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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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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研究宪法规范的特点,对深入了解什么是宪法和增强宪法观念,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法律规范和宪法规范。法律规范,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宪法是法律的一种,因此宪法规范也具有一般法律规范的共同特征。它们在阶级本质上相同,都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都是由国家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的行为准则;并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的约束  相似文献   

2.
人们通常这样表述法的概念:法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一定义有其科学性的一面,但也有其不足的一面。第一,法这种社会现象是否仅仅是“行为规则(规范)的总和”;第二,法与上层建筑中其他社会现象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这涉及法的概念的外延和内涵问题,有加以研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法律规范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产物,对社会的运转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的良性运作要求法律具有稳定性,而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也要求法律这种上层建筑随之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在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当今社会,解决好法律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这对矛盾就显得尤为突出。处理好法律规范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矛盾,对社会的发展和法律自身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律师世界》2001,(4):1-1
研究道德的历史发展,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社会之所以制定道德原则,就是为了人类整体的发展,约束群体间的行为,减少群体间的过分的、破坏性的行为,培养人与人之间的关心与情感,增加人们和谐共处的可能性,以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   法律则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准则。由于统治阶级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离不开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使得法律的制定,必然要吸收必要的道德原则。而且统治阶级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和巩固统治的需要,对某些道德原则规定了极高的法律地位,对某些违反道德准则的行为采取了极为严…  相似文献   

5.
一、树立怎样的裁判司法理念法官裁判的司法理念是每名法官对民事实体法律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综合性、原则性的认识和观念。其中构成裁判司法理念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法官对民事诉讼目的的认识。笔者赞同“民事诉讼作为国家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国家的意志,是统治阶级根据需要及社会的价值取向,对各项价值目标作出选择的结果。”〔1〕民事诉讼的目的首先应当符合国家立法的目的。立法的目的有两部分: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这两者是统一的,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即通过调整人们的行为,来达到调整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6.
易军 《政法论坛》2012,(3):13-26
从政治哲学视角来看,私人自治具有个人性与消极性,即为一种个人自由与消极自由,而非集体自由与积极自由。私人自治的原则化实系国家向私人让渡部分立法权,使私人分享立法权,成为立法者,得藉其自主的立法行为创设规律私人关系的规范;国家虽然也要控制私人立法质量,但法定的控制规范较为形式与空洞,私人的立法意志而非国家意志才具有至尊地位。这同时也说明是私人意志而非国家意志才是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源。为保障私人自治计,私法中公权力的运作应保持谦抑性,这一品性对民事立法者与司法者提出了多诉诸合意机制而少运用强制工具、慎重设立强制性规范、不以分配正义为念、审慎适用不确定概念或概括条款、对强制性规范奉行严格解释规则、将私法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权限规范与行为规范、重视司法形式主义的价值等要求。  相似文献   

7.
《法学》1984,(7)
一、解释并区别下列概念: 1.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道德规范是由人们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  相似文献   

8.
范军  王瑶 《行政法制》2005,(1):10-11,15
一、对传统宪法概论的介绍与分析,综合来看,目前我国宪法学者对宪法概念的界定表述不一,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说法:1、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4、宪法是分配法权并规范其运用行为的根本法;5、宪法是调整立政关系即人们在确立国家重要制度和决定国家重大事情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6、宪法乃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有意识的组织政治共同体,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9.
解除婚姻关系,不仅是夫妻间的私事,与家庭、社会都有密切关系。调整离婚的法律规范和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一样,都反映着一定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统治阶级的意志归根结底又为当时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所以,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各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里,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离婚制度。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83,(6)
一、什么是法?怎样理解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1.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2.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所有的统治阶级意志都是法。统治阶级意志不仅反映在法中,也反映在社会上层建筑的其他方面。所以,只有理解到法是被奉  相似文献   

11.
劳动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黎建飞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具体到劳动管理中,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劳动法调整人们在劳动关系中的行为,在总体上表现为两个方面的作用,即为人们确定劳动行为规范并提供解决劳动纠纷的依据。一、确定劳动行为规则,保护劳动...  相似文献   

12.
论劳动刑法的建构及其法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制度转型时期日益复杂的生活态势,必然不断导致刑法规制范围的调整。97刑法"大一统"的思想并未从根源上揭示劳动犯罪与社会危害性之间的本质关系,故无法解决诸多现实问题。劳动犯罪的特殊性内含着"刑法倾斜保护"的规律,该规律的客观存在使得劳动刑法的建构成为必要。对该规律的认识和自觉运用,必将引起对刑法结构的重新调整——以"相对强制性规范"调和劳动犯罪与经济组织侵犯劳动法益的犯罪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3.
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不仅要把自己的意志表现为法律规范,更重要的是使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真正地得到实现,使法律规范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为。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实现是法律调整的根本归宿,也是检验法律调整效率的根本标志。因此,法律实现是法学理论极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但是,法的实现这一概念在目前我国法学界还没有普遍地使用,个别学者虽然使用了这一概念,但对这一概念的内涵,外延,诸如法的实现的含义,法的实现的途径,法的实现的行为方式,法的实现的内在机制和外在机制,法的实现的心理机制和社会机制等等,还没有广泛地、系统地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4.
某种社会现象往往也是从某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角度表现出来的,当这一具体的社会关系上升为法律调整,那么,这一法律调整中的具体规范应该符合某种具体社会关系的合情合理解决。也就是说,如果这种具体社会关系是以妨害社会或其他人的某种利益的某些人的行为形式表现的,则法律调整(立法行为)中制定的规范形式,如假定、处理、制裁的内容,也必须与对某些人的行为的合情合理的处理相一致。立法中的这种合理规范正确地适用于某些人的违法行为(有了法律规范,以上所指出“某些人的行为”就成为“违法行为”了),所表现的行政执法、司法审…  相似文献   

15.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则。它具有规定性、确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一定的逻辑结构是这些特征的体现,分析研究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不仅对完善法律规范和改善立法技术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公民准确地学法,守法,用法,对司法人员正确地执法也都有着重要意义。那种认为研究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是繁琐哲学的观点是不适当的。本文试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加以探析进而说明这一问题具有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6.
论法律能量的构成及作用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它通过影响人们的意志行为来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但是,在存在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人们当中,法律绝不是毫无力量的规范,更不是为利益追求者提供的一种参考性意见。与其他社会规范不同,法具有自己得以运作的能量,“具有现实性所拥有的力量,并且具有效力”,由此才能影响人的行为。法能够调整社会关系,能够组织  相似文献   

17.
通常给法下的定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规范)的总和”。我认为,定义中“总和”一词欠妥。“总和”一词,在“词典”中解释为“全部加起来的数量或内容”。试问,定义中“总和”是指那些“行为规则(规范)”加起来的数量之和呢?还是指它们的内容所组成的整体呢?如果指前者,那么“法”仅仅是个“数目”的代名词,这不仅没有意义,也同定义中的其他定义项相矛盾。如  相似文献   

18.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规范公权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权力行使不规范,表现为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滞后、政府违法决策处置突发事件不当、行政执法不规范、法律实施不良、行政不作为、信息不公开等,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根本出路在于规范公权力行使,包括明确权力边界,规范立法权力,健全程序规则,规范决策和执法行为。由于解决矛盾纠纷主要依赖行政方式,诉讼、复议等法定救济渠道并未充分发挥作用,致使社会矛盾越解决越多,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不断加大。为此,应当慎用行政手段,畅通法定救济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19.
沉默的自由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篇:沉默权的 道德基础与诉讼价值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 ──罗尔斯 一、沉默权的道德基础 (一)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依托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律由有强制执行力的规则所组成,在规则被违反时可以公开认定和公开处置。它以官方的制裁为依托,这种制裁由司法和行政当局决定并实施。道德则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人们关于行为的善恶是非判断规则的总和,它既不是国家产生以后才出现的…  相似文献   

20.
从人的本质看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观念的原本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法是确认和规定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即将特定社会关系转变为社会秩序的规则。所以,从根本上讲,人的社会本质决定着法的社会存在;只要人的社会本质不变,则法的社会存在就不会变。法的功能在于把实现人的社会本质的各种社会关系制度化;法的本质是由一种社会力量保障实现的社会意志,而这种社会力量和社会意志在一定历史阶段上体现为统治阶级的力量和意志。就人的本质和法的本质间的必然联系看,任何人类社会的法都具有基本的共性;法也将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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