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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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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东亚诸国中,朝鲜与中国的法文化交流最为深远,它曾以中华法系为母法,其法制建设受到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华法系能被朝鲜所接受的重要原因在于中朝两国存在的相类似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而朝鲜从本民族的国情出发,具有创造性的立法活动与法制建设,又进一步巩固了中华法系的基石,更加突出了中华法系的特点,为中华法系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历史贡献。  相似文献   

2.
资产阶级法学家按照法的内容、形式上的特点和传统上的联系,把世界上的各种法律划分为五大法系,即: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中华法系的形成时期是在我国唐代,纵观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唐律无论从内容上和形式上都达到中国封建法律的完备阶段。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是唐律的一大特色,同时,唐律的影响超出了国界,相邻的东南亚国家和一些地区如当时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法律,在内容和体系上都受唐律的影响。在世界法制发展史上,中华法系以突出的特色独树一帜。中华法系有哪些主要特点呢?  相似文献   

3.
我们对“中华法系”的理解仍具有相当浓厚的自我肯定色彩。上世纪80年代,在“中华法系”诠释上的定位,存在着两种矛盾的取向:即当代中国法学理念结构与中国本土法律文化危机意识的矛盾,这对探索“中华法系”的学术议题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自90年代以来,对“中华法系”的定义理解已经开始了转变,各学者对中国民事法性质的看法,已显示出“中华法系”在民法方面的丰富内涵,这反映了中国法制史学术语境发生的变迁。今天,我们对“中华法系”的讨论,至少受到系统类型观、文化差异观、规范法学观、市场法学观、民族世界观等几种当代的思潮或意识所左右。  相似文献   

4.
2006年9月16-17日,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华法系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以及日、韩、德、英、美等国的专家学者近百人出席了会议,代表中有多位国际知名的一流学者,是近年来在我国大陆召开的本学科中层次最高的学术会议。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中,与会专家学者就中华法系的历史发展与特点、中华法系的理论基础、中华法系的实质内涵、中华法系与东亚法文化、中华法系的价值和当代意义及其与和谐社会之构建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5.
马小红 《法学研究》2014,36(1):171-189
"中华法系"是在近代比较法研究中出现的概念,这个法系的核心价值观与根本制度是礼。但长期以来,学界在研究中将律作为中华法系的主干,而将礼束之高阁。有关礼的论述笼统而缺乏细致与具体,对礼在中华法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严重不足。正是这种几乎将礼摒弃在法研究领域之外的做法,使我们对中华法系产生了一系列误解。比如将"重刑轻民"、"以刑为主"归纳为中华法系的特点等等。在中华法系的制度构成中,律只是各种法律中的"一端",其地位与作用都远远不能与礼相提并论。但律在中华法系中确实又有其特殊性,这就是在礼的指导下,"律义"经历了一个由法而儒的演变过程。但这个过程恰恰证明了,在中华法系中占据主导与主流地位的是礼,而不是律。  相似文献   

6.
“亲亲相隐”与正义缺失●宋焱先秦之际,我国曾诞生了许多学术流派,其中,儒、法两大学术流派,对中华法系独特品格之形成影响最大。法家学说对中华法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封建刑律中刑罚的实施方式上,①此不赘述。相形之下,儒家学说对中华法系的影响,意义更为深远,...  相似文献   

7.
论判例法在我国古代法律渊源中的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世界历史上的几大著名法系之间,从法律渊源的结构模式研究其区别和特点,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大陆法之称为“法典法”,普通法之称为“判例法”,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国家历史的、民族的和广泛意义上文化的差异。中华法系作为世界著名法系之一,其法律渊源的结构模式也有自己固有的特色,既不同于大陆法,也区别于普通法。古人所谓“狱重事也。稽者有律,当者有比”,概括地说明了中国古代法典法与判例法相互补充和渗透的特点。对判例法的研究,是对我国古代法律渊源进行系统的、整体的研究所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华法系的传统特色,具有学术性和功能性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武树臣 《法学杂志》2012,33(1):110-116
古史传说时代的东夷民族,不仅发明了最初的法律制度,还酿造了丰富的法律观念,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华法系的原生形态。中华法系自西周至唐代基本形成。西周法律的总体精神是礼而宏观样式是判例法。战国秦朝确立了集权政体和“成文法”同时开始将礼局部成文法化。汉代开始了儒法互补、礼法结合并初建“混合法”样式。《唐律疏议》标志着成文法对礼的全面吸收以及律与例的结合。这标志着中华法系发展到巅峰。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伦理主义精神和成文法与判例、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混合法”。  相似文献   

9.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10.
一般认为:世界古代历史上曾经存在着罗马法系、英国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等五大法系。它们各有其产生的历史,经历过不同的发展过程,有着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就中华法系同其它法系,特别是同罗马法系相比较,不难看出,明显地存在着重刑轻民的特点。在中华法系各个部门法之间相比较,民法规范无论在数量、立法技术、法律渊源上  相似文献   

11.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多年绚丽灿烂的文明史,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曾创立了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中华法系的根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至唐代时期达到鼎盛,到近代清末逐步解体。与华夏文明同步发展,中华法系汲取了中国本土的儒、法、墨、道等各种哲学思想,特别是儒家法律思想,适应了中国古代农业文明的形态,与自然经济、宗法  相似文献   

12.
“仁义一中道”结构的儒家仁学正义论是中国传统正义学说.其特点是家族本位的血缘伦理正义,主导着中华法系的法律正义。中华法系是一个“礼法”法系,“仁义”居于内.“中节”发于外,构建起“正当”和“适宜”的法律正义,在关于统治的合法性、科举取士、“中平”立法、“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定罪量刑原则、刑罚制度、“调处息讼”等方面都有正面的表现。传统正义学说和中华法系都处于根本性的转型期,应当也可以吸纳西方正义论的的基本自由、平等、权利原则,其固有的正面价值是实现转型的积极资源。  相似文献   

13.
中华法系有其悠久的历史和不朽的思想基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传承性。中华法系中的人本主义思想、自然和谐的思想、宗法伦理主义无不闪耀着人类理性思想的光辉。本文认为在全球性法制化进程中,中华法系复兴的模式和方向应是整理和总结中华法系中的优秀成果,并且改造更新,使之与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契合。  相似文献   

14.
法系,开始于西方法学家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形式的某些特点对各国法律所作的分类。在当今法制时代讨论法系,并把属于不同法系的法进行比较研究.对于了解各国法的历史和把握其特色,促进民主法制的建设.具有一定实际意义。 世界文化史上公认的法系.一般分为两大类型:一类为活的法系.包括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另一类为死的法系,则与现行法律不关重要的法系,如埃及法系、巴比伦法系、犹太法系、波斯法系和希腊法系等。 中华法系,也叫中国法系.是对以《唐律疏义》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  相似文献   

15.
中华法系特征的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马小红 《中外法学》1994,(2):25-29,38
<正> 目前学界对中华法系的特征一般从三个角度加以论证。一是从法律制度方面,认为中华法系的突出特征是民、刑不分,诸法合体。二是从法律思想方面,认为自汉以后形成的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重伦理轻法律。三是从法律实践活动的总体精神和宏观样式的角度,提出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集体本位”和“混合法”。笔者欲从历史的角度,提出第四种特征,即与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相比较,中华法系在形成时呈现出早熟性,在发展中呈现出同步性。  相似文献   

16.
当前,对中华法系的研究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问题值得去探索与研究。其中,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视角进行审视可以发现,中华法系在世界五大法系中,具有唯一的一个古代世俗法系的地位、唯一的一个用非强制力途径形成的古代世俗法系的特征和中华法系的开放性有力证明了中国传统法律是开放法律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是中华法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助于全面理解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其深入研究,为复兴中华法系与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添砖加瓦。目前,除了面面俱到地论述,也需要通过拾遗补缺,深化对中华法系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也论中华法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华法系问题虽已是个老问题 ,但仍有可研究之处。本文从三个角度论述了中华法系。首先 ,文章通过与东、西方一些主要法系的比较来分析和论述礼法结合确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 ,因为它不为其他法系所有。其次 ,本文认为 ,诸法合体不是中华法系的一个特点 ,因为它在世界上不为鲜见。相反 ,中华法系最早拥有部门法法典唐律 ,这可以说它在法典结构和内容上的一大特点。最后 ,文章还考察了中华法系的生存地域 ,认为它仅存于东亚地区 ,不及整个亚洲 ,文章为此还从经济、政治和思想等方面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8.
中华法系与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五大法系是曾经影响世界不同地区和国家法律发展史的主要法系。 就某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说,法系的形成都大大晚于法律的产生,但由于民族、社会以及地理等方面的原因,法系的某些特点,往往在这些国家最初的法律中就已经显现了。这就使我们对法系的研究,不得不通过对法律的具体分析来进行。就中华法系来说,只有具体研究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法律制度,才能准确把握其特点。 目前,在史学界和法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国奴隶制的国家和法律形成于夏代。关于夏代的法律,史籍中只有一些零星记载,如:《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  相似文献   

19.
目次一、中华法系的独立性二、中华法系在近代受创而未中断三、两大宪章:社会主义新中华法系之萌芽四、法律虚无主义对新中华法系发展的障碍五、新中华法系的建立与拨乱反正六、经济立法与行政立法:新中华法系的新生长七、个人崇拜是新中华法系的最大威胁素以历史悠久、内容丰富著称的中华法系,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  相似文献   

20.
法自君出,君王独揽国家立法权并非中华法系从来就有的特点。人们笔下的夏、商、周的“专制”君王并未攫得独占的立法权。君主一元立法权是在战国和战国后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君主专制的不断加强而确立的。战国前是一个多元立法权的时代。弄清这一点,有利于正确认识中国古代社会和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发展变化,更好地总结中国法制发展的规律。战国前无疑已经有了立法权的事实。如果我们把制定法律规范和建立或改革重大制度都纳入立法的范畴,那么,为人们所熟知的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告诉我们,春秋时期的立法权不仅就周天下而言是多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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