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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及动因分析——基于福建省村级案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红霄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7(4):68-72
本文对我国集体林权制度背景及动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森林初始产权在农村集体成员间的公平分配是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基础;农民权能和利益的赋予与救济是集体林业持续发展的保证;政府行为的有限与规范是集体林权制度安全与高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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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后,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现行政策和法律尚未建立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本文从法理与流转实践出发,对修改后的《森林法》应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与规则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森林法》修订草案(草稿)主要贡献在于明确林地承包经营物权指的是家庭林地承包经营权,突破转让的法律限制,将林权抵押政策上升为法律,但《草案》应强化自愿原则,增加“公平、公开和降低交易成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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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用地产权结构的物权法功能与制度安排——兼论农用地物权结构在均山制集体林产权改革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物权法解决我国农用地产权困境的功能与价值入手,对<物权法>规定的农用地物权结构进行分析,提出:物权法的对世性安排为以产权交易为主要路径的资源配置提供边界清晰、内容完备且有法律保障的初始产权状态;我国农用地物权结构是在土地公有制宪政框架内成员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体之间以及农民个体问独立而平等的物权法安排;均山制集体林产权改革是农用地物权结构在集体林地领域的具体应用,各地政府应根据<物权法>规定与<意见>精神,切实落实集体林地家庭承包,保证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实现,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或限制农民的承包权和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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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与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制度根源和制度环境角度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分析,提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解决包括林地在内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困境的有效路径;与土改时期的农民土地私有制、"林业三定"时期的林业生产责任制不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备了政治、法律与社会的制度环境;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处理农民与集体、历史与现实关系以及落实村民自治、政策引导与法律规范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农村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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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精神权利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享有的有关身份和名誉等方面的专有权利。作为著作权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精神权利已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所确认和保护。相对于经济权利而言,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在其内容的确定、表现形式等方面又呈现出极大的复杂性。本文从精神权利的基本内容着手,探讨了有关精神权利的主体资格、转让、继承、放弃等重要问题,以期引起人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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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福建省建瓯市村级调研案例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尝试运用博弈论及委托-代理理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村民自发占用集体林地现象予以分析,揭示其占地行为的内在合理逻辑,指出村干部维护集体利益的现实困境,指明重建村基层治理模式的方向,探讨林改背景之下村集体经济的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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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赋予农户产权主体地位的同时,也引发了林地细碎化所带来的生产成本上升、经营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构建满足农户合作需求的制度安排以有效激励农户合作,实现林地规模经营。笔者首先分析了现行合作经营方面的制度安排所赋予农户的权利内容,其次通过对415户林农在合作行为与意愿方面的选择信息分析了农户对合作经营的权利需求。通过对二者的比较研究,分析合作经营制度供给和农户需求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存在差异的原因,并根据农户需求的内容提出合作经营方面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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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霄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1):81-84
环境损害赔偿是实现环境损害法律救济的有效方法之一;而环境损害的特征使环境损害赔偿诸多问题成为环境立法与司法的难点。笔者运用法学与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结合案例对环境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做实证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立法与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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