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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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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场主体地位的充分性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然而,现实中由于合作社法人本身没有形成实质意义的资产、资产积累欠缺、国家扶持资金被套取以及合作社资产的稳定性欠缺等问题影响了其市场主体地位的充分性。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通过内部强化合作社制度,外部加强政府监管,双管齐下,增强和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地位的充分性。  相似文献   

2.
经过前期粗放式发展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理应进入规范和完善期,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却存在着关注焦点不是粮食生产、国家粮食安全以及农民福祉,而是合作社外衣掩盖下的个人或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等"失真"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失真"导致耕地"非农化"、支粮资金被套取、粮食作物被经济作物替代以及农村资本外流等,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了新的威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失真"与法律不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政府官员设租、寻租行为等密切相关。为此需要加强准入审核、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机制、健全粮食目标价格机制、加强农村资本监管,以防止和矫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失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3.
依赖于外部条件根本改善的内部制度规范是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关键。通过对大户主导型、资本主导型和农民主导型合作社的典型案例分析可见,目前,合作社发展中遭遇到的瓶颈是人才培养,政府恰当的扶持、合作社联社的建立、合作社的融资以及具有合作社企业家精神的合作社带头人的产生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依赖于合作文化氛围的塑造,政府定位的准确以及合作社总体发展战略的规划等外部条件的调整。  相似文献   

4.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势与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其特点是:一批示范社正在率先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成为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力量,高新实用技术应用平台;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邻里和谐互助;农超、农校等对接活动在各地兴起;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在各地陆续展开;合作社成员内部信用合作逐步发展.在“十二五”期间,要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尽快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造就现代管理人才队伍;加强普法和典型宣传,扩大合作社社会影响;继续完善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服务.可以预见,数量继续增加、管理渐趋规范、竞争力日益增强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的调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引导者和支持者,农民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社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反映给政府有关部门,增强政府对乡村建设支持和扶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文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合作社社员在教育培训、资金融通、项目扶持、土地、人才和市场等多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应制订一系列政策,如加强教育培训,放宽贷款条件,在资金支持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合作社内部行为等,以促进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6.
发达地区和国际成功经验表明,合作社发展越完善,该国或该地区的农业现代化程度就越高、产业化实力就越强。其服务全面化、系统化,合作多样化、规模化,经营专业化、区域化,中介作用充分发挥的经验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即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近些年的发展虽已形成管理民主化,农民组织程度高;经营专业化,产品竞争力强;服务标准化,农民收入多的特点,但进一步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为此,应尽快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管,鼓励和扶持合作社走品牌化之路,提高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合作社向联合经营和集团化转型升级,从而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相似文献   

7.
赵泉民 《兰州学刊》2013,(1):142-149
转型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量设立及良性发展,可以在实现农业生产要素集聚和优化,加强小生产与大市场联接,提高农民经济效益、降低市场风险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乡村现实却是:组织数量在不断增加之同时,农民却越发陷入到渴望合作而又难以走向真正合作的“困境”当中.其主因在于乡村社会转型中信任失调:体现为基层政府信任危机、合作社内部信任不足,合作社与乡村社会之间信任断裂等.摆脱此种困境的对策主要有:厘清农民合作社组织发展中政府角色和定位,构建具有“镶嵌式自主”能力的政府;构建新型公民参与网络,促进乡村社会资本再造;多种举措激发和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提高合作社盈利能力,培育社会美誉度.诸多举措旨在重塑乡村社会转型期合作社发展所需的信任基础.  相似文献   

8.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但在具体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某些规定比较空泛,缺乏可操作性,尤其在合作社成员出资的确定性、盈余分配顺序、合作社审计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存在缺陷.对于成员救济权、合作社联合方面的规定更是接近空白.这将会严重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稳定发展.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9.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数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民却越发陷入到渴望合作而又难以走向真正合作的"困境"当中。其主因在于乡村社会转型中信任失调,体现为基层政府信任危机、合作社内部信任不足、合作社与乡村社会之间信任断裂等。摆脱此种困境的对策主要有:厘清农民合作社组织发展中政府角色和定位,构建具有"镶嵌式自主"能力的政府;构建新型公民参与网络,促进乡村社会资本再造;多种举措激发和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提高合作社盈利能力,培育社会美誉度。  相似文献   

10.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问题与推进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成为近年来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亮点之一,促进了规模经营、农业科技推广,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创新了社会管理,对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实现使合作社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宏大目标,当前应重点研究和把握好服务农民的宗旨、合作社的治理结构;特别要重视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要尊重和鼓励合作社的机制创新;要科学处理政策扶持与合作社自我发展的关系。在合作社进入数量快速增长的新时期,更加注重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积极推动立法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引导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发展动力;重视为合作社提供服务,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价值考量与风险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实际运作实践来看,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农民参与的欠缺和政府监管的不到位,导致合作社在整体性经营入股农户土地时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有效防范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之后可能面临的失地风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风险防范应当从构建法律约束机制、农民参与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三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由于财税体制改革方案贯彻不彻底,税收收入大部分归入中央财政,造成基层政府税源分散和数量不足,导致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划分不匹配,地方财政创收能力下降,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力而大量举债,形成地方债务的迅猛增长,积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面临着规模巨大、融资与投资期限错配、信息披露和监管缺失、对土地收入和银行信贷高度依赖等严重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加快发展市政债券、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债务问责和政绩考核机制、合理调整债务结构等措施,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中的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13.
基于文化视角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培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在数量、质量和规模上都有所提升,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农业品牌化竞争时代,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培育不仅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破解自身发展难题,而且有助于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  相似文献   

14.
在政府环境责任日益受到关注的当下,如何对生态文明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进行追究?审计与问责是一条有效路径。基于对生态文明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审计与问责路径障碍的分析,从制度规范有待完善、体制机制问题有待解决、审计与问责的协调衔接等方面进行阐述,致力于寻求生态文明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审计与问责的路径构建之道。  相似文献   

15.
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实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效这一问题,通过半结构访谈,对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贵州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契约关系脆弱、合作社服务能力和水平较低、货币及实物分配不规范等问题,亟待通过制度建设和重视成员教育等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政府与合作社关系的立法定位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关于政府与合作社关系定位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政府支持合作社、但不强行推动:合作社独立经营、不依赖政府外援去生存。但对于政府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基本职能定位是发挥有限而必不可少的作用,核心就是“指导”、“扶持”和“服务”。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提供相应的业务机会扶持、财政资金补助、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来说则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业集中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行的有效组织形式。北京市平谷区多措并举,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组建形式多样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载体、实力日益增强、带富作用越来越突出、市场化建设成效显著、市场主体地位提升、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等特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阶段,应通过加强示范社建设,引导合作社走规范化发展之路;整合资源优势,加强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探索银农合作方式,搭建融资平台;努力搞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与推广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在重点合作社建设富民项目;抓好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整体质量提升;搞好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合力打造发展平台;加强培训工作,为农村生产发展培养专业、实用人才等,进一步加快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水平。  相似文献   

18.
《东岳论丛》2017,(1):66-72
从《农民专业合作法》人格独立性角度,通过文献梳理、实践判断和逻辑分析方法,本文形成以下结论:在“两分法”体系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营利性法人的特征;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结构安排的核心是明确界定成员与合作社之间财产权利的边界;治理结构的完善应当以保护成员的最终控制权为目标,完善赋权机制,并保护成员退社自由的权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特别扶持符合法理,法律不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但不排除政府可以对合作社的税收豁免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给予反垄断豁免权的同时,须对联合社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倾向持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19.
天津、重庆、海南、安徽、广东五省市行政问责规章表明,我国地方政府内部问责程序建设初具规模,问责的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等基本环节已经确立,各环节之间的关系较为明确。但是,还存在程序设计粗糙、立法不统一、公开性不足、纠错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当设立专门的问责机构,建立健全预告知制度和救济制度,加强问责监督,制定《行政问责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内部问责程序。  相似文献   

20.
段振东 《学术探索》2013,(12):31-35
内部行政问责作为一种从行政系统内部对行政权力进行自我监督、自我制约的机制,对于我国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立法和实践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现有理论主张外部主体的问责还存在不足之处,无法全面彻底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制约。为此必须从新的视角探求我国内部行政问责的合理性基础,同时应从行政机关内部加强行政监察问责、完善审计问责、加快行政伦理立法三个方面发展和完善内部行政问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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