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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素问·至真要大论》云:“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岐伯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王冰为之作注谓“言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所谓求其属也。”经文自此精辟注释,对寒热虚实阴阳水火之论发挥殆尽,此一治虚理法遂垂训千古,为后世临床治疗虚弱病证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准则。但细绎原文对照临床,“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阳,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阴”又别具奥理。兹不揣愚陋,简述于次。一、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指苦寒泄热法治热征,病不愈反见热者,非为实热证,实为阴  相似文献   

2.
《素问·至真要大论》篇有“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的论述 ,一般认为属阴虚发热。《中医内科学》“内伤发热”节亦认为此为治疗原则 ,笔者未敢苟同。  首先 ,从《至真要大论》原文看 :“有病热者 ,寒之而热 ,有病寒者 ,热之而寒 ,二者皆在 ,新病复起。奈何治 ?岐伯曰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 ,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紧接的下一段为 :“服寒而反热 ,服热而反寒 ,其何故也 ?岐伯曰 :治其王气 ,是以反也。”根据原文之意 ,是说用寒凉药治疗热病而反发热者 ,是阴分不足 ,当滋阴 (即求其属 )。而其下一段内容则表示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  相似文献   

3.
《内经》“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辨析河南省夏邑县人民医院王心好(476400)关键词:内经,辨析《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从文字直译即:热病用寒凉药治之而热不退者,当从阴治疗;寒病...  相似文献   

4.
《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本段经文是继前面经文所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正治”、“反治”法则之后,提出的一种从常达变的治疗方法。本段经文所论述之“寒热”,王冰言之甚详:“热之不热是无火也……,寒之不寒是无水也”,所以,应认识到:经文中所言之的“热”乃是肾阴(真阴)不足之虚热,而非有余之实热;经文中所言之的“寒”是肾阳(真阳)不足的虚寒,亦不同阴盛之实寒。取之阴者,滋其肾阴(肾脏之真水);取之阳者,补其肾阳(命门真火)。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  相似文献   

5.
马健雄 《新中医》2013,(1):176-177
《内经》大约成书于战国时期,是我国现存医书中最早的典籍之一,它的问世开创了中医学独特的理论体系,为中医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中,《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直译即:热性病施以寒凉药而热不退者,当从阴治疗;寒性病施以温热药而寒不除者,当从阳治疗,即所谓治病要  相似文献   

6.
杨现省 《河南中医》2004,24(11):77-77
临床上辨证寒证热证 ,一般采用“因其性而反之”的治疗原则 ,即“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 ,这属于中医学的正治法 ,又叫反治法 ;但有时热证用寒药 ,不但热势不减反而更热 ,寒证用热药而寒象更甚 ,这就需要医者知常达变、治病求本 ,正如《内经》所说“必伏其所主 ,而先其所因” ,“所谓求其属也”。《素问·至真要大论》云 :“论言治寒以热 ,治热以寒 ,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 ,寒之而热 ;有病寒者 ,热之而寒。二者皆在 ,新病复起 ,奈何治 ?岐伯曰 ,诸寒之而热者 ,取之阴 ;热之而寒者 ,取之阳 ,所谓求其属也[1 ] 。”《内经…  相似文献   

7.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出自《素问·至真要大论》,对其理解可谓众所周知,但笔者认为从以下八调辨证理解较为全面.??  相似文献   

8.
“阳病治阴”理论在妇产科临床上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岐伯日: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阐述了因阳气不足不能温养而出现寒象,病本在于阳虚;因阴虚不能制阳而出现热象,病本在于阴虚。根据“治病求本”原则,所以“热之而寒者”则当“取之阳”。亦即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内经》称这种治疗方法为“阳病治阴”。笔者将此理论应用到妇产科临床上,收到满意的疗效,现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9.
关于“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一句,自唐代以来,医家多宗王冰之“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之说,亦即以“阴虚、阳虚”而论治。几年来,笔者通过学习和临床验证,认为此句应解为“阴盛、阳盛”才与《素问·至真要大论》之原文融会尽合。其病理,为阴盛而迫阳外现,阳盛而格阴于外。其治法,为“从治”之法。现将个人的理解试述如下,仅供青年读者作参考。  相似文献   

10.
<正> 1.治求其属语出《素问·至真要大论篇》。原文说:“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歧伯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目前把这句话作为一般的辩证论治原则运用,认为“治”就是论治,即确定治疗原则。“求”,寻求,推究之意,“其”指证候。认为“属是指证候与治法的联系”(北京中医研究院:《中医名词术语解释》第204页),“治求其属”就是说辨别疾病的一系列症状属  相似文献   

11.
何国梁 《中医杂志》1999,40(2):76-77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之说,出自《素问·至真要大论》。“寒之而热者”指用寒凉苦泄之品、泻火清热之法,治疗发热证,但病不愈而反见热者,此发热乃真阴不足之虚热,而非有余之实热;“取之阴”是指从阴不足着眼,治以滋养真阴。也即王冰所说:“寒之不寒是无水也,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可见,“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是  相似文献   

12.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 ,热之而寒者取之阳”(以下简称“本句”) ,语出《素问·至真要大论》。对本文的注释多从王冰之说 ,即“用苦寒泻热而热不退 ,当用补阴法治疗。用辛热散寒而寒不去 ,当用补阳法治疗”(见《内经讲义》 .上海科技出版社 ,1984,167)。笔者结合《内经》全书玩味 ,深感此说欠妥 ,故将心得述要于下 :   1.本句的“阴”和“阳”指的是疾病性质属阴、属阳 ,即疾病的寒热属性。如指虚实 ,在此变换治法时 ,当以虚实冠之 ,不当以阴阳冠之。且《内经》中已有阴胜则阳病 ,阳胜则阴病 ;阳胜则热 ,阴胜则寒 ;阳盛生外热 ,阴盛生内寒 …  相似文献   

13.
近读本刊1982年第2期《“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之我见》一文(以下简称本文),受益非浅,但文中有几点似欠恰当,故提出以商讨。一、本文云:“用苦寒药治热病而热反增者,非火有余,乃真阴不足,虚火妄动之候。苦寒药多沉降,势必伤阴愈甚,虚火亦愈旺”笔者认为,伤阴之因不在药之沉降,沉降未必皆伤阴,如龙骨、牡蛎、珍珠母之类即不伤阴,苦寒之大黄配芒硝可急下存阴,再如玄参,生地、知母皆属苦寒药,不但无伤阴之弊,反而有养阴之功。若云苦寒药伤阴的话,原因有二:(1)苦味药多燥湿而伤阴,如黄芩、黄柏、黄连等。(2)性  相似文献   

14.
《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历代许多注家,都据王冰“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论述,解释为用寒药治热证,热不退而反增者,是真阴不足,所谓“寒之不寒是无水也”,治以滋阴,阴足则火自灭;用热药治疗寒证,寒不减而反甚者,是真阳不足,所谓“热之不热是无火也”,治当温补,阳足则寒自消。吴崑、张景岳、张隐菴等,均持这种观点。如张景岳谓:“诸寒之而热者,谓以苦寒治热  相似文献   

15.
计小清  于见 《中医药学刊》2005,23(6):1066-1066
中医认为在机体阴阳失调时,阳盛则热,阴盛则寒;阳虚则寒,阴虚则热。这是说明阴阳与寒热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普遍适用理论原则,治疗上当用“寒者热之。热者寒之”之法。但亦有气虚发热、阳虚发热之说,实热可泻,虚热宜补,此因虚致热,需用甘温之品治其气虚、阳虚之本而达到除其标热。此法即为甘温除热法。  相似文献   

16.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的治疗原则,在临床中若运用得当,常收显效。现就多年来的实践,谈谈临床的粗浅体会。一、出处“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是出自《素问·至真要大论》,意即用苦寒药治热证,而热不退,反见增重,这不是有余的热  相似文献   

17.
《内经·至真要大论》“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历代注家论点不一,现列述如下,并陈个人管见于后。  相似文献   

18.
10 寒热反用 分化离间【原文】 因寒热而有反用之方 ,此之谓行间之术。【译文】 依据寒热施以反治方法 ,这叫做分化离间的策略。【今译】 “反用”即反治。是一种疾病出现假象 ,或大寒证、大热证 ,对正治法产生格拒时采用的治法。《内经》云 :“反治何谓 ?热因热用 ,寒因寒用 ,塞因塞用 ,通因通用 ,必伏其所主 ,而先其所因……。”一般说来 ,寒病有寒象 ,热病有热象 ,虚病有虚象 ,实病有实象 ,大多数疾病是可用正治的方法来治疗的。《素问·至真要大论》云 :“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 ,“病寒以热药 ,病热以寒药” ,说的就是寒热病的正治…  相似文献   

19.
“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是一种调整阴阳、阴病治阳的法则,属于补阳法,概括于“八法”之中的补法范畴.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仔细辨证,对于因阳虚而引起的寒证,它不属于外感寒邪的寒证,而是肾阳不足之虚寒,应当治以温补肾阳,增强体质,或予以驱邪,以达到治愈目的.  相似文献   

20.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赛者取之阳。”出自《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篇第七十四》,历代注家对其注释可谓见仁见智,大致可分为截然不同的两派:王冰、马莳、吴崐、汪机、张介宾、张志聪、日人丹波元简,今人程士德、王洪图、周凤梧、王万杰、徐国仟等都认为“取之阴”即应按阴虚证治疗,“取之阳”即应按阳虚证治疗;清代高士宗独具灼见,认为“取之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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