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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于战略发展、投资效益或管理效率的考虑,有可能收购子公司的全部少数股权,然后将原有全资子公司注销变为分公司。对于子公司注销变为分公司的有关确认和计量,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尚未对此类事项作出具体规范,在会计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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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规范投资行为会计处理的新旧准则的比较着手,分析有关长期股权投资会计规范的变化,说明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运用及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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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宾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1996,(4)
<正>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中,常常涉及送股的方式。送股的来源有未分配利润,有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上市公司把向股东送股,作为向股东回报的一种方式,也作为进行股本扩张的主要手段之一。 会计上将送股称为发放股票股利。与发放现金股利不同的是,对送股的上市公司而言,并未因此而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股东权益总额也并未因此而变动,只是影响了股东权益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即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为股本。对接受送股的股东而言,则既未从送股公司方面取得任何资产,也未改变其在送股公司净资产中所拥有的份额,只是多了几张股票——证明其权利的凭证而已。例如,甲公司发行在外、面值1元的普通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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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传统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企业走向市场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些论述是对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了崭新道路和广阔空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