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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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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私法划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理念上,而无法实现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野。民法也无法单独划定一个不受国家干预的市民社会空间。民法和宪法不存在源与流的关系,但宪法是民法的基础,一国宪政的发达是民法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正确定位民法,处理好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民事立法才会更科学。  相似文献   

2.
宪法民法关系之实像与幻影——民法根本说的法理评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童之伟 《中国法学》2006,8(6):160-180
在宪法与民法关系问题上,否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民法根本说近年来有由口头流传转而向书面化发展的趋势。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确有其特殊的重要性。作为一种法律学说,民法根本说所反映的是宪法与民法真实关系的倒影,它的形成在认识上根源于两大错觉。就现实性而言,民法根本说在使命和地位方面赋予了民法以其不可承受之重,也倾覆了法治秩序。民法至上论是毫无历史依据和现实根据、违反法律生活常识的臆想。民法宪法平起平坐论违背文艺复兴以来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法治的精神。公法、私法两极化划分的种种说法将法律间的形式方面的差别夸大为性质不同,凭空想象和虚构公私法划分的价值,过度诠释私法自治,并将其作为民法与宪法切割的理由,这些都脱离了法律生活的实际,偏离了建立健全法治秩序的要求。中国要消除民法根本说已产生的和将会有的不良影响,让人们真正信仰和坚持宪法根本说,在促进法学学术进步和促使宪法充分实施两方面都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相似文献   

3.
民法是仅次于宪法的二级大法之一。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表明:民法与经济基础有着特殊的联系,经济基础决定着民法的性质和发展,民法又积极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因此,古往今来,各剥削阶级国家一般都重视制定自己的民法,以稳定和调整有利于自己统治的经济关系。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也不能例外。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亲自领导制定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民法。在我国,放后不久即着手起草民法。  相似文献   

4.
赵万一 《中国法学》2006,2(1):117-127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是公、私法划分的理论基础,也是处理宪法和民法关系的主要依据。公、私法划分的实质在于它划定了一个政治国家不能插手的市民社会领域,从而为市民社会构筑了一道防御外来侵犯的坚固屏障。宪法与民法的关系不是“母子”关系。民法不是宪法的实施细则。民法应当有自己的权利体系和确立原则。民法和宪法分别是调整私法领域和公法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从民法上的环境权到宪法上的环境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将环境问题列为世界第三大问题,环境权在此背景下被提出来。学者们从不同的法律视角,提出了自己对于环境权的认识。民法上的环境权既有较大的意义也有固有的缺陷,因此民法上的环境权不能代替宪法上的环境权,而且最终要上升到宪法层面。环境权理论对我国的宪法从观念到条文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中国民法调整对象学说史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调整对象,就是指民法这一法律部门所要规范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一直是民法学界讨论比较热烈的课题,不仅在我国民法学界,在前苏联以及受前苏联影响的其他国家也不例外。民法调整对象之学说在新中国六十余年的发展演变有其历史背景,反映了社会变迁和民法理念的进步。  相似文献   

7.
宪法人格权作为基本权利,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双重性质,这是宪法人格权与民法人格权具有密切关联性的根源。作为主观权利,宪法人格权的义务主体指向政府,基本理念在于防范公权力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民法人格权的义务主体指向私人,防范私人间的相互侵害。宪法人格权所承载的基本价值有赖于民法的贯彻与浸润,宪法中的人格权的规定具有概括性和指导性,民法中的人格权的规定具有具体性和补充性。基于当下我国宪法实施和人格权的保障现状,应当主张宪法人格权在民法中的直接效力。  相似文献   

8.
宪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同时也关乎对<物权法>等基本民事立法合理性、合法性的评判问题.民法内容固然不能直接与宪法规定相抵触,但民法中大部分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并非直接基于宪法的授权,更不是来自于统治者的恣意妄为,而是来自干对人的自然权利的立法确认.财产权是民事权利的核心,因此它应当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宪法作为根本法主要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被强调,而不是在规范的意义上被重视.民法由于调整对象的基本性,因此构成政治生活的基础,当然也成为宪法赖以发挥作用的根本之所在.  相似文献   

9.
于飞 《法学研究》2008,(5):49-61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在义务人、权利广度、权利保护强度和对义务人的道德要求方面有本质区别。基于这种区分,关于宪法私法效力的直接效力说固然在理论上有导致权利冲突和损伤私法自治的弊端,间接效力说一样有过度确认民事权利的缺陷,而且后者在理论上也有很多弱点,两说均不足采。在未立法化的民事利益的保护问题上,宪法不应当对民法有影响,宪法对民法的影响应当限于制约强者的方面,并可借助“国家行为”的理论结构来发展我国的法解释。  相似文献   

10.
由于人与人格、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人的尊严与一般人格权存在不同,我国《宪法》第38条所规定的"人格尊严"无法与德国基本法上的"人的尊严"进行简单的类比或者等同。我国《宪法》第38条所规定的"人格尊严"更倾向于一般人格权,将人格与尊严放在一起只是为了提高人格权的保护力度。民法上一般人格权是宪法上一般人格权"间接"适用于民法的产物,同时,民法典规定一般人格权成为民事立法者落实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义务的结果。宪法上一般人格权和民法上一般人格权都旨在对未列举的人格权进行保护,其具体内容都需要通过司法实践来进行填补,但是这种填补必须依据宪法和民法上有关一般人格权的规定来进行,这是法官依法审判的应有之义。一般人格权内容的非法定并不排斥其依据的法定。  相似文献   

11.
我国大陆现存的民事权利概念是专门由民法学家经营的一个概念,是民法学视域下的民事权利概念,也是狭义的民事权利概念。法哲学视域下的民事权利概念,是应该由法理学家或宪法学家经营的一个概念,是广义的民事权利概念。该概念应是站在法哲学的高度,在整个法学领域内,对民事权利进行全景式的认识和研究,因而该概念更具全面性和普适性。法哲学视域下的民事权利概念有利于全面认识和揭示民事权利的属性;有利于全面认识和揭示民事权利对法的作用和在法体系中的地位;有利于语词使用上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12.
王辉 《时代法学》2014,(6):77-85
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但作为公务员这一特殊群体,其言论自由与一般公民的言论自由相比具有特殊之处。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法治视野下如何对公务员的言论自由进行科学规制逐渐引起重视。民主法治国家要求公务员的言论自由既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笔者认为法治视野下公务员言论自由的行使应受到公务员与所在机关的法律关系、公务员忠诚义务、公务员中立义务等因素的限制。同时对公务员言论自由的限制理应符合比例原则、双阶理论和双轨理论等标准的约束。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法学意义上的“人格”的涵义出发,通过对宪法上的人格、人格权意义上的人格、以及作为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格的分析,得出人格在民法上的涵义仅指民事主体资格,也就是现代民法上的权利能力。进而又进一步分析了权利能力在二元主体结构下产生的问题,并且由此引出了对大陆法系概念法学的一些反思和总结。  相似文献   

14.
李玲 《北方法学》2013,(6):110-116
《法国民法典》具有极为崇高的地位,为形成和维系大革命以来的法兰西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宪法法院通过合宪性审查不断使民法典受到宪法规范的约束、辐射和渗透,实现了路易·法沃赫教授所说的“宪法化”。30余年的宪法化进程使民法与宪法的关系进入了一种规范语境,民法典在规范上已经受到宪法的切实约束,同时,民法典作为“真正宪典”的社会作用也逐渐被人权宣言所取代。在探讨民法与宪法的关系时,“民法典是真正宪典”这一社会学命题不应错误地扩大到规范领域,更不能不顾时代变迁,忽视宪法化的时代背景。  相似文献   

15.
论民事诉讼法的控权法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是由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的一种活动,以国家审判权为中心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以当事人诉讼权利为本位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基本价值取向。民事诉讼法是典型的公法,控制和规范审判权依法行使应是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功能。民事诉讼法要严格控制法院的审判权,不断激活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肯定和发挥律师在监督和制约审判权行使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才能使民事诉讼最大限度地接近正义。  相似文献   

16.
民法本质追求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源自古代欧洲的罗马法,当时叫“市民法”,后被注入“私法”、“私权法”、“市民社会的法”等诸多信息。中国通过日本从西方民法及至罗马私法那里继受了作为表征基本部门法的民法。西方传统理解民法或私法的实质含义,是在个人与国家对立的基础上进行的。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基点,以行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民法上的人即市民、私人和私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近代社会的个人是个人主义的个人,而现代的个人是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理念中的个人。称民法人是“经济人”、“具体人”、“抽象人”等多是用作分析民法问题的方法。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民法的哲学基础。民法并未真正社会化。民法所涉及的领域是有限的。民法在精神方面追求平等和自由。这些都涉及到民法本位即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17.
陈志英 《河北法学》2006,24(1):85-88
中国古代社会存在民事关系及相应的法律调整,而且在国情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规范体系.套用现代的认识范式不能对传统民事法律的内容及形式有足够的理解.  相似文献   

18.
物上请求权与物权的民法保护机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王明锁 《中国法学》2003,6(1):59-66
物权是支配权。物上请求权属于债权性质 ,是物权被侵害后由物权受害人向物权侵害人要求恢复物权支配关系的权利。其目的是通过请求权这种债权性质的杠杆调整 ,实现物权受害人与物权侵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与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民法的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有统一的趋势及合理性。应当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将物上请求权纳入侵权请求权体系 ,并依此建立起科学统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的民法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9.
市民社会及其理念——市民法的基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民社会是个历时性的概念。它经历了等同于政治社会,与国家/政治社会相分野,区分于国家、经济的文化领域等几个时期。各时期有着不同的价值理念,即市民社会的理念。由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理念—市民法的理念—市民法这一线索可看出,市民社会及其理念对市民法及理念起着基础作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应吸纳西方市民法固有品格,进而推动市民法及其理念在中国的根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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