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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地方立法冲突是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之间,地方性法规之间,规章之间以及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相互抵触,互不协调。近十年来,地方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相随而产生的地方立法冲突日显突出。如何解决和控制地方立法冲突,已经成为加强地方立法的迫切紧要问题。  相似文献   

2.
划分地方立法权限几个问题的探讨陈端洪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一个由法律制定权、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制定权、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制定权、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制定权、特别行政区立法权构成的立法权结构。随着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深入的进行,实践中出现了不少权限争议,问题集中在两...  相似文献   

3.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其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然而,无论是根据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还是从近些年来的立法实践上讲,作为较大的市所拥有的立法权都是受到广泛质疑。本文将在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授权、内容、程序、以及立法监督等方面对较大的市立法权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4.
“入世”后我国规章立法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世后,按WTO规则的要求,我国中央政府负有保证有关WTO的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责任。按照承诺,中央政府应及时撤销与WTO协议不符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措施,确保中央和地方立法及其他措施均符合WTO协议。笔者认为,在人世的新形势下,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的规章立法问题。、我国在加入WTO后将需要制定大量的实施性立法。实施性立法主要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各部门无权自行对国内法律和国际条约的抵触问题作出解释。同时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也要纳入司法审查。在新的形势下,必须调整和改革立法体制,建议减少或者取消政府和部门规章立法权限,将立法主要集中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三个层次上,除此之外宜作为执行解释的形式出现,要从制度上根本上清除行政审批问题。  相似文献   

5.
行政程序地方先行立法具有试验性。作为试验立法,需探讨立法主体、模式和运作规范三个问题。行政程序应该属于中央立法事项,按照“试验立法权逐级下放”原则,应由地方性法规先行立法,地方政府规章先行立法有越权之嫌。试验立法的对象是实体与程序法律规范,不是法的表达形式,选择立法模式应综合考虑可操作性、立法效率与评估可能性等因素。据此,“法典模式”虽备受关注,但未必是最妥帖的方式,行政程序地方先行立法的恰当模式应当是“类行为法模式”。行政程序地方先行立法的自主、自发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无序性,将来可在鼓励地方自主自发立法的基础上,围绕立法计划,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有计划地安排和推进,并建立相应的运作规范。  相似文献   

6.
阳李 《法制与社会》2013,(29):23-24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分工进一步精细,我国地方立法活动日益频繁。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0月发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随着法律、法规数量的日趋庞大,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之间的冲突也日益频繁,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的冲突及协调成为不能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当前行政立法存在着越权、重复立法,地方权限分散,法规与规章之间不和谐,边际不清晰等问题,本文从分析我国行政立法权及其历史沿革出发,根据我国《立法法》分析行政立法权限划分的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拟使行政立法权得到最优配置。  相似文献   

8.
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立法职权究应如何界定梁国尚在我国现行的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中,省级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包括了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该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都是调整本行政...  相似文献   

9.
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立法权限究应如何界定梁国尚在我国现行的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中,省级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包括了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该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都是调整本行政...  相似文献   

10.
一、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关系。地方性法规虽然在效力等级上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但仍属于“法”的范畴。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精神,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总的原则,一是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实施;二是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三是要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四是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所确定的职权范围。以上应当成为处理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关系的主要依据。  相似文献   

11.
论地方立法的层次构成与效力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玉波 《现代法学》2000,22(5):9-12
地方立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的行政区划的种类和层级都比较多 ,不同种类 ,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划 ,享有的地方立法权的大小和范围是不一样的 ;同一级别的行政区划 ,有的享有立法权 ,有的不享有立法权 ,所以我国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着较为复杂的层次构成和效力等级体系 ,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12.
一、当前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1.行政管理与诉讼立法的缺陷和不足首先,法出多门,权威性差。现行的行政法立法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以外,既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又有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还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多头立法致使行政法律体系庞杂而混乱。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立法权的观照与反思吴偕林一、"行政立法权"概念的提出、界定与争论我国宪法第58条明文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据此有些学者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权排除在立法权之外,并否定存在行政立法权。...  相似文献   

14.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79年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立法权以来,全国已制定地方性法规8700多件,地方立法工作成就斐然。但是随着立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法规冲突问题日渐突出,给我国法制建设带来严重危害。加强地方立法监督,解决法规冲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已成为我国实施  相似文献   

15.
关于立法解释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法律规范的内容及其概念、术语所作的解答和说明。立法解释和所解释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的法德效力,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在我国,立法解释有广狭之别。广义的立法解释。是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本身所作的解释,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或规章的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自己颁布的行政法规或规章的解释等。狭义的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所作的解释。本文仅从狭义的角度对立法解释作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关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是新一轮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法制建设包括法规、规章建设,这是城市法治化的重要基础部分.文章通过对不同立法体制国家地方立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的定位、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关系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协调的基本思路:在法的清理和修订过程中的协调,在法的功能定位和权限划分上的协调,在监督及审查环节上的协调.充分认识和处理好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的关系,有助于体现地方立法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使之发挥各具特色的潜在作用.  相似文献   

17.
河南省洛阳市在依祛治市的实践中,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依法治市的核心和关键,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收到了明显效果。——加快行政立法步伐,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洛阳市充分利用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把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该市先后3次修改、废止了174件与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法现不相适应的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28件,市政府制定发布行政规章92件。通过“立、改、废”,充实了行政规章的内容,完善了法规体系,使政府在管理工作中克…  相似文献   

18.
地方行政立法科学化、规范化是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对立法实践的基本要求。由于我国地方行政立法还处于初创阶段,地方行政立法离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了推进地方行政立法科学化、规范化的实现,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些研究和探索。本文所称的地方行政立法包括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章(以下简称政府规章)和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并提交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审的活动。本文所述地方行政立法主要围绕政府规章展开,政府规章和地力性法规统称为地方行政立法文件,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略称为地方政府。  相似文献   

19.
行政立法是行政法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快行政立法的步伐,是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制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开放搞活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迫切需要。行政立法权是个综合的概念,从行政立法权的构成看,主要是由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权力构成。制定权又包括行政管理法规的提案权、审议权、决定权和公布权。从行政立法的主体看,是由中央行政立法权和地方行政立法权构成。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立法权限划分,实行民  相似文献   

20.
授权立法是我国在创制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使用比较多的一种立法形式。根据我国立法体制,宪法和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员会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规章。但在立法实践中,为了满足紧急情况的需要或者为了解决具体问题等,有立法权的机关往往把自己立法权限内的立法授予同级或下级相关机关或组织制定。譬如,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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