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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廉立 《天津律师》2005,(6):51-53
案情介绍 2003年4月,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师沈履伟在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了他的论文自选集——《求是集》,其中文学论文15篇。在申报教授职称时,沈履伟用《求是集》这本书作为科研成果公开展示,其间群众揭露《求是集》中有抄袭他人已发表的论文,沈履伟分别找到原发表论文的作者——天津师大古籍研究所的董XX和南京学者封X,企图以“合作”的名义掩盖其抄袭的事实,但其教授职称的申报仍被天津市高评委否定。  相似文献   
2.
3.
廉立 《天津律师》2004,(2):48-49
一位律师事务所主任向笔者坦言,他最大的失误就是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经营律师事务所,耗费了他大量的精力,少看了很多业务书,增加了许多支出,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个人生活品质下降。如果他不开所,以自己的创收能力一定会过上比现在要好得多,潇洒得多的日子……云云。  相似文献   
4.
5.
法眼看天下     
一天一元铁,律师请回家——京城出现低价律师。一天只需付一元多钱,就可以拥有自己的私人法律顾问。由北京几家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的一种收费低廉的“会员制”法律服务,受到京城百姓的欢迎,仅一个月就吸纳了1000多位市民会员。  相似文献   
6.
廉立 《天津律师》2004,(1):44-45
律师执业是依照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以事实(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发生民间的“潜规则”与以上原则相碰撞的情况,以至有的律师为了迎合当事人的需要,其中包含为了律师个人的利益,抛弃了律师的执业规则,而使用民间的“潜规  相似文献   
7.
8.
9.
法眼看天下     
廉立 《天津律师》2006,(5):18-23
6月初.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发出纪律警示,律师或律师所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必须严格遵守规范。根据规定.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进行业务推广宣传.如未获有关机构认定.使用“最“,“优秀”、”著名“、”资深”等文字进行不实或夸大宣传.将受到纪律处分。  相似文献   
10.
廉立 《天津律师》2005,(1):5-10
新闻:《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出台,并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对打折让利、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限时购物、降价销售、积分返利7种商业促销行为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促销规则不得含有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商场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由拒绝消费者的咨询或作出任意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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