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北方法学》2020,(6):54-65
作为一种团体构造,机关法人的权利能力来源于公法,实质是公法对私法的限制。我国坚持"机关法人肯定说",《民法典》《民法总则》中皆规定有"机关法人",但有关之规定却过于简单,"机关非法人化"成为常态。机关法人兼顾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品格,涉及公、私法规范的"接轨"问题,这就决定了机关法人不同于一般法人的特质。机关法人看似一个民事主体,实则是一个财政主体,涉及财政法的规则及约束问题。机关法人不同于一般法人,因其只强调人格独立而财产和责任均不独立。唯其如此,机关法人方能更好地为履行职能需要进行民事活动,机关法人的设定目的方能实现。  相似文献   

2.
大陆法系将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具有历史的阶段性、标准的模糊性和外延的不周延性,我国民法典不宜照章接受;但该二分法之基本理念对法人制度的设计有现实指导意义,有助于理清我国现在混乱的法人分类状况,还能加强民法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法律地位,因此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捐助法人概念的提出正为这一二分法的改良提供了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3.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是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宗教法人制度的深入研讨和立法完善,则是这一实践进程的核心问题和基本前提。文章首先对《民法通则》关于社会组织之民事主体资格问题予以厘清,并在辨析宗教法人概念、指出《条例》有关规定不足的基础上,分别对宗教团体法人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制度和宗教院校法人制度的立法完善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入研究,强调应以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民法总则》和最高行政机关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依法确定宗教主体的法人资格、认定程序和条件,促进宗教事业发展。  相似文献   

4.
胡吕银 《河北法学》2007,25(9):89-92
民事主体作为民法上的"人",取决于法律的价值判断.法律判断的依据是特定社会对民事主体所形成的共识.现代社会法律确认民事主体的实质要件应是:凡具有单一意志并经登记的社会存在都可作为民事主体.据此,传统民法将法人限定在能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上,是一个误解.而法人制度的重构不仅使民事主体制度获得了新生,而且为中国农民集体法律地位的确定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国的农民集体是一种组织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  相似文献   

5.
抽象人格论与我国民事主体制度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我国现行的民事主体制度存在着大量公法性质的主体 ,例如公民、国有企业和机关法人、集体私营企业组织等。这是我国民法落后的一个基础性因素。改革现行民事主体制度应当借鉴西方抽象人格论 ,并以此为理论基础 ,构建以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私法主体为内容的现代民事主体制度 ,这是制订我国民法典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6.
私法自治是近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民法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私法自治是法律行为的核心精髓所在,而法律行为则是公认的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它不仅深度地阐述了私法自治所代表的民法精神和理念,同时也为私法自治的具体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范围。对于私法自治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效用的发挥程度,同样也决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构建的完善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中间法人是法人的一种,但并非每一个国家的民法都有中间法人制度。有中间法人制度的国家为日本,这是由日本所采取的法人分类标准所决定的。日本中间法人制度对解决我国现行民事主体制度中的一些问题有着一定的价值。  相似文献   

8.
法律行为之精髓——私法自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迟颖 《河北法学》2011,29(1):2-11
法律行为的本质是私法自治。迄今为止,由于我国民法没有能够充分认识到法律行为的私法自治本质,因此在法律行为制度及其项下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存在着许多错误解读甚至是错误演绎的现象。深入系统地澄清法律行为的私法自治本质,并通过对法律行为项下具体制度的分析和评价阐释法律行为这一抽象制度如何通过具体制度来实现私法自治的理念,以期使我国未来的民法典能够在将私法自治的原则确立为其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来设计法律行为制度及其项下的具体制度,确保私法自治原则借助于法律行为制度深入植根于我国民法体系。  相似文献   

9.
胡明 《政法论坛》2014,(3):3-11
经济学和法学就法人所有权问题持有不同的看法。经济学不涉及法人所有权之说与其个人主义方法论有关,而法律上拟制的法人则是一种整体主义方法论意义上的观念建构。两种分析方法论各有长短,且存在融合的可能性。建基于个体主义方法论的经济学在特定之情况下应该接受某种整体论的思想,以多维化态度分析现实中的企业;同样坚持法人所有权的公司法也需要体现出股东终极所有权的观念,以有效保护股东利益。  相似文献   

10.
对《民法通则》中民事能力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标志,是民法对民事主体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价值的确认。民法不应将民事权利能力区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而应树立民事主体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的观念。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私法上效力的前提条件,而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承担其违法行为和适法有责行为所引起责任的必要前提,但二者在判断标准上有抽象与具体之分,体现着不同的价值理念。总体上,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一般有责任能力,而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并非无责任能力。据此分析,本文对完善《民法通则》民事能力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1.
《政法学刊》2018,(1):24-31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创新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而完善的公司法治又是衡量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资本市场法治水准的试金石。准确把握《民法总则》法人制度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有益于巩固《民法总则》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地位,有利于充实完善商事法律制度,协调、消除《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确立后与《公司法》之间的冲突。同时,为进一步解决新的法人制度确立后现存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分红权利的保障问题、清算义务人缺失及其主体范围的不合理规定和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机制等问题提供契机,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之探讨(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骏驹 《法学评论》2004,22(6):24-37
法人制度是民法中最为深邃和繁复的制度之一。人类自古皆结成团体而生存 ,但其团体享有法律上之主体地位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月 ,法人就是确认这一地位的重要法律形态和规制 ,并已成为法治社会中最具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法律现象。但是新中国真正承认和确立法人制度尚不到二十年 ,其间又正值国家处于重大变革时间 ,故其制度的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制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近年来 ,民商法学界对法人理论的研究有着很高的热情 ,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这些研究不但学术观点纷繁异呈 ,而且颇多真知灼见 ,亦有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本文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就法人人格、分类 ,法人机关、责任等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之探讨(中)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马骏驹 《法学评论》2004,22(5):28-39
法人制度是民法中最为深邃和繁复的制度之一。人类自古皆结成团体而生存 ,但其团体享有法律上之主体地位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月 ,法人就是确认这一地位的重要法律形态和规制 ,并已成为法治社会中最具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法律现象。但在新中国 ,真正承认和确立法人制度尚不到二十年 ,其间又正值国家处于重大变革时期 ,故其制度的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制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近年来 ,民商法学界对法人理论的研究有着很高的热情 ,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这些研究不但学术观点纷繁异呈 ,而且颇多真知灼见 ,亦有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本文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就法人人格、分类 ,法人机关、责任等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夏旭阳 《法学杂志》2005,(4):121-123
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应当在制度层面得到解决.对其进行立法,应该采用法典法与单行法相结合的方式,而不应采法人模式与次法人模式.对<民法(草案)>总则的相关条文应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之探讨(上)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马俊驹 《法学评论》2004,22(4):3-12
法人制度是民法中最为深邃和繁复的制度之一。人类自古皆结成团体而生存 ,但其团体享有法律上之主体地位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岁月 ,法人就是确认这一地位的重要法律形态和规制 ,并已成为法治社会中最具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法律现象。但在新中国 ,真正承认和确立法人制度尚不到二十年 ,其间又正值国家处于重大变革时期 ,故其制度的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制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近年来 ,民商法学界对法人理论的研究有着很高的热情 ,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这些研究不但学术观点纷繁异呈 ,而且颇多真知灼见 ,同时亦有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本文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就法人人格、分类 ,法人机关、责任等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民法是私法,它以规范私主体、私权利、私行为、私责任和自力救济为主要特征;民法随时代不同而有不同特征,作为私法传统民法的基本特征在现代社会已经被大大地修正。现代民法实质上是已经商法化、甚至公法化的民法。但是,由于中国缺失民法传统。因而尽管世界民法已经走向现代民法.但是,中国的民法仍然应当坚持公私法的划分,在民法是私法理念上建构中国的民法,同时在确立民事主体地位、明确民事权利的基础上,建立限制权利行使,规范主体行为的商法、经济法体系。这样的定位对于中国法律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人与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利益而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其中双方当事人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必要条件和基础。本文主要讨论自然人、法人、非完全法人做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8.
慈善法人在实质上是以慈善目的/公共利益为导向建构出来的私法人形式,这就决定了慈善法人的法律规制,应当在慈善目的/公共利益与法人自治之间保持平衡关系,既确保慈善法人的慈善目的与公共利益的有效实现,同时也要维护慈善法人领域中的私法自治.中国慈善法人制度改革就应当循此逻辑,在实现慈善法人的民间性转型的基础上,从特别法规制、成员权利义务配置以及法人财产属性等方面建构起真正适合慈善法人发展的应然制度.通过比较法的考察与经济学的分析,我们可以探寻出诸多可供我国慈善法人制度改革的必要经验.  相似文献   

19.
蒋学跃  向静 《法学论坛》2007,22(6):109-115
我国现有民法理论主流观点认为应该赋予合伙以民事主体地位,具体而言就是在自然人与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从民事主体的价值基础和演变逻辑来看,民事主体只应该存在二元模式,不存在第三类民事主体的问题.合伙本身存在的形式是多样的,因此只能根据民事主体的价值评判标准将部分合伙纳入到法人的范畴之中.  相似文献   

20.
王春梅 《法学论坛》2016,(6):148-157
在苏联民法中,所有制曾一度奠定了其所有权和民事主体分类之基础,甚至成为苏联民法及其民事主体制度的最大特点之一.但随着苏联与俄罗斯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其所有制关系不断走向变革,民事立法上的所有权和民事主体分类基础也发生了变化.就法人分类而言,虽然由于俄罗斯过渡性市场经济的特点,还存在着一些特殊标准,但法人活动的性质已经成为《俄联邦民法典》对法人分类的主要标准,由此昭示着俄罗斯法人分类所有制基础的隐退与消失.而法人分类基础上的所有制话语从20世纪50年代纳入我国立法之后,历经了60-80年代的扩张与持续后,至今仍然大量遗留,从而导致对平等原则的背离与立法上的区别对待,而我国平等多元民事主体制度的构建则要求彻底清除与消解法人分类的所有制基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