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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涉“外嫁女”土地及相关权益纠纷案件往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在对以村民自治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的生效裁判开展检察监督时,应重点审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主体、标准以及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应从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高度加大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发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的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作用,准确适用民事检察复查制度,切实保护“外嫁女”等妇女权益。  相似文献   

2.
网搜人大     
广东省:为“外嫁女”立法近年来,“外嫁女”权益问题,是我国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发达省区在深化农村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日前,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传出好消息,广东“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已有法可依,今后的维权行为不再困难重重——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  相似文献   

3.
因村规民约违法而导致外嫁女权益受侵害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外嫁女权益受侵害并非由于国家立法供给不足,而是有关法律没有得到实施,法律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法律被边缘化与国家权力在农村控制能力减弱有关,同时法律滞后、基层政府对村委会违法行为的纵容又加剧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改变法律被边缘化的状况,国家应加强对农民的保护,增加对农村公共福利的给付以减弱农民对村庄的依赖。  相似文献   

4.
村委会以村规民约等方式限制、剥夺"出嫁女"的土地权益,而这种以村规民约等形式表现的民间法以单系继替偏重的社会继替规律以及"男婚女嫁"的习俗为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因此,要实现对"出嫁女"土地权益的有效保护,必须通过发展农村经济、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开展法治宣传、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动、消除这种民间法存在的基础,实现国家法在农村的有效推进。  相似文献   

5.
"外嫁女"纠纷是发生于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具有浓厚本土特色的治理难题。在处理这一治理难题过程中,我国地方法院在现有司法资源与司法环境下选择了司法避让策略,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也以司法避让为基调,典型案例在司法规则创制领域同样显现出浓厚的司法避让色彩。破解治理难题的有效路径包括立法规范的具体化、行政行为的法治化和司法治理的能动性,而司法政策和司法案例已经隐含着现阶段处理"外嫁女"纠纷的倾向性答案:村民自治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行动;当"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政府具有干预和解决的法定职责与义务。至于如何全面做到公平、理性、稳妥地解决"外嫁女"纠纷问题,则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较长时期内,仍将是立法、执法和司法需要共同面对的时代难题。  相似文献   

6.
农村“外嫁女”权益纠纷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外嫁女"之概念有广狭两义之分。狭义的"外嫁女"专指与村内人结婚、户口仍留在本村或户口迁出后有回迁到本村的妇女。广义的外嫁女还包括嫁人本村、户口也迁入的"内嫁女",离婚或丧偶的外嫁女等。本文所指的"外嫁女"是广义上的概念。所要探讨的问题主要是广义上的"外嫁女"权益被侵害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甚深入,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农村集体经济  相似文献   

7.
对刑事被害人权益的保护是一个国家人权保护的体现。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得到提高也体现一个国家对人权的重视,对于刑事被害人的保护,公检法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本文以检察机关的视角,探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法益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8.
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张力由来已久,其紧张关系体现并爆发于法官的办案过程中。作为认识论的民间法依赖并附着于法律方法而生,又为法律方法之鲜活提供养分;而作为方法论的民间法则与法律方法同为方法论,在法学研究方法的博弈中,构成对立统一和互补关系。本文试图从民间法作为国家法之外实存并运行于中国当下社会的规范或秩序的认识出发,探讨民间法与法律方法间的辩证关系,为在司法过程中实现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有效融合和互动,实现法治原则下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有关民间法对司法过程中法律方法的可能性贡献的些许思考。  相似文献   

9.
“外嫁女”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是中国乡村治理难题之一,检察机关支持“外嫁女”起诉,既是维护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也是参与并推动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检察机关在办理“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时,应围绕“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核心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和分析论证,在尊重“外嫁女”处分权的基础上,以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参与调解和解等方式对“外嫁女”征地补偿分配权的诉求予以支持。下一步,检察机关应在继续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加强村民自治规范监督等方面发力,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检察保障。  相似文献   

10.
随着广州地区农村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第二、第三产业的飞速发展,大量农业用地被征用或用于非农业建设,原先以耕地为主要经济收入的村民,逐渐转变为以股份分红为主要经济来源。与此同时,农村“外嫁女”在股份分红方面的纠纷开始不断发生,“外嫁女”权益纠纷成为当前  相似文献   

11.
我国是一个有着浓厚民间法传统的国家,一段时间以来民间法与国家法同时在社会的的婚姻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共同利益的保护等关系方面得以体现.因此我国存在大量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与整合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分析,总结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的原因,并从原因入手提出了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12.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乌克兰民法典》规定的侵权法,是除了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法之外的另一部21世纪的侵权法,主要借鉴的是《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有关侵权行为的规定。两相比较,实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深度融合的我国侵权责任法更具优势。不过,乌克兰侵权法在部分特殊侵权责任类型化的深度、损害赔偿一般性规则和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对我国司法实践适用侵权责任法有参考价值。借鉴乌克兰侵权法有价值的规则,能够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完善侵权责任法适用规则,更好地发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优势,保护好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  相似文献   

13.
钟能利 《法制与社会》2013,(17):163-164
中央提出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城镇化过程必然涉及三农问题,而且农民的权益在城镇化过程中如果能够得到平等保护又是重要的问题。本案从分析"外嫁女"申诉案件出发,论证平等保护、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法律自身的成长不是孤立的,而是要寻求民间法与国家法的理解和沟通,利用民间法的资源为国家法服务。大理挖色镇作为白族人民聚集地,其民间法的资源较为丰富,长期以来,民间法与国家法同时在他们的婚姻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共同利益的保护等关系方面得以体现。由于民间法博大精深、文化底蕴较为深厚,使得我国尤其在少数民族中存在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15.
王新红  彭玲 《时代法学》2005,3(3):61-64
消费者权益是一种分散的、弱小R权益,对其进行司法保护需要建立特别的诉讼制度。我国台湾地区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了小额诉讼、选定当事人诉讼、团体诉讼和民事公诉制度,形成了消费者、消费者保护团体和政府共同参与维护消费者权益诉讼的司法保护体系。我们应当借鉴台湾地区的作法,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6.
近代以来的法治社会,禁止通过自力救济的手段实现私法上的权利,强制执行是债权得以实现的最后的公力手段。法的实现是法律规范要求的现实化,其与强制执行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强制执行是法的实现的司法保障,法的实现则是强制执行追求的价值目标和最终结果。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执行难”一直困扰着法院工作。法不能如其创制者预期的那样在现实社会运转中得以实现,造成了众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而成为一种无任何实际意义的期待可能性。当期待变为无奈、可能变为不能的现实日积月累,司法的救济尽显不力的弱性时,公众对强制执行制度信任度的降低和国家司法权威遭受质疑则成为自然。  相似文献   

17.
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源于民间,具有很强的抽象性。民间法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秩序,其具有显著地特点:地域性、民族性、自发性、和非正式性。国家法作为普遍的知识具有国家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追求的是一般性的对待问题,而民间法具有地域性和非正式性回应的是地方性的特殊要求,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统一性,因此二者必然会产生冲突,导致三种结果:民间法的胜利、国家法的胜利、民间法和国家法的相互妥协。通过对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关系的研究,使二者相互融合,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8.
在不同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因社会条件的制约使行政诉讼的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政治基础、思想渊源、历史发展和原告资格的扩张四个方面来看,两大法系法德英美四个国家的行政诉讼(司法审查)性质具有共性,行政诉讼或司法审查发展之初的着眼点是公共利益和权力制衡,监督行政权依法行使是其历史使命;现在则越来越重视个人权益的保护,行政诉讼更多地反映出解决纠纷与救济权利的性质。  相似文献   

19.
一、导言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司法裁决是人们在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执时维护其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国家司法救济体系的建立是以一定的经济投入为代价的。日本学者将“生产正义的成本”分为两个部分:国家负担的“审理成本”和当事人负担的“诉讼成本”。在我国诉讼费收入与财政拨款并重的法院经费来源结构下,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  相似文献   

20.
殷一琪 《法制与社会》2011,(24):294-295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虽已基本完备,但在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方面存有“重刑轻民”倾向,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有所欠缺。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介入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具有先天优势。实践中常发且关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案件是我们介入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的范围。职能范围的扩展需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的创新与完善为前提,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是其应当涵盖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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