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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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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1988,(8)
一、判断题(20分)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法院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为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 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为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关系. 2.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所处  相似文献   

2.
简论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是导源于民事实体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 ,而又经过诉讼法公法性改造的程序性权利。它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 ,允许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行使的 ,以保护其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为目的 ,由国家司法审判权对其实施一定限制的工具性权利。当事人民事诉讼处分权的有无与大小 ,是识别不同民事诉讼模式的重要标准之一  相似文献   

3.
诚实信用原则与民事诉讼权利滥用之制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与当事人行使诉权构成了民事诉讼权利分配的重要形式。①同时,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权的行使还需要其他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来予以配合。可见,诉讼权利的行使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民事诉讼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律、法令是同等重要的大法。它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事实体法律、法令的法律规范,是规定适用和保障民事实体法法律、法令贯彻实施的程序法。也就是说,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进行诉讼活动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也是人民法院实施民事实体法律、法令的适用规范。民事诉讼法虽然只是解决民事诉讼的程序  相似文献   

5.
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领域的法律监督权,民事检察权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位包括民事检察权行使的目标、对象与范围、方式与效力。民事检察权在诉讼过程中形成了民事检察权与诉权、民事检察权与审判权、民事检察权与当事人的自救权利、民事检察权与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民事检察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等多边关系。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上起指导作用的准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社会主义性质。规定基本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把握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并把它们正确地运用予诉讼实践。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可分为二类:一类是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制定的;另一类是根据民事诉讼的自身特点制定的。前一类基本原则包括: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法;对于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相似文献   

7.
王莉 《人民检察》2011,(5):16-21
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领域的法律监督权,民事检察权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位包括民事检察权行使的目标、对象与范围、方式与效力。民事检察权在诉讼过程中形成了民事检察权与诉权、民事检察权与审判权、民事检察权与当事人的自救权利、民事检察权与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民事检察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等多边关系。  相似文献   

8.
论民事诉讼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在我国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简单地说就是法院、当事人、第三人为诉讼行为的基本准则。有的国家在民事诉讼法的首位对此集中加以明文规定,如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就是如此;有的国家如德国、日本的民事诉讼法,则将民事诉讼的原则规定在有关诉讼行为的章节之中。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确定,依赖于民事诉讼的模式。所谓民事诉讼模式,是指以一定的国情为背景,在一定民事诉讼价值观的支配下,为实现一定的诉讼目的,通过在法院和当事人之间分配诉讼权利与义务而形成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不同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1〕一般说来,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由此可见,“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法确定的首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改革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检讨和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就是调整法院与当事人之间诉讼权利的配置。基于完善民事诉讼制度的需要 ,摒弃陈旧的研究模式 ,深化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探讨 ,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就现行《民事诉讼法》而言 ,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规定还存在着一定的欠缺 ,其不仅使当事人难以凭其诉讼权利去制约法院的审判权 ,而且使民事诉讼程序本身不能体现出应有的公正。因此 ,本文在检讨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理论研究和立法的基础上 ,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立法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诉权理论产生于民事诉讼法学,但从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内在关联来看,诉权理论也可成为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之一,刑事诉权与刑事审判权仍是构成刑事审判制度的两个基本要素。在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提上立法日程之际,运用刑事诉权理论来分析我国现行刑事审判制度中的一些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审判制度下,诉权不能主导审判进程,诉权与审判权关系失衡。正视这些问题,运用刑事诉权理论指导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强调诉权保障理念,才能真正理顺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翁杰 《法学家》2012,(2):149-158,180
定性是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虽然对定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国学者对于定性的对象、范围以及定性冲突有着不同的认识,实践中很容易造成法官在涉外民事法律适用认识上的困难。从法学方法论意义讲,涉外民事裁判中定性的本质在于将案件事实与不同国家实体法进行比对的过程,其间贯穿着冲突规范连结点的解释以及相关国家法律对同一事实评价的利益衡量。就我国立法中有关定性问题的解释而言,法院地法应在国际私法语境下作广义理解。  相似文献   

13.
民事责任能力范畴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盛礼 《法学论坛》2007,22(1):76-81
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中的基础性概念.任何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要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该主体即拥有民事责任能力.民事责任能力隐含在民事权利能力之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资格三位一体,构成民事权利能力不可分割的要素.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能力状况,与该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认识能力无关.民事责任能力制度贯穿于合同法、侵权法等民法分则的各个组成部分,将其局限于民法分则的任何一部分都是对民事责任能力的不当割裂.  相似文献   

14.
汪君 《法学家》2020,(1):105-115,194
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重要裁判说理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民事司法适用之法理基础,在于其是我国规范等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民法非正式法源,且在公私法融合的背景下,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无可避免地需要适用于民事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民事司法适用分为法源与非法源意义上的适用。非法源意义上的适用,指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认定事实之依据"。法源意义上的民事司法适用规则,包括形式、实质、程序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5.
试论我国民法典体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体系化与系统化是民法典的内在要求。仅适用个别的局部性的民事关系的 ,或常会发生改变的 ,或处于公法与私法交叉地带的 ,或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的程序性规定 ,均应由单行法加以规定。我国民法典体系要采纳德国潘德克顿模式 ,应以法律关系的要素来构建总则 ,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来展开分则。分则应为人格权、亲属法、继承法、物权、债权总则、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在分则关于民事权利的各编之后 ,应规定一个对各类民事权利加以保护的侵权责任编。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了公务员的忠诚义务。公务员忠诚义务兼具伦理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属性,是一种制度性的忠诚,约束公务员的一切与职务相关的行为。公务员违反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应予以追究道义、行政和法律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是我国行政实体立法的一大突破:该法开始了行政法从程序到实体的转型;将行政法调整对象由外部行政关系向内部行政关系转移,开启了法治社会的先声;尽力避免人治,实现了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但是,该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过宽,确立的公务员录用制度、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8.
赵信会 《河北法学》2004,22(5):21-23
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未作进一步的分类 ,同时立法和理论都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共同诉讼人之间是共有关系 ;其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是连带关系。民事实体法赋予连带关系的当事人一并起诉或分别起诉的选择权 ,赋予了对方当事人对其一并起诉或单独起诉的选择权。这样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就与必要共同诉讼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认为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 ,把必要的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相似文献   

19.
贺桂华 《政法学刊》2007,24(2):108-110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该指导思想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该指导思想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渐显露,主要表现在:其适用既不能达到民事诉讼的终极目的,影响了司法的正当性、权威性和裁判的终局性原则,也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探究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指导思想,应该确立以“依法纠错”为指导思想,既符合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主旨,又将错误界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同时与大陆法系国家再审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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