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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金青 《通信世界》2006,(13):24-25
基本案情2005年5月,滨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与互通管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网公司”)签定了建设路自滨鲁公路交口到南北路交口约2.2公里的管网合作项目。双方约定:管网公司支付数百万元买断该路段管道建设经营权;市建委“确保现有各电信运营商及有架空线路的单位位于该路上的架空线路全部入地”,“50年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批准他人或单位建设地下共用管网或其它通信线路”,“不准已有管道单位(包括电信运营企业)在该路段设立交接箱及向外出租或以其它合作、合建共用、无偿使用等形式,变相出租管道”,保证电信…  相似文献   
2.
孙金青 《通信世界》2016,(28):27-28
2010年1月30日,中国某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刘某签订《3G客户入网协议》,约定北京公司为刘某开通18X手机号码的3G通信服务,套餐通信费126元.另外,还约定刘某信用额度为2990元.2013年2月刘某在出国旅游期间不慎丢失手机,因语言不通没有及时报警,使用他人手机拨打北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也未果.  相似文献   
3.
基于双难题具有消息恢复的签名方案研究甚少,仅有的一些方案都存在计算效率和传输效率过低的问题。由此提出了一个新的同时基于离散对数和大整数分解两种困难问题的具有消息恢复的签名方案,并对其进行安全性分析及效率分析。其安全性要比基于一个难题的数字签名方案好,并且该方案比已有的基于双难题的具有消息恢复签名方案效率要高。  相似文献   
4.
2007年6月,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针对社会反映热点问题加强信息服务业务市场重点整治的通知》,再次将治理信息服务收费问题纳入年度电信监管工作重点。笔者近期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模糊的、似是而非的观点的存在,使得本应明明白白消费的移动信息服务变得混乱了。[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某市电信公司与张三个人用户签订了无线市话接入“大礼包”优惠协议。三个月之后,电信公司发现张三用户的两部电话话务量巨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网间的,电信公司根据电信服务合同从张三收取到的话费,还不足以支付给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网间结算费用。经深入调查,电信公司发现张三利用“大礼包”无线接入市话开办了话吧,擅自从事公用电话业务经营活动。如何杜绝“黑公话”行为,成为电信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6.
《人民日报》1月24日刊登的一篇题为《谣言短信为何满天飞》的文章指出,目前,随着移动通信的发展,个人的消息来源途径在变大,个体都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与此同时,个体对信息真伪的辨别能力又相对不足,这就给手机谣言以传播的空间,也带来了公共管理的新问题:如何对待频繁出现的手机、网络谣言?  相似文献   
7.
孙金青 《通信世界》2004,(16):21-21
近年来,手机的普及使得短信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当年固定电话为信息台代收信息费用之势,尽管移动通信运营商作了大量的服务承诺,还是没有避免在今年315之际被新闻媒体炒作了一番。如果对社会人士的观点和理由加以分析和思考,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消费者已今非昔比,在使用电信业务方面又上了一个层次,有了更高的需求,即要求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广泛的选择权。为此,在提供短信服务过程中,移动通信运营商要及时适应这一变化,信息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ICP)也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8.
用"成也短信,败也短信"概括短信业务自诞生至今的发展历程,并不为过。短信在给用户带来方便,为商家带来利润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服务纠纷。近几年来治理垃圾短信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垃圾短信治理工作还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9.
孙金青 《通信世界》2005,(15):34-35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伴随着国家对信息服务等9种电信业务的放开,代收信息费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时过境迁,代收手机信息费成为当今的热点,所谓的短信陷阱、垃圾短信成为时髦的字眼,而移动通信运营商因为是手机信息服务费用的主要代收者,自然备受关注。移动电信运营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该如何应对这一局面呢?笔者这里发表几点拙见。  相似文献   
10.
基本案情:2001年10月,来自北京、江苏等16个省市的85名电话磁卡持有者将名下的磁卡所有权全部集中转让给北京的用户秦某,由秦某一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涉案标的额为500万元(包括银行利息和其它违约损失的赔偿)的民事起诉状。秦某称由于磁卡电话机减少,所购买的总面值500万元的磁卡使用极不方便,要求第一被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第二被告北京市电信公司退还购买费用并支付利息。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秦某购买了中国电信发行的电话磁卡之后,双方的买卖关系即履行完毕,随之建立了合同关系。秦某所持有的电话磁卡成为接受通信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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