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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5 毫秒
1.
与前七部刑法修正案相比较,《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模式由分则个罪模式,走向了总则+分则模式;其所修改的内容不再如同前七次刑法修正案只体现入罪及提高刑罚的单一方向,而是体现了入罪、提高刑罚加出罪、减轻刑罚的双重方向;其所体现的刑法机能则由以往七部刑法修正案的社会保护而转向了人权保障。《刑法修正案(八)》的这三大特点,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刑事立法的文明性、人道性与进步性,也因此,它在中国刑事立法史上将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付玉明 《当代法学》2021,35(5):15-27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订具有增修范围相对集中、犯罪圈进一步扩大、处罚严厉程度调整三个显著特征.此次修法从宏观层面而言顺应了社会的形势变迁,从微观层面而言则是对具体实践应对不足而进行的规范补给,集中贯彻和体现了积极刑法观的价值指引.在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积极刑法观具有现实意义,但对于立法的过度扩张需要保持警惕.一方面,应当充分发挥宪法性法益概念的立法批判机能,从法益这一理论原点实现对立法的反思性控制;另一方面,对"但书"条款应当审慎适用,充分发挥法益概念的解释规制机能,以实现规范上的平衡.在实质解释的方法上,应当以个人法益为原点,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范围内,对直接关涉个人法益的部分进行扩张解释,而对距离公民个人法益较远的部分则进行适度限缩.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严密刑事法网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风险社会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结构化分析可知,整部修正案就是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的立法实践,其具体体现:在刑事实体领域,通过对新型行为的犯罪化强化对侵犯集体法益的犯罪治理;在刑事制裁领域,通过提升法定刑加大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积极预防性刑法观值得反思.刑事立法在将集体法益纳入刑法保护体系时应遵循法益侵害实质化与宪法比例原则,避免因集体法益的抽象化与入罪标准的降低而导致法益保护原则的虚空.刑法应避免成为单纯的社会控制手段,应当重返以自由和人权为核心的刑法,防止积极预防性刑法观演变为激进式刑法观.  相似文献   

4.
黄丽 《法制与社会》2011,(15):263-264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千年传承的传统美德。老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该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也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纵观历代中外刑法的发展史,立法者对老年人刑事责任都做出了相关特殊保护规定。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中国刑法修正案(八)也将这一精神严肃载入刑法总则。这次的修正案填补了我国法律的空白,首次明确了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意义重大。本文结合古今中外,及此次修正案(八)中对老年人犯罪的规定,简要阐述本人对"老年人犯罪"规定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18,(5):85-93
日本刑法2017年6月的修正案涉及了对强奸罪的大幅度修改。此次修改集中反映了半个世纪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强奸罪进行修改的立法趋势,这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促进强奸罪性别属性的中性化,扩大强奸罪的保护范围,将男性作为强奸罪的保护对象;第二,扩大"性行为"的内容,协调刑事立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承认多种新的性交方式;第三,加强对特殊人身关系支配型强奸的立法规制,或将其作为新设罪名,或将其列入加重情节,以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现行刑法施行25年来,以11部刑法修正案为代表的刑事立法,体现了中国安全刑法的形成之路。前十部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体现了安全刑法的逐渐形成,《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行则意味着我国安全刑法的正式形成。当安全作为刑法保护的首要价值时,引发了法益论的全面崩溃。面对安全刑法的冲击和挑战,未来中国刑法的走向必须进行理性定位。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要求来看,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自由刑法,而非安全刑法。自由刑法才能维护法益论实质内涵及刑法行为主义,也才能维护现代刑法体系;中国刑法应树立以自由为前提的安全观,通过适度的安全刑法逐步回归自由刑法;权利自由是现代社会公民基本人权以及国家刑罚权正当化的根基,从刑法长远发展来看,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是而且只能是自由刑法。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刑法修正案与刑法典二者之间的内容替代、形式同一、层级效力等同的关系 ,以及刑法修正案的以制定权为内容的增设新罪功能 ,决定刑法修正案的立法主体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和颁布刑法修正案的做法值得反思 ;与单行刑法对刑法进行修正比较 ,刑法修正案具有较多的优越性 ,但其局限性也不可忽视 ,其功能上的局限性决定刑法修正案不应是修正刑法的惟一模式 ,有时仍然需要通过颁布单行刑法乃至于全面修订刑法典来弥补。  相似文献   

8.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刑法立法是刑事法治的基础,科学、民主、现代的刑法立法是现代刑事法治发展的起点与动力.作为社会的保障法、后盾法,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到1部单行刑法、8个刑法修正案,再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出台,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是伴随着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变迁而发展的.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八)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促进了刑法的发展、完善,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中还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间,这对于有效打击和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尚保华  周晓娟 《法制与社会》2011,(33):203-204,210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实践中的具体贯彻执行需要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作出的修改,坚持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体现了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检察机关在贯彻实施农刑法修正案(八)》时,要注意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改是立法机关根据社会需要以及犯罪发展态势,适时针对不合理的刑法规范与条文作出相应修改的一种立法活动。从刑法修改的范围来看,有全面修改与部分修改两种形式;从修改所采取的载体形式看,有刑法典修改、单行刑法修改与附属刑法修改等形式;从修改所涉及的内容看,有废止型修改、修订型修改与补充型修改几种形式。刑法修改必须针对特定对象与内容采取不同的修改形式,刑法修正案不应当成为刑法修改的唯一途径,特别是对行政犯而言,更应该采取附属刑法的立法与修改形式。  相似文献   

12.
刑法关怀与刑法解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应体现法律之公平善良的特质 ,刑法关怀是指刑法对自然人、社会组织及社会所给予的刑法关注、刑法抵御和刑法保护 ,刑法解释即有权解释 ,是指有权机关依据一定原则使用法定方法对法律文本所作的阐释 ,是连结刑事立法与刑法适用的纽带和中介 ,是折射和反映刑法关怀的最佳视角。欠缺刑法关怀的刑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说可能是合法的但未必是合理的。从刑法关怀的维度审视我国现有的刑法解释 ,一方面在于把刑法关怀坚持到底 ,另一方面在于反思刑法解释的真正科学的定位 ,由此建立合法合理的刑法解释体系。  相似文献   

13.
刘远 《北方法学》2016,(4):84-93
刑法学应当立基于刑法的具体概念而不是抽象概念。刑法概念具体化的法条依据是《刑法》第1条。学界不把该条作为刑法的概念问题而是作为刑法概念之后的刑法根据来理解是值得商榷的。刑法概念具体化的理论进路在于找到刑法内容的两个来源,明确宪法作为两个来源及其关系之根据的意义,并全面理解刑法的两大功用。《刑法》第1条的理论地位是刑法学的基石概念,其规范地位则是刑法根本原则,可名之曰"刑法正义原则"。根本原则统摄两大基本原则:第2条的法益保护原则和第3至5条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根本原则的司法实践要讲司法逻辑,控辩审对《刑法》第1条的落实各有其功能。  相似文献   

14.
石经海 《现代法学》2020,(1):143-157
基于《监察法》的宪法性法律地位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等理论基点,《监察法》的有效实施需《刑法》与之有机衔接。然而,《刑法》在相应职务犯罪主体及相关犯罪对象、罪名体系、刑罚配置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等方面,存在与《监察法》不相对接的诸多问题,使得依《监察法》意图实现的监察全覆盖等目标难以实现,并会滋生新的权力滥用风险。《监察法》与《刑法》衔接实施以上问题的有效解决,应是基于以上理论基点,通过法律解释和刑法修正的路径,完善《刑法》相应规定的司法适用规则和立法规范设置。  相似文献   

15.
中国刑法现代化的基本走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目前实现了或者说正在实现三大现代化转型,即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与文明化,社会多元开放,这决定了中国刑法现代化的基本走向是:由结束动乱转向放弃革命,由刑事法制转向刑事法治。1979年刑法是结束“十年动乱”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从而恢复刑事法制的标志性立法成果之一,1997年刑法则删除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表述,预示中国走向刑事法治,中国刑法由此进入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协调互动发展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16.
肖世杰 《法学研究》2011,(4):136-147
刑法修正案(八)不但针对我国转型时期的社会情势和国情民意予以了很大程度的回应,而且也体现了官方和主流民意对刑法的功能期待,承载了当下社会基本的集体道德情感,但被一些刑法改革者认为立法理性不够或过多地迁就了庸俗的民粹主义,以致没有较好地摆脱传统工具主义和重刑主义的思维与窠臼。诚然,转型时期高度复杂的社会情势和大众心理基质难免使得实定刑法所蕴含的价值理念互有差别、充满悖反乃至相互抵牾。欲对这种吊诡的多重面向予以同情之理解与有效的解读,除了法学与逻辑的思维论证,更重要的可能还必须导入法律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和法律经济学等多维度的复眼化视角。  相似文献   

17.
社会演进与刑法修改——以德国为视角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的制定源于社会的需要,刑法的修改也是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展推动的结果。因此,适时修改刑法,根据客观需要合理界定罪与刑的范围,乃是各国刑事立法的重要内容。本文以德国为视角,在概述德国刑法修改概况的基础上,从刑法修改始终依从社会的客观需要、始终与刑事政策的变化相呼应、始终伴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三个方面对社会演进与刑法修改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我国应当借鉴德国刑法修改中体现时代性、注重实用性、反映国际性和追求超前性的经验,为不断完善我国刑事立法服务。  相似文献   

18.
赵秉志 《法学研究》2014,36(6):181-191
刑法的法典化是统一刑法典的制定和完善过程。当代中国刑法的法典化程度,与中国社会形势的变迁、法治的整体发展水平、立法技术的提升密切相关。中国刑法的法典化是历史与现实的必然选择,具有重要的法律文化价值、比较法价值、社会价值、现代法治价值和规范价值。中国应综合运用外部和内部策略,制定和发展形式合理、内容全面、科学的统一刑法典。  相似文献   

19.
姜涛 《法学》2022,(1):80-97
重构主义立足于犯罪人与被害者、国家之间的关系网络,强调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以此作为无罪认定或从宽处罚的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行政或民事处理前置程序、犯罪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等无罪处理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规定,都只能从重构主义才能得以合理解释。刑法是法益保护法,而法益保护不只是指向过去,以确保保护法益被损害后的惩罚,同时也面向未来,激励行为人在保护法益被损害后及时修复。重构主义的制度实践,需要正确对待刑法中的"迷途知返条款"建构,强化犯罪治理上的"协约自治",并在部分经济犯、秩序犯中予以推广,使犯罪治理符合经济发展理性与社会发展理性。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规范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刑法作为底限性法律规范而存在,一次法调整失灵是刑法适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危险驾驶罪,是在刑法迷信思想的支配下,基于安抚“民意”的目的而进行选择的结果。对于一次法的选择性执法导致的社会秩序失控,选择刑法作为社会秩序控制的首要工具,是刑法不能承受之重;即使是在风险社会中,对“安全刑法”的价值追求也只应使刑法有限地前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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