明发展历史的重要积淀,它从根本上塑造着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甚至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和社会进程。然而,“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治制度、民族的伦理、民族的法制、民族的风俗以及民族的科学、艺术和技能,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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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请示制度:是否还有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我国审判工作中的案件请示制度的起源]问题,现已无法查考。只是翻阅有关书籍,可以看到这样的论述:“审判工作中有重大疑难问题,对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问题理解不准或不一致,需要请示上级法院的,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问题,应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如仍认为有必要提请上级法院指示的,应当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把案由、审理过程、认定的事实、运用的证据、适用的法律、各种观点及理由写清楚,并附上原审案卷。”这可以看作是我国审判工作中盛行的案件请示制度的理论诠释。应当承认,审判工作中的案件请示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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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农村司法制度,是与城市司法制度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具体是指有关设置于农村地区的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农村司法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司法主体的基层性;(2)适用的地域范围具有广泛性、适应的行业范围具有特定性、适用的对象范围具有特殊性;(3)纠纷解决方式的多样性和司法程序的简易性。纵观我国农村司法制度,除具有面向基层、服务三农、简便高效的优点外,也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从而制约着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影响着其进一步的发展。概括起来,我国农村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基层司法机构不健全;(2)农村基层司法人员,特别是审判人员严重缺乏,整体素质偏低,且常常陷入人情网和关系网之中;(3)基层司法机关常常经费拮据,捉襟见肘,且缺乏有效的保障;(4)农村的法律服务与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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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司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建设目标一经提出,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崇高理想。刑事司法这个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是处理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大量的严重矛盾的关键途径,而且在更高层面上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石,起到了打击犯罪、稳定社会、保障人权、缓和矛盾的重要作用。刑事司法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这正是为了保障社会生活的和谐。建国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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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治国基本含义的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997年10月,党的十五大庄严地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从而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篇章。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载入宪法,使之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何为依法治国?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其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①,但关于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目前尚无公认的解释。有人认为,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种将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等同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含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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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对依法治国的“国”不应作为一个地理概念来理解,而应该从本质上来理解,即依法治国的“国”应当是指国家政权、国家机器(包括掌握国家政权、操纵国家机器的人)。按照这一理解,依法治国就应当是指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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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近年来实务部门和学术界进行了刑事和解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但探索与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适用条件以及和解形式等方面,而对刑事和解执行机制的探讨则明显不够。针对我国执行机制存在的诸多弊端,为了确保刑事和解协议的顺利执行,既需要建立专门的非刑罚执行机制,以实现对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有效追究,同时也需要构建专门的赔偿协议执行机制,以避免执行难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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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腐败犯罪的诉讼原则海南大学副校长谭世贵腐败犯罪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进行刑事诉讼除应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外,还必须确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诉讼原则。唯其如此,才能使诉讼活动有所遵循,取得成效。本文限于篇幅,仅择其要者加以探讨。一、机构统一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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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长期以来,我国司法系统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虽然也追究了个别司法人员的责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例如,对于何为错案,概念不清,理解不一,以至于难以进行责任追究;多数案件的处理由司法机关的领导审批甚至经过检察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乃至当地的政法委员会协调,由于难于分清责任而无法追究;由司法机关自身进行追究,也由于内部人控制的缘故而使追究变得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