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P2P互联网借贷作为一种正在不断发展创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运作过程中由于现行法律框架的不完善和监管体系的缺失,使其面临诸多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刑事法律风险的隐忧。为了更好地推动包括P2P互联网借贷、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门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我们既要从监管机制和法律体系等宏观方面进行着手,同时也要从互联网金融各类产品的本身入手,继续完善其平台的功能并加以规范,不断提高投资者的法律风险意识,进一步防范法律风险,特别是刑事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以来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大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运而生。众筹,P2P类网站层出不穷。大有席卷投融资市场的趋势。笔者在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防范的框架内,在本文着眼于P2P网络借贷平台,从平台的模式分析入手,逐步解析平台的风险漏洞和法律界限,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行业规则,尽快填补这一领域的监管空白。  相似文献   

3.
正【专题导引】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呈方兴未艾之势。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领域较低的行业准入门槛,加之相对滞后的法律规范以及金融行政监管的无力与不力,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极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可能损害广大网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冲击一国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并可能引发网络金融犯罪。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需要在充分深入了解其原理的基础上探讨互联网金融的  相似文献   

4.
何国强  罗熙 《政法学刊》2009,26(1):39-42
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创新风险则是伴随金融创新过程的产物。对于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其切入点和归宿都在于金融法律监管,而金融法律监管理念的更新是建立科学、完善法律监管机制的基础。从金融创新历史和金融法律监管理念演变出发,通过对其变更脉络的梳理,结合当前国内外金融市场实际情况,可以得出,在金融创新风险的法律监管理念上,我们应当始终秉持以金融安全优先,充分创新与有效监管相结合的理念。  相似文献   

5.
正当前,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就是其中重要的领域。在201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获得了爆炸式增长。另外,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也使其正面临日益严峻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问题。例如,2013年3月,谷歌抓取到支付宝转账信息及个人敏感信息,并开始在网上大量传播。事后支付宝发表声明称,其系统确实存在类似漏洞,  相似文献   

6.
向飞 《中国律师》2014,(9):47-48
正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各种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如火如荼。然而,互联网并未改变金融的核心,原有的金融规则仍然制约互联网金融,只是其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延伸、升级与创新。一、互联网的供应链金融特征(一)供应链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以供应链的大企业为核心,将上下游企业作为一个整体,通过对供应链各企业间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管理,将不可控的单企业风险转化为整体的供应链可控风险,提供灵活的金融服务给供应链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14,(10):59-59
2014年9月6日,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室、《检察日报》社理论部、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方圆律政》杂志共同举办的"互联网众筹金融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研讨会,在法律出版社举行。 会议上,各领域专家针对近两年在互联网金融中最为火爆的众筹行业的法律风险以及发展前景进行了热烈讨论。  相似文献   

8.
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最具发展前景的创新模式之一,对解决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的初创企业融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股权众筹目前在我国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风险,而股权众筹平台由于其自身地位产生的法律风险也最多.本文认为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是解决股权众筹平台法律风险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9.
正随着互联网渗透率的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在我国逐渐由一种个别现象演变为一股创新浪潮,进而成长为一个产业集群。但互联网金融从事的仍是金融业务,其作为金融的本质仍未改变;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竞争在这里也充分显现出来。同时,互联网自身的特征加剧了尚处于发展初期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积聚,如不能及时  相似文献   

10.
吕洁 《科技与法律》2015,(2):372-386
"资产收益权类理财产品"是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兴起的背景下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之一。该类产品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主要包含了三个法律主体、两个法律关系与五个法律环节。在这些复杂的交易结构中,存在着产品准入政策风险、特定基础资产及收益权合法性风险、投资范围与投资管理等风险,需要从理财产品的审批、报告程序、融资企业资产调查与评估、投资者信息披露、产品管理及资金监控等方面进行风险防范,从而保证银行理财产品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以及维持金融市场稳定。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立法与监管变得愈加重要。在不断强化对互联网金融微观合规监管、竞争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的同时,需要逐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宏观审慎监管,这需要在法律上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纳入以及如何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这一问题关系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以及法律制度创新等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难点,亟需从理论上开展深入研究。目前将互联网金融平台全面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还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和现实基础,通过创新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将符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特征的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制度的框架,实现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全覆盖,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场法律治理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是当前金融法治建设必须尽快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2.
随着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刑事法律风险相伴而生。针对互联网金融引发的金融风险乃至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要遵循保护创新、谦抑主义、罪刑法定等原则,秉承慎用刑事手段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准则,慎重介入,依法办案,妥善处置。目前,确有必要梳理现行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并对触犯刑律的行为作出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上海自贸区正式获准成立,这是中国法治转型中的重大创新。上海自贸区内通过临时性的授权调整,逐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投资领域努力扩大服务业的投资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准入制的转轨、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法律体系;在贸易领域积极推动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在金融领域应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实现"在岸金融"与"离岸金融"的互动;并在争议解决机制构建方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相似文献   

14.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相对独立于传统金融的业态,其作为创新事物,难免对现行金融监管规则形成冲击和挑战。如果一味要求互联网金融适应既有规则,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很难持续。由于技术往往领先于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衬托了某些金融监管规则的滞后与疏漏,应及时反思、调整不合时宜的既有规则,建立以保护金融消费者为中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5.
王篆 《行政与法》2008,(5):60-63
离岸金融市场是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产物,虽然它仅有不到一百年的历史,但其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离岸金融市场也存在消极作用,它加剧了金融风险,加大了金融控制的难度。因此,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有赖于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和保障。我们应深入探究离岸金融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的独特性,根据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现状特点,找出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法制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并就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离岸金触市场法制建设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6.
我国已于2001年11月10日顺利加入 WTO,这标志着我国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国金融与世界金融将融为一体。经济全球化扩大了金融的作用,同时也扩大了金融风险的作用范围。而以风险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高度货币化、信用化的资源配置模式,经济运行中的风险最终会通过各种途径集中和表现在金融体系最基本的风险类型——信用风险上。在市场经济务件下,信用风险的大小已从根本上决定了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否以及经济能否健康、持续地发展。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的研究。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的主要成因。其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产权制度、宏观经济政策、法律制度、信用环境。  相似文献   

17.
农户小额贷款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有效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制度和政策支持、增加农户小额贷款资金供给、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完善农户小额贷款担保体系等方面提出解决我国农户小额贷款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China's Internet companies and citizens are now world leaders in developing and using the Internet and related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for financial transactions. Accordingly, it is important that China becomes a world leader in identifying challenges posed by Internet finance, and providing law and governance solutions to address these challenges. While the Internet and its associated technologies are now globally available, a core question is whether, and to what extent, regulatory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are common across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or whether they reflect local circumstances. In short, an interesting question is what can the world learn from China as it takes the lead in addressing Internet finance challenges, and what can China learn from the world as it seeks to do so?This article first identifies the landscape of China's burgeoning Internet finance market, including key technologies and services and government and nongovernment players. The article then turns to key regulatory challenges, with a focus on factors especially significant in China. The article then examines the “top down” “campaign style” approach to regulation, which is China government's initial response to emerging challenges. Following an analysis of the campaign, some suggestions are then made for future possible governance strategies. We explain how emerging “information” based and experiment-based approaches to governance are drawing on both global and Chinese experiences to harness the capabilities of the Internet and the collective energies of Internet finance enterprises and users to advance the regulation of the China Internet finance system in a way that is conducive to the public interest.  相似文献   

19.
黄震 《科技与法律》2014,(3):407-415
互联网金融是中国近几年出现的一个新领域,其尚在不断的分化组合与发展过程中,因此,暂时不宜由国家直接立法对之实行规制,以控制其间产生的风险和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冲击。一种可行思路是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形成产品的规则、企业的规则标准流程,并提炼出来形成行业标准,最后形成有关社会组织的公约和准则,在这一软法治理的基础上,监管层对软法进行调研,将其转化成为法律。  相似文献   

20.
汪东升 《行政与法》2013,(11):14-19
经济激励机制是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调整利益分配关系,能够弱化经济激励机制,遏制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不同级别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进行调整;二是对失地农民、国家及边远地区农民三者之间的土地收益进行调整和规范;三是以事权和财权相匹配为基础,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份额进行调整,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弱化其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