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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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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管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美国环境公民诉讼作为一项公益诉讼制度,对美国环境法律的发展和实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就美国联邦环境法律中的公民诉讼条款而言,环境公民诉讼主要包括原告、被告、可诉范围等三个因素.环境公民诉讼的原告是指任何人,包括个人、组织和政府机构.被告一般被界定为违反环境法律的私人、企业和执法机关.可诉范围则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这三个因素都具有极其广泛的范围,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的公益性质.  相似文献   

2.
中国消费者受到外国产品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但维权面临困境。中国受害人近年尝试去美国起诉美国生产商,尽管还未有胜诉案例,但通过调解获得圆满赔偿的案例不少。美国法院一方面通过"长臂管辖"扩大司法管辖权,另一方面通过"不方便法院"原则限制外国原告到美国起诉美国生产商。选择适用何种原则,完全取决于能否保护美国当事人利益。中国消费者应了解美国法律本质并加以利用,达到维权目的。产品责任跨国诉讼有诸多优势,是目前解决中国产品责任纠纷的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3.
按照民事诉讼法"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规定,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适格原告包括行政机关、企业法人、农村集体组织及公民等类型,其中普通民众作为原告容易形成群体性共同诉讼,并对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提出迫切需求,而一般民众的惧诉现实也急需环保机关及环保民间组织等单位予以支持起诉,现实更需要立法赋予更多的民事主体能成为环境侵权诉讼的适格原告。对环境侵权诉讼适格被告应根据不同的共同环境侵权类型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予以认定,并对原告的选择被告处分权作出适当干预。  相似文献   

4.
环境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制度在环境法领域的典型适用,对于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全举足轻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重缺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环境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及我国现实状况,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要注重四个方面:扩展适格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改进诉讼费用承担方式、建立原告奖励制度。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拓宽原告资格为特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是维护环境公益的必需。目前我国缺失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规定,从而使环境公益的司法救济受限于传统诉讼法狭义、严格的原告资格概念。应当借鉴国外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拓宽原告资格,抛弃“直接利害关系人”说,扩大对环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扩展“实际损害”的范围,承认环境保护团体以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原告资格,赋予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起诉权,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采取有利于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措施,从而建构我国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厘清诉讼的法律性质,是科学构建诉讼制度的重要前提。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性质,学界仍未形成共识,有特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说、国益诉讼说、私益诉讼说、混合诉讼说、特别诉讼说等观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救济对象是生态环境损害,而非自然资源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正当性基础是政府及其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而非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公法责任,而非私法责任。对于生态修复问题,“公法责任,私法操作”引发诸多问题,“公法责任,公法操作”符合环境保护行政权主导、司法权监督之原则及域外经验。“生态损害赔偿司法监督”的路径是,政府及其部门在追究责任者行政责任时,对于重大案件可采取诉讼的行政执法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定位为行政执法诉讼。  相似文献   

7.
当前,中国缺失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规定,从而使环境公益的司法救济囿于传统诉讼法狭义、严格的原告资格概念。中国应当借鉴国外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拓宽原告资格,抛弃“直接利害关系人”说,扩大对环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扩展“实际损害”的范围,承认环境保护团体以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原告资格,赋予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起诉权;应当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采取有利于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措施,从而建构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存在高度相似性,其实质上是一种竞合冲突。本文拟从基础理论和法律性质两个层面辨析两诉异同,分析两诉在诉讼主体、诉讼客体和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竞合表现,在此竞合关系下,二者的衔接适用易产生一案两诉浪费司法资源和衔接程序不当、威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存留等问题。以类型化思维处理两诉关系是当前二者衔接适用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规避现有制度弊端的基础上,考虑将两诉进行适当调整后仍保持独立,发挥各自制度的优势以达到救济目的;待制度发展成熟后可通过协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厘清两诉的分工和衔接,以更好完善衔接路径,发挥制度合力,共同救济环境损害。而从根本上解决两诉衔接的制度问题,需要在民法生态化背景下,结合环境法与生态化民法典,发展系统化、整体化的法律救济制度,以回应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  相似文献   

9.
生态损害公益诉讼是生态损害法律救济的程序需求,但在实践中却遭遇困境,难以通过对现行诉讼制度的改良而形成稳定系统的制度。对此,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环境司法专门化模式的主要特点,结合我国国情,通过合理设立专业环保法庭、明确原告的起诉资格及范围、建立和完善生态损害鉴定评估制度三个方面,对我国生态损害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初步构建。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被告如提出离婚请求一般会因其诉讼请求与原告诉讼请求相同而被认为离婚反诉不能成立。实际上,在《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后,允许被告提出离婚反诉已成为保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诉权的必要制度。基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现有法律对离婚诉权的规定,离婚诉讼的被告不论有无与原告不同的离婚理由,均应有权提出离婚反诉而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但被告反诉离婚应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否则无受理的必要;法院对于离婚反诉应与离婚本诉合并审理,合一裁判。  相似文献   

11.
公法视野下的环境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对于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环境、完善公民参与国家管理、进行司法救济的需要等具有重要的作用.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肯定.由于我国公法诉讼和私法诉讼是截然分离的两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并不能针对政府或者行政机关提起,因而从公法角度探讨环境公益诉讼,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2.
在全球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环境公益诉讼已经成为各国对环境权利进行救济的重要措施之一,而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刑法观念向生态保护——人类中心主义的刑法观念转变,体现了目前世界各国环境保护发展的态势。我国在环境犯罪方面的规定过于狭窄,在保护传统法益的同时对于环境法益的侵害的保护没有得到很好的完善。要建立一个和谐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国家应当更加重视对环境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刑法。  相似文献   

13.
生态修复责任关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现。中国现行法律中生态修复责任表现为一种行政管制工具和一项法律责任方式。作为一项法律责任方式,司法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是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民事责任,属于私法责任。生态修复责任虽有"私法责任"之名,但在私法责任的理论框架下,难以得到圆满解释和适用。遵照大陆法系公私法的二元划分,生态修复责任实为公法责任。此处的公法责任不同于传统的公法责任体系,是环保行政主管机关依赖公法规范督促监管污染者实施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责任。公法责任属性下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应当建立起以"行政磋商修复+行政责令修复+行政代履行修复"为主导的公法机制。  相似文献   

14.
公众参与: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众参与是发达国家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理论基础是环境权理论和公共信托理论;其法律价值体现为环境法治、环境民主和环境正义;环境法中体现公众参与原则的法律制度是以环境权为根基所建立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包括: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听证制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纠纷的处理制度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  相似文献   

15.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法的编纂和发展因为国际环境责任的私法化而出现突破和转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存在的困境在于造成跨境环境损害的主体通常为私法主体,却要由国家为其承担国际责任,故难以为各国接受。预防原则已经成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国家对实施预防原则的国际义务,损失分担的安排借鉴了国际海上油污损害等领域环境损害责任私法化的成果,标志着国际环境损害责任正在向私法化发展。同时,国家在跨界环境损害中承担补充责任并应在安排损失分担方面起重要作用,而在国家作为造成跨界损害主体的某些特别领域,国家依然是承担责任的主体。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法》虽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些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也缺乏具体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和程序,使得司法适用面临诸多困难。因检察机关是环境公益最合适的代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符合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检察机关也具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所以检察机关具有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合理性,甚至优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的行政部门。在制度构建方面,确定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的原则,检察机关可通过支持起诉、检察监督、直接起诉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具体制度包括登记备案、环境公益损害调查、提起诉讼等方面。  相似文献   

17.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被各国所公认的、适用于国际环境法一切效力范围、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构成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很多不同主张。虽然各国学者对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认识不一,但是笔者认为国家环境主权及不损害国外环境的原则、全球共享共管资源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应当作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并由各国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中遵守。  相似文献   

18.
环境公益诉讼在不少生态环境优良的发达国家得到确立,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这对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由于配套法律制度缺失、取证中面临技术瓶颈、专业审判人员匮乏、案件执行难度大等一系列原因,使得这一制度在地方司法实践中的推行遭遇重重困难。中国应该在符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排除制度、技术、人员等障碍,让环境公益诉讼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9.
论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源于国际环境法,该原则构成国际合作、构建和提升发展中国家履行国际环境法的能力,以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法律基础。中国国内环境法应吸收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创新机制,以解决中国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相似文献   

20.
国际环境法是现代国际法为应对人类环境问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分支,与传统的国际法及其各个部门相比,国际环境法具有公益性、科技性、综合性、早期性、超前性和区域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反映了现代国际法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的最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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