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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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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复兴中华法系是新时代法律人的文化使命,是在法治文化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应有之义。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复兴应当囊括历史、现实与未来三重维度,通过厘清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融合形成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内在意涵。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指导思想,与新时代中华法系复兴有重要的内在联系,包括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和坚持守正创新三个方面。中华法系复兴必须立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从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两个维度开展复兴伟业。回溯法统转型的历史,应当从中得到启示,将中华法系复兴融入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繁荣法学研究,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2.
从中华法系的含义出发,以唐律(《唐律疏议》)为代表,探讨中华法系的传播及其原因,指出中华法系的文化精神,即贯通天、地、人、法的道德原理,是它先进性和优越性的根本所在,并因此而传播四方。近代开始中华法系解体,中国法律变迁至今,呈现出两岸四地三法域的状况。未来有可能在国家最高主权和根本法的基础上,整合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形成大中国法的架构。在这个新的法律世界的形成中,作为中华法系文化精神的道德原理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也论中华法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华法系问题虽已是个老问题 ,但仍有可研究之处。本文从三个角度论述了中华法系。首先 ,文章通过与东、西方一些主要法系的比较来分析和论述礼法结合确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 ,因为它不为其他法系所有。其次 ,本文认为 ,诸法合体不是中华法系的一个特点 ,因为它在世界上不为鲜见。相反 ,中华法系最早拥有部门法法典唐律 ,这可以说它在法典结构和内容上的一大特点。最后 ,文章还考察了中华法系的生存地域 ,认为它仅存于东亚地区 ,不及整个亚洲 ,文章为此还从经济、政治和思想等方面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4.
中华法系是法制史上的概念,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一起总称世界五大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国法系已经解体。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618年)成熟。到清朝末年,在修律的过程中中华法系宣告解体,同时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制的雏形。中华法系的立法思想是中国古代立法者及法律思想家对立法实践进行总结升华的结晶,同时又反过来指导影响中国自秦到清的立法实践。本文仅从中华法系的立法思想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5.
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条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杨振洪 《法学研究》1997,(4):147-151
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条件杨振洪历史悠久、地域广袤的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和其它法系一样,是在发源地国的法律基本成熟以后,通过法律传播和法律移植所形成的法律文化圈。这种传播和移植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等背景。以往研究这...  相似文献   

6.
中华法系与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五大法系是曾经影响世界不同地区和国家法律发展史的主要法系。 就某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说,法系的形成都大大晚于法律的产生,但由于民族、社会以及地理等方面的原因,法系的某些特点,往往在这些国家最初的法律中就已经显现了。这就使我们对法系的研究,不得不通过对法律的具体分析来进行。就中华法系来说,只有具体研究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法律制度,才能准确把握其特点。 目前,在史学界和法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国奴隶制的国家和法律形成于夏代。关于夏代的法律,史籍中只有一些零星记载,如:《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  相似文献   

7.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8.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泽被东西。中华法系的形成首先依赖于中华文化圈的形成,中华文化圈的形成和封建法典儒家化的完成都是在唐代。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乃是礼法结合,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上,重视道德的作用,终极目的乃是致力于建立“无讼”的和谐社会。所以中华法系的精神和法律文化值得现代世界各国探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9.
资产阶级法学家按照法的内容、形式上的特点和传统上的联系,把世界上的各种法律划分为五大法系,即: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中华法系的形成时期是在我国唐代,纵观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唐律无论从内容上和形式上都达到中国封建法律的完备阶段。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是唐律的一大特色,同时,唐律的影响超出了国界,相邻的东南亚国家和一些地区如当时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法律,在内容和体系上都受唐律的影响。在世界法制发展史上,中华法系以突出的特色独树一帜。中华法系有哪些主要特点呢?  相似文献   

10.
当前,对中华法系的研究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问题值得去探索与研究。其中,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视角进行审视可以发现,中华法系在世界五大法系中,具有唯一的一个古代世俗法系的地位、唯一的一个用非强制力途径形成的古代世俗法系的特征和中华法系的开放性有力证明了中国传统法律是开放法律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是中华法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助于全面理解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其深入研究,为复兴中华法系与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添砖加瓦。目前,除了面面俱到地论述,也需要通过拾遗补缺,深化对中华法系的研究。  相似文献   

11.
中华法系有其悠久的历史和不朽的思想基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传承性。中华法系中的人本主义思想、自然和谐的思想、宗法伦理主义无不闪耀着人类理性思想的光辉。本文认为在全球性法制化进程中,中华法系复兴的模式和方向应是整理和总结中华法系中的优秀成果,并且改造更新,使之与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契合。  相似文献   

12.
人类社会的法律发展史上,业已形成确立了种种法系,其中代表着东方社会历史文化的中华法律传统和代表着西方社会历史文化的民法传统和普通法法律传统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但是,从近代开始,中华法律传统也渐受西方法律思想及其制度,特别是受民法传统的法律制度影响。质言之,亘古数千年自成一统,全与世界上其它民族的法律传  相似文献   

13.
中华法系的各种特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中华法系的各种特点也是在逐步形成并发展变化着的。法史学者过去对中华法系特点的静态总结较多,动态总结较少。本文选择“以礼为本特点的发展”、“家族法地位的发展”、“民族立法制度的发展”、“民间调解作用的发展”和“儒家思想影响的发展”等五个方面,对中华法系特点的发展变化略陈己见,供学界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14.
武树臣 《法学杂志》2012,33(1):110-116
古史传说时代的东夷民族,不仅发明了最初的法律制度,还酿造了丰富的法律观念,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华法系的原生形态。中华法系自西周至唐代基本形成。西周法律的总体精神是礼而宏观样式是判例法。战国秦朝确立了集权政体和“成文法”同时开始将礼局部成文法化。汉代开始了儒法互补、礼法结合并初建“混合法”样式。《唐律疏议》标志着成文法对礼的全面吸收以及律与例的结合。这标志着中华法系发展到巅峰。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伦理主义精神和成文法与判例、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混合法”。  相似文献   

15.
一般认为:世界古代历史上曾经存在着罗马法系、英国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等五大法系。它们各有其产生的历史,经历过不同的发展过程,有着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就中华法系同其它法系,特别是同罗马法系相比较,不难看出,明显地存在着重刑轻民的特点。在中华法系各个部门法之间相比较,民法规范无论在数量、立法技术、法律渊源上  相似文献   

16.
论民法是中国法制改革的支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民法是中国法制改革的支点杨振山中华法系有漫长的历史,形成了自己的传统和特点。但是,在近代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中华法系逐步走向崩溃。从清朝末年法制改革到今天,已有百余年历史。从历史的观点进行观察,今天的法制改革实质上是清末法制改革的继续。它表现了一个文...  相似文献   

17.
黄震 《法学杂志》2012,33(9):43-49
法系论自穗积陈重提出伊始,就存在着对世界法律体系划分标准不一的困难。本文通过学术史的考察认为,以往的中华法系研究基本上没有跳出法系论的框架。事实上,中华法系研究不仅是印证法系论的个例,更孕育着比较法研究开新的学术价值。武树臣教授从中国法律研究中提炼出法律样式的学说,为重建中华法系和再造比较法的奠定了新的范式基础。  相似文献   

18.
论判例法在我国古代法律渊源中的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世界历史上的几大著名法系之间,从法律渊源的结构模式研究其区别和特点,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大陆法之称为“法典法”,普通法之称为“判例法”,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国家历史的、民族的和广泛意义上文化的差异。中华法系作为世界著名法系之一,其法律渊源的结构模式也有自己固有的特色,既不同于大陆法,也区别于普通法。古人所谓“狱重事也。稽者有律,当者有比”,概括地说明了中国古代法典法与判例法相互补充和渗透的特点。对判例法的研究,是对我国古代法律渊源进行系统的、整体的研究所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华法系的传统特色,具有学术性和功能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就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这已是定论。因而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被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其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对其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人们关注甚少。事实上,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唐律中,也包含了诸多的民事法律规范。本文拟从唐律中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等方面,对唐律的民事责任,兼与日耳曼法①作一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20.
<正> 法律的源流问题,是一个法律文化问题。一定的法律,从多方面体现着人们改造社会的成就,集中着阶级斗争与生产斗争的经验,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物。一部法律史,既是一部阶级斗争史,也是一部积累性的法律文化发展史。正如一定的法律都有一定的历史源流一样,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也有自己的历史源流,我认为这就是中华法系、西方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三大源流。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正是在中国实际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武器,充分吸收了它们的优秀成果,加以改造、提高和发展才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充分发达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本文就此提出以下粗浅看法,供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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