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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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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从物权法到民法典的规定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魏振瀛 《现代法学》2006,28(3):45-63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德国民法典》和旧中国民国时期的民法典,设立物权编和债权编,但是不必规定物权请求权,可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中。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不仅不会破坏物权与债权的科学体系,而且会使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更加明晰,使债与责任的区分更加明晰。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法通则》未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学者们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也存在争议。本文对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从价值基础和逻辑角度进行了考察和分析 ,认为 :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以及恢复原状等三种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 ,而返还原物请求权与确认物权请求权则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草案 )》对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设计有欠妥当 ,应予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一般认为,《法国民法典》确立了物权变动的债权意思主义,即当事人间的债权意思引致了物权的变动。但深入研究《法国民法典》后却得出了并非完全一致的结论:所谓的物权变动的债权意思主义,是一定逻辑体系之"前见"下的结论。以权利生效的要件以及权利变动的过程和结果观之,债权意思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是荒诞的。"物权意思+公示对抗"应当被确立为物权变动的第四种立法模式。这一认识对于理解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立法主义选择以及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具有意义。  相似文献   

4.
物权的民法保护方式有三种可能,即侵权责任方式、物权请求权方式和侵权责任—物权请求权方式。我国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民法通则》、《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我国立法采取哪种方式较为科学,不仅关系到物权之安全,同时还影响民事责任体系的构架。本文将从我国现行立法模式的考量出发,分析物权保护在具体法律适用中所面临的问题,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物权请求权制度最初规定于《德国民法典》,从其立法规定之前至今,对其性质的认识一直是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它与债权、债权请求权等概念有本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6.
2007年颁行的《物权法》虽然规定了确认物权请求权等六种物权保护方式,但没有明文说明该六种保护方式是否属于物权请求权、没有说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物权救济方式和债权救济方式适用的区别等法律问题。在考察相关法律焦点问题的基础上,建议日后制定的《民法典》作出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一编物权对担保物权制度作了体系化的规定。因受"物债"不分的制度逻辑的影响,民法典草案在构造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以及类型化担保物权的制度结构方面,虽有改善《物权法》规定的某些制度的努力,但总体上对2007年制定的《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的制度逻辑和体系梳理未有实质性的改善,仍普遍存在担保物权规范的制度逻辑不清晰、制度规范缺位或选择失当、担保物权制度的结构性缺陷等诸多问题。民法典草案首先应当摒弃自《担保法》以来我国发展担保物权制度体系的"物债"不分的制度逻辑,以现有的担保物权制度结构和体系为基础,重构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构造逻辑关系相对清晰的担保物权规范,以完善作为民法典组成部分的担保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略论物权请求权的形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请求权是一种最重要的物权保护手段。物权法中应当规定哪些类型的物权请求权,这是当前我国物权立法进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从目前各方面的意见来看,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以及消除危险请求权作为物权请求权,基本上不存在争议。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包括恢复原状请求权、确认物权清求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尚有疑问。笔者在下文中将分别对这三种请求权的性质进行辨析,以确定它们是否可纳入物权请求权体系。  相似文献   

9.
所有权人的物上请求权也称所有权人的物权请求权抑或对物诉权,其狭义上系指所有权人的物权请求权,广义上则还兼指占有请求权。狭义的所有权人的物上请求权涵括所有权人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有物妨害除去(排除)请求权与所有物妨害防止(预防)请求权。此三种请求权制度或规则的内容主要囊括各制度或规则的(规范)旨趣、构成(要件)、行使、法律特性、费用负担、有无让与性及是否罹于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并无完善而系统的所有权人的物上请求权规则体系,故而宜透过学理与学说的阐释而对之予以完整的建构。如此,方能使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应付裕如地作用于我们的国家、社会与人民,并充分发挥与彰显所有权人的物上请求权制度及其规则的固有功用与价值。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7条规定的恢复原状请求权在性质上属于独立的物权请求权,准确适用恢复原状请求权需要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7条和第179条的体系关联。恢复原状是与赔偿损失并列的责任形式,其并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恢复原状规则具有价值指引功能,即在有体物遭受侵害的情形下,如果能够修复,则应当尽可能修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7条全面落实了这一精神。该条规定的恢复原状作为物权请求权的形式,能够发挥保护物权人的独特作用。在具体适用恢复原状规则时,还需要准确界分其与修理、重作、更换之间的关系,明确恢复原状与损害赔偿的关联,并对恢复原状与其他请求权竞合的情形进行体系化分析。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已赋予我国他物权具有物权请求权之效力,但物权请求权的三种类型能否完全准用于地役权,在法学界见仁见智。地役权是合法的增加他人土地之负担的物权,因此,较之其它用益物权更容易受到侵害。于是,对其除予以物权保护之外,还需得到物权请求权之庇护。根据我国地役权的特点,我国地役权之物权请求权应当以妨害除去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为一般,返还请求权为特殊。  相似文献   

12.
物权保全请求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保全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的一项重要权利 ,也是物权法制定中必须研究的课题。为完善我国有关立法 ,应将物权请求权作为物权的效力加以明确 ,使物权保全请求权取得独立于民事责任的地位 ;明确物权请求权的的行使要件 ,使之与民事责任的承担要件相区别 ,并使其构成区别于损害赔偿请求权 ;考虑物权保全请求权在其他领域的扩张适用 ,可规定类推适用条款。  相似文献   

13.
众所周知,我国学界对于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争议颇多。与立权法的立法技术和价值理念紧密相关,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涉及到于何种程度保护物权以及采取何种方式保护物权。所以说,极其有探讨的必要。本文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探讨及研究物权请求权的性质与诉讼时效的客体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出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于诉讼时效和怎样适用于诉讼时效的结论。本文还通过将诉讼时效和债权、物权,还有请求权的概念相比较,从而更进一步地明确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我们都知道,物权请求权是请求权的一种类型,而请求权不是和物权一个层次的概念,它是作为基础性权利的一种保护手段而存在的,所以它不是基础性权利。所以说,请求权是作为物权的一种保护性的措施和手段存在的。  相似文献   

14.
论中国民法典总则的内容结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德国民法典》的模式及我国立法草案的选择(一)《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内容结构民法典总则为民法之一般而抽象原则的归纳和汇总,在民法典中设置总则,为《德国民法典》所独创,并为以后很多大陆法国家民法典所借鉴。《德国民法典》总则共240个条文,包括:第一章“人”(自然人、  相似文献   

15.
赵红光 《河北法学》2006,24(10):191-195
物权移转是市场经济商品交易的核心环节,也是物权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民法史上,物权移转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出现了形式主义、意思主义等模式,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各为物权移转的重要发展阶段.物权移转理论和制度的演变过程,体现了人类社会财产交易活动的发展脉络,对其之研究,十分有助于我国物权法的理论发展和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16.
丁文 《法商研究》2005,22(1):53-59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是为保护加害人利益而设置的;为寻求当事人利益之平衡,法律又规定了法定代理人的替代责任和行为人的公平责任。在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的立法模式中,有出生主义、意思主义和识别主义三种不同标准的立法例,而以识别主义立法例最为科学;在同采识别主义立法例的德国、日本的民法典中,尤以《德国民法典》的立法技术最值推崇。我国《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尚需检讨,而在目前有关民事责任能力规定的民法典草案中,又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持起草的民法典草案较为妥当。  相似文献   

17.
德国民法典采取"区分主义"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其思维路径是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相互区分。《德国民法典》第873条,第92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之设定转移,依当事人之合意及登记于登记簿而生效力。动产所有权之转移,依当事人之合意及动产之交付而生效力。  相似文献   

18.
一、善意取得问题的提出 各国的善意取得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存在很大的差异。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有完整的善意取得的规定,学界通说限于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①在适应范围上很狭窄。如何建构和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从而为物权立法进行理论上的准备,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纵观各国对善意取得的规定,大体分两种立法例:一种以德国和瑞士民法典为代表,承认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德国民法典》第892条,《瑞士民法典》第973条)。另一种以法国和日本民法典为代表,只承认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法国民法典…  相似文献   

19.
论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分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体例的重大创新,在独立成编的人格权法中是否应当规定人格权请求权,以及如何规定人格权请求权,是我国人格权立法需要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笔者认为,人格权请求权的独立性是其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分离的基础,人格权请求权的产生与发展是人格权制度重要的发展趋势;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区别是其二者分离的原因;充分有效保护人格权是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分离的目的。笔者并对民法典草案中有关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分离模式的立法选择作出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诉讼时效应以请求权为客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增进交易秩序,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将诉讼时效的客体界定为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中的物之返还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应纳入诉讼时效的客体范畴;物权请求权中的妨碍排除请求权和妨碍预防请求权无诉讼时效之适用余地,人身权请求权亦应排除在诉讼时效的客体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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