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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刑法的明确性原则以人权保障为价值诉求.明确性意味着国家发动刑罚权的条件是有限且具体的。只有明确的刑法规范才能真正制约和规范刑罚权,有效保障民众的法自由和法安全,而不明确的刑法则不仅会导致民众行为的萎缩.而且会造成司法机关适用刑法的恣意。对于不明确的刑法规范。各国违宪审查机关大都依据“不明确即无效”的理论,裁决其无效。在构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时.由制刑权的专属性特征所决定,不宜机械模仿国外的模式,应设立宪法委员会,作为从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代表其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专门机构。  相似文献   

2.
贿赂犯罪慎改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贿赂犯罪刑法规范应当慎重。不宜将贿赂犯罪的对象要件修改为“财产性利益”。应当充分运用刑法解释方法,从现行刑法分则的“财物”概念中发掘动态内容。有必要在保留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基础上,通过刑法解释发挥其规范性功能,化解相关适用性障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件设置具有合理性,应在捋清刑法条文关系与全面理解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明确不正当利益的内涵,而非直接取消或者修改现有规定。必须在用足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惩治腐败的现实需要增设影响力交易罪,避免贿赂犯罪刑法条文交错的进一步加深。  相似文献   

3.
金永华  谢杰 《犯罪研究》2011,(2):20-23,30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刑法解释是行贿犯罪研究的核心问题。在构成要件结构层面,表现为刑法第389条第2款是否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要件;在构成要件理解层面,表现为如何具体认识不正当利益:在构成要件关系层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是否需要与给付贿赂的客观行为要件形成明确对应关系。捋清条文关系、明确核心概念、联动思考主客观要素是解决上述难题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王勇 《法学》1989,(10)
一、法无明文规定的含义法无明文规定。确切地说,是指刑法分则没有对某一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作出规定。它与那种“刑法分则条文规定得不明确”意义上的法无明文规定,是有着根本区别的。例如,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存有许多类似“其他方法”、“其他手段”、“其他活动”的抽象笼统规定。这些规定的含义不很明确,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一种情况。但是,这里的“法无明文规定”是指“法无明确之文”。这里探讨的法无明文规定与“法无明确之文”不同。前者从刑法分则的角度讲,存在着法律“缺乏”的问题,而后者则不存在这种“缺乏”。  相似文献   

5.
由于“腐败”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及刑事实体法总体研究上的缺失,直接导致了作为“腐败”最后且最有力规制手段的刑法在处理相关“腐败”犯罪时目标范围的不明确。而此种研究的重点最终不可避免地落在封“腐败”定义的刑法解读上。本文就是试图通过分析基于刑法视角研究“腐败”定义的价值问题和此种研究的可行性,明确基于刑法视角研究“腐败”定义的几个前提问题,为以刑法为主要工具的有效反腐设立一个清晰准确的靶子。  相似文献   

6.
废除死刑的宪法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死刑的废除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宪法学问题。世界各国死刑的废除,既与生命权是否入宪相关,也与是否设立了死刑的违宪审查制度密切相关。对于死刑是否违宪,目前世界上存在“违宪说”、“合宪说”和“折中说”等多种学说,它们分别代表不同的国家对死刑的态度,决定着死刑的存废。宪法中的生命权及其违宪审查制度的缺位是我国死刑制度屡遭诟病的重要原因。我国应当从宪法上的生命权入手,有步骤分阶段地将生命权入“宪”、入“法”,强化公民的生命权意识,并设立死刑的违宪审查制度,以实现限制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犯罪是《北京公约》制定过程中最具争议的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是否超越了“民用航空安全”的限度、是否与其他公约类似规定保持统一以及是否明确了行为人的“知情条件”三个方面。与此同时,这一类罪名涉及到与国内刑法衔接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基本能涵盖公约中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犯罪种类。但是,当前《刑法》一方面缺乏对“核材料”等概念的明确界定,另一方面“危险物质”种类与公约存在一定差异——难以涵盖生产特殊裂变物质的设备、材料或生化核武器的重要设备等物品,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对权力机关负责的宪政内涵析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对权力机关负责的宪政目标是实现对检察权的控约与保障有机结合。负责的必然形式是规范明确的违宪责任。为此,当务之急是尽快解决“负责”的责任形式、违宪审查机构、具体宪法依据三个基本宪政问题。  相似文献   

9.
近些年来,地方立法质量有较明显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法律规范违宪,缺乏有效性;有些法规授权和限权不明确从而出现争权和权力失控的现象;有些法律规范对权利义务的设定有失公平;有些法律规范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有些实施性规范过多地重复或架空原生法...  相似文献   

10.
刑法规范应当是明确清晰而不能是含混模糊的,否则便可能为司法人员有差别地、随意地适用刑法预留广阔的空间,从而不利于保障民众的法自由与法安全.刑法的明确性包括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和法定刑的明确性两个方面.在判断某一刑法规范是否具有明确性时,如果一般民众能够理解其意义和适用范围,并能据此预测某一行为的后果,那么,该规范就是明确的.所以,刑法明确性的判断基准是具有正常智识的一般民众而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判断的尺度包括理解可能性和预见可能性.  相似文献   

11.
"法律不强人所难"是期待可能性最通俗的表述,其理论的出发点便是站在人性的立场上,限制司法权的适用。期待可能性要解决的是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当行为人的意志自由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时,如何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本文在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主张对行为人"不得已"的行为,基于对"脆弱人性"的关怀,应当以无期待可能性为由减免刑事责任,同时作为超法规的责任减免事由,适用期待可能性时应持慎重态度,防止滥用。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要求控方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除非被告人提出积极的辩护主张;而证明责任倒置则是根据刑事政策或客观需要,将本应由控方承担的证明责任转嫁于被告人承担,如果被告人不能履行则承担败诉后果;很多学者将证明责任倒置误认为是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中的证明责任移转,进而错误地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系证明责任倒置的典型;刑事证明责任倒置的理论根基是有罪推定,在现代法治环境下也有存在的价值,但必须对其适用进行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3.
实行行为在理论中的重大实用价值无疑给实行行为赋予了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在相应的刑法理论已经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原有实行行为概念的存在就会失去意义,实行行为与我国的犯罪构成并不协调。危害行为的概念能够解决因果关系起因限定问题,因此,构建实行行为在我国因果关系中的言说语境似无必要。在我国的客观要件当中,没有评价实行行为的必要和可能,而只需要对危害行为作出适当的评价。  相似文献   

14.
15.
王太宁 《行政与法》2008,2(4):117-120
犯罪构成模式评价标准,对于研究犯罪构成具有前提性意义。评价标准的确立取决于对犯罪构成的属性、犯罪构成的机能、犯罪构成的价值三个基本前提的认识。犯罪构成不是法律,而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工具理论。犯罪构成的机能包括工具机能和理论机能。前者又分为解释机能,联系机能,评价机能,指导机能,后者又分为整合机能,体系机能。犯罪构成的价值包括目的价值和形式价值。犯罪构成模式的评价标准是:是否适当解释,是否支持评价,是否和谐,是否经济。而且,这四个方面之间存在主次顺序,不可等量齐观。  相似文献   

16.
行政主体理论在形成过程中,形式上借用了法、日概念的外壳,实质上却有将民事主体理论、法人学说迁入行政法的痕迹。当前行政主体理论遇到的问题,是与法人制度渐行渐远的结果。通过彻底摹写法人,就能够让行政主体理论继续运转下去。而目前处于上风的、仿效德、法分权主体模式之建议,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必须做有条件的引入。  相似文献   

17.
骗取信用证行为的认定困境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骗取信用证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不仅涉及到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而且涉及到信用证诈骗罪与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界限。对于以往实践中,直接由骗取信用证的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进而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做法,应当进行深刻反思与检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滥用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行为,造成金融机构严重损失的,成立骗取金融票证罪,即应当根据骗取信用证过程中有无真实的基础交易、被骗资金的实际用途、走向等客观方面的情况,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正确认定骗取信用证行为,建立起民刑责任衔接、重罪轻罪完善的科学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8.
为了维护可得利益赔偿的公平性,各国法律都从不同角度限制违约可得利益赔偿,其限制方法无非是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的确定性等既有规则。就总体来看,过错已经不再是违约可得利益赔偿的主要因素,合理预见规则成为主要限制方法,另外原告必须合理确定地证明可得利益。  相似文献   

19.
建设法治政府的模式与政府法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模式是以行政为主导的,这已成为法治实施过程中诸多问题的根源,而议会主导型模式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法治政府论对于民主型政府、有限型政府、治理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和平权型政府五种价值的阐述直接证成了选择议会主导型模式的理性要素。以政府法治论为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可知,扭转立法不作为、缓解司法不独立和改善民主监督不充分将成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最新方向。  相似文献   

20.
随着国家参与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限制豁免理论逐渐发展成为国际习惯。如何认定国家行为,是限制豁免理论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国家行为是由合格的主体代表国家所从事的行为,判断国家行为的标准有"目的标准"和"性质标准"。从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性质标准更具有合理性。我国已经从绝对豁免的立场向限制豁免的立场转变,但根据什么标准来认定国家行为,国内尚存在立法空白,因此,应尽快制定《外国主权豁免法》,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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