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也论行政犯的性质及其对行政刑法定位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黄明儒 《现代法学》2004,26(5):81-87
行政犯的性质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行政犯与刑事犯以及秩序违反行为的关系问题,行政犯包括对法益的侵害或威胁,属实质性的违法,是对派生性生活秩序的违反,其理念在行政上的合目的性;而刑事犯的理念在于社会正义;应被科以罚金或其他秩序罚的行政法规违反,并不是对行政法规的直接攻击,而是对顺利达到其行政目的而规定的一定义务(即行政义务)的违背。因而应当根据行政犯的特殊性相应适用与普通刑法的一般原则所不同的行政刑法原则。  相似文献   

2.
曹菲 《时代法学》2009,7(1):91-99
区分刑事犯、行政犯的标准不具有可操作性,无论是以伦理道德的标准还是以生活秩序的标准,都无法明确划清二者的界限。区分刑事犯、行政犯是德日为解决本国立法背景下的特定问题而创制的理论,在我国当前的刑事立法模式下,区分二者并无现实意义。行政犯的故意成立原则上也不需要违法性认识,对刑事犯和行政犯在故意的认识因素上应适用统一标准。  相似文献   

3.
行政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同时也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具有双重违法性。为有效地惩处行政犯罪,其惩罚机制也有其特殊性。我国目前针对行政犯采用的是一种依附性的立法模式,就是有关于行政犯的基本罪状和法定刑都是在刑法典或刑法单行法规中规定的,只是在处罚罚则中对追究刑事责任做出笼统的宣告式表述,这种模式下激发成文法体制下刑法条文的机械化与行政法规灵活性之间的矛盾。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独立性的散在型立法方式,即坚持刑法典总则的原则性指导,在行政法律中设置具有独立罪名和法定刑的法律规范。这样有关行政犯的规定就可以不依附于任何其他的法律,直接依据该法规认定行政犯具体罪行的内容,有利于保持刑法相对稳定性的同时兼顾社会生活的发展与变化。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犯的相对性及其立法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犯是客观存在的法律现象,它与刑事犯之间的区别,既有绝对性,也有相对性。刑事犯具有刑法评价直接性的特点,而行政犯则具有间接性。行政犯内部存在一定的层次差异,可以做典型的行政犯、次典型的行政犯和不典型的行政犯的划分。对行政犯的刑事立法,应当采用集中与分散相协调、统一与明示相结合的模式,必须贯彻积极介入和适度介入的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22,(6):118-132
“质·量差异”理论原本是形塑行政罚与刑罚关系的立法政策理论,若作为解释理论框架,应当先明确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的实在法差异以及这种差异背后的立法理念。行政犯的规范结构以及“行刑衔接”的制裁模式,反映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的确是一种量差关系。量差格局的出现,根源于立法者采取的量差立法理念,即根据行为轻重不同“阶段性”地分配力度不同的两种处罚。具体到应用层面,量差说具有限制行政犯成立范围的“双向”解释机能,一方面明确行政犯的限制解释方向,另一方面明确应当根据行政犯的构成要件来反向制约行政不法的构成;而且,结合犯罪论的基本原理,还可以发现量差说具有树立理想的行政犯类型的立法指导机能。  相似文献   

6.
中国行政程序地方立法始于2008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部地方政府规章提供了"总则——行为主体——行为程序——行为责任"行政程序立法框架体系,对它之后的其他八部行政程序地方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地方政府规章位价上的"行政程序规定"存在着法效力位价低、法院参照率低以及行政机关适用率低的"三低"状况。要解决这"三低"问题,需要从革新行政体制中内外两个关系、确立"问题——立法"的逻辑框架和法院有条件优先适用等三个面向上使劲。基于行政程序地方立法的状况与经验,在未来行政程序中央立法的决策中,通则性的"行政法典"、原则性的立法技术和组合性的立法模式都应当是优先考虑的选项。  相似文献   

7.
张哲  张宏扬 《清华法学》2012,6(2):154-163
本文以习惯、惯例、风俗以及习俗为关键词对当代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检索,总结相关的69个有效法律条文并进行分析.笔者发现:我国当代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习惯在近十几年中出现了许多新的规定;在“习惯”这一概念的文字表述上存在着多种表达方式;在内容上主要集中于民商法、行政法和宪法法律部门当中.我国当代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习惯起着调整民商事关系、保护风俗习惯和规定国际惯例的适用等作用.其在最近十几年当中呈现新的发展趋势——立法对于习惯尤其是民事习惯转变为了更为尊重和认可的态度;习惯在当下的立法模式下作为一种补充性法源而存在;我国当代法律、行政法规中习惯的发展与变化代表了一种“为生活而立法”的新的立法理念.这些新的趋势为制定法中的习惯以及当下的立法都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当代制定法中的习惯和社会生活一起处在不停地发展变化当中.  相似文献   

8.
潘星丞 《法治研究》2014,(8):99-105
传统赌博罪作为刑事犯,被质疑“法益阙如”,但立法者却未将之“除罪化”.赌博罪法益只能是国家法益,其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犯而非刑事犯.澳门刑法采取这种立法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刑事犯赌博罪的法益表面上属社会法益或个人法益,但其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却倾向于国家法益,这表明传统赌博罪是“法益错位”,而非“法益阙如”.应进行立法修改以完成“法益转向”,同时建立配套制度以防止赌博罪转化为行政犯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9.
法案公开征求意见活动是各国立法主体为适用公众参与立法的需要而采取的普遍措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政立法都适宜采用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常要考虑行政成本、行政效率以及各方面的利益平衡等因素,不论是国外还是我国现行的行政立法实践都探索出一些法案在制定时可免除或不需要采用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程序的情形。结合我国《立法法》关于行政立法权限的规定,明确各级不同行政立法主体的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适用的范围,行政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的实施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法律准用是指本应适用此法而此法无相应规定时适用他法相关规则或制度的法律制度。我国最典型的法律准用莫过于行政诉讼法准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制度。法律准用可大大降低立法成本 ,提高立法效率 ,可加强法律间协调和法律体系的完整 ,有利于法制统一。未来的行政程序立法应当充分运用这一制度。目前行政程序中的证据制度根基浅薄 ,有必要准用其他法的相应制度。在证据种类及举证责任方面 ,可准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在证据收集方面 ,可准用行政、民事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制度。行政程序参加人与其他参与人的范围可准用三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