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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王烁 《体育科研》2023,(3):40-45
现阶段对于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主要构成要件要素存在诸多讨论,划定合理的处罚范围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对于“参加”要素解读的缺失,直接影响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合理应然处罚范围。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保护法益在于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重大体育竞赛公平性。作为核心法益的重大体育竞赛公平性,包括重大体育竞赛过程公平性和重大体育竞赛资格公平性。由此出发,“参加”应扩展解释至包括“参与”和“为了参与”。“为了参与”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而在预选或选拔比赛,或者开赛前备赛训练中使用兴奋剂的,也属于“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相应行为应当以妨害兴奋剂管理罪进行规制。这种结论是必要的扩大解释,并未破坏司法限缩的要求,亦符合其法定犯属性,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国际反兴奋剂立法蕴含着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追诉机制,我国反兴奋剂专门立法及相关立法直接或者间接地规定了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追诉机制。但是,在前者中行刑衔接不力,在后者中行刑衔接基本阙如,故难以实现对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有效追诉。兴奋剂检查的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不一致、兴奋剂样本取证难度大、责任主体沟通渠道不畅、移送监督机制保障不足等,是建构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追诉机制面临的难题。为此,有必要先制定统一的行刑衔接基本法,然后针对反兴奋剂违规行为制定具体、专门的行刑衔接实施细则。在具体举措上,应当制定严于国际反兴奋剂法的检查标准,建立反兴奋剂机构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协同侦查模式和兴奋剂犯罪情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移送的外部监督。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其行为要件的解释不明使得该罪存在成为象征性立法的风险,因此对其进行规范化分析尤为必要。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公平性与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在此前提下,应当将立法所列举的行为要件分为“促使型”“提供型”“推使型”3种,根据行为特征与违法性程度的不同分别进行内涵与外延的界定以及实质可罚性的判断,为司法中的实际适用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4.
虽然反对兴奋剂的各类国际法律文件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但由于具有盎格鲁-撒克逊风格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WADC)包含不同的私法规则,并非所有国家都会承认或在其国内法中进行修改,使其具有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所期望的应有约束性,因此越来越有必要形成一套更加严格和有效的干预规范。随着体育运动与人权之间的联系愈加紧密,各类体育组织和联合会也应当更加尊重保障人权的普遍法律文件,尤其是在进行国际体育仲裁时,尊重并保障被指控兴奋剂违规运动员的辩护权就相当重要。关于兴奋剂争议解决程序和解决方案,西班牙国家法院已有不同路径,但自2021年11月西班牙《反兴奋剂法》颁布以来,国家法院的权限受到限制,仅在某些情况下才能诉诸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此外,虽然西班牙在《刑法典》的危害公共卫生罪中规定了兴奋剂犯罪,同时规定了法院对国际范围内运输、贩运兴奋剂物质和方法的行为具有管辖权,但适用该罪名的有效刑事制裁较少。因此,在体育经济市场不公平竞争的大背景下,应当将兴奋剂犯罪列为一种经济犯罪进行惩罚。  相似文献   

5.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对兴奋剂处罚规定了三个归责原则:兴奋剂违规适用严格责任,一般性处罚适用过失责任,加重处罚适用故意责任。由于心理要素事实具有模糊性,且证据无法记述其存在,故在实践中很难将三者区分,以心理要素作为处罚的条件,极易造成兴奋剂处罚权的失控,危及运动员的权利,使兴奋剂处罚与反兴奋剂运动的目的发生冲突。为了协调两者的关系,有效地控制兴奋剂的使用,条例应当以惩罚性赔偿制度为理论基础,借鉴美国橄榄球联盟的药品政策,一则加强对兴奋剂的日常监管,二则降低处罚,三则以刑事处罚做补充。这种药品政策不仅能确保兴奋剂处罚的正当性和打击使用兴奋剂行为的有效性,而且,还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维护我国体育在国际上的正面形象。  相似文献   

6.
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国际组织都努力采取法律的手段试图遏制兴奋剂在体育中的使用,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的反兴奋剂法律制度。创制这些反兴奋剂法律制度的主体主要包括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体育仲裁庭和各国政府。由它们所创制的反兴奋剂法律制度主要有兴奋剂违规行为种类、兴奋剂犯罪制度、反兴奋剂教育制度、反兴奋剂处罚机制和兴奋剂纠纷解决机制等。研究旨在为我国反兴奋剂法律的完善提供很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7.
李小涵 《体育科研》2021,42(2):40-49
2019年公布的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WADC)新增“大众运动员”(Recreational Athlete)这一主体并对其进行范围界定。对比2015年实施版WADC,新规则部分解决了这类运动员适用反兴奋剂规则时,举证责任重、减轻处罚难、权利易被侵害、兴奋剂教育缺失等问题。作为WADC的签署方,中国有关方面应当及时制定全新的《反兴奋剂规则》,并修订《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针对大众运动员制定反兴奋剂规则时,应当遵循新版WADC的理念,衔接我国现行规定,并切实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8.
《湖北体育科技》2019,(11):955-957
目的我国现行的违规使用兴奋剂处理办法的效力等级过低,实际中可操作性不强,该研究就我国反兴奋剂立法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方法查阅文献资料法。结果与结论违规使用兴奋剂符合刑事立法条件,通观世界各国,反兴奋剂立法的形式、手段及制约形式虽有所不同,但各国都将处罚上升为刑事层面,彰显了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性及各国严惩不贷的态度。兴奋剂违法行为的界定、违规人员的处罚范围及处理过程既应遵照现行处理办法、又要考虑刑法处理原则。反兴奋剂立法既得到了上位法—宪法的支撑,又受到反兴奋剂立法国际化背景的驱动,国家领导的重要批示及主管部门构建的"纵横交叉、上下联动"兴奋剂风险防控综合治理体系"无一不为我国反兴奋剂入刑工作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9.
论反兴奋剂的伦理学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通过分析反兴奋剂的标准:自然观,损害观,指出使用兴奋剂而造成的对体育本质的违背及竞赛伦理道德的破坏,才是反兴奋剂最合理的伦理学依据。  相似文献   

10.
论体育运动中的正当行为———以大陆法系刑法为文本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体育运动中的正当行为主要是要解释体育运动中出现伤亡等侵害或者威胁运动员合法权益(法益)的后果,但却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正当性根据。在各种解释范式中,只有社会相当性理论才更具有包容性、解释力和说服力。这些法益侵害行为要成为阻却违法性事由,进而构成正当行为必须具备5个条件。体育运动中故意犯规所造成的伤害一般也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按照刑法中相应的罪名进行处罚,但在量刑上也区别于一般的犯罪。我国刑法有必要增加对体育运动中的正当行为等业务正当行为的明确规定,以强化刑法的出罪机能。  相似文献   

11.
西安“宝马体育彩票案”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与思考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以西安“宝马体育彩票案”为案例,通过对我国《合同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该案中承销合同的效力、罪犯杨永明的定罪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西安市体彩中心与杨永明签订的彩票发行承销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罪犯杨永明的犯罪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以贪污罪和行贿罪定罪处罚。并且就加快彩票立法的进程、在刑法中增加彩票犯罪的新罪名、改革彩票发行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及加强法制与廉政教育等方面,对如何重建我国彩票信誉进行了思考与探讨。  相似文献   

12.
为了防范与处罚体育竞技中的贿赂犯罪,各国设置了相应的刑法规范。而我国《体育法》对于体育界的反腐败行为确仅仅只是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刑法理论对这类犯罪行为主体是否属于受贿罪的特殊主体范畴始终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根据“罪行法定”原则,要规制该类犯罪就必须对我国现行刑法做出相应规定以及其它相应立法做出适当修改。  相似文献   

13.
面对体育比赛过程中频繁出现的黑哨、假球、赌球等操纵比赛的行为,有观点认为传统贿赂犯罪和赌博罪不足以完全评价操纵行为,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但从刑法教义学视角来看,无论是黑哨还是假球都不具有外在举止性且无法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据证明标准,"操纵"行为不具有明确性。行为的不明确导致了无法采取例示法对操纵行为进行类型性表达。纯粹操纵型、贿赂操纵型和赌博操纵型三类操纵比赛行为中可以被刑法评价的仅剩贿赂行为和赌博行为。因此,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不符合刑事立法增设新罪所要求的明确性、类型性和必要性原则,适用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赌博罪规制即可。  相似文献   

14.
从经济学视角看,法律条款的明确性和模糊性直接与立法成本、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成本和法律所产生的效用直接相关。不同的法律体系对法律条款明确性的要求有所不同。在我国的法律传统中,以往的立法往往是采用较为模糊和宽松的立法,法律条款的设置和表述都较为宽泛,多以原则性的规定为主。实际上,法律条款明确性水平的确定是决定立法效益的重要因素,也是反映立法质量良莠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立法精细化",这是依法治国战略下对法律明确性的进一步要求。在这一新的形势下,《体育法》的修改也应该遵循国家对立法所做出的新要求,使得修改后的《体育法》的法律明确性水平实现优化,让《体育法》真正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那么,如何确定《体育法》的明确性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方法,基于Francesco Parisi和VincyFon的立法经济学理论,对我国《体育法》的明确性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试图为我国当前的《体育法》修改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5.
足球赌球现象的存在不仅危及到体育竞争的公平性,更危及社会整体的管理秩序甚至殃及在校青少年.人们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错位、竞技体育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刑法规制不足等是足球赌球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扩大赌博罪的主体范围,提升赌博罪的刑罚幅度,增设非法操控比赛结果罪是足球反赌的必要刑法之举.  相似文献   

16.
后脱钩时代,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坚持依法自治不仅是"依法治体"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脱钩改革有效落实的基本保证。针对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存在的自治权性质界定不统一、非营利性属性规定不明确、体育行政权力异化、内部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的法治困境,从实体和程序上两方面来保障实现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自治的法治化,以便真正实现单项协会的实体化,具体提出了单项协会自治主体性质的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非营利性标准的明晰界定等措施。  相似文献   

17.
对发达国家残疾人体育法制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发达国家重视残疾人体育法制建设并各具特色;残疾人体育法制建设有着广泛的社会组织参与和民众支持;能适时为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提供法律帮助;判例法对维护残疾人体育权益发挥导向作用。得出启示:强化与完善残疾人体育法制建设;厘清与明确残疾人体育法规的部门职责;引导与鼓励社会力量和公民维护残疾人合法体育权益;加大残疾人公共体育设施的立法力度;借鉴与实施保障残疾人体育权益的法规范式。  相似文献   

18.
竞技体育作为一个商业化极强的社会环节,必然要与法律发生密切接触。然而现实中人们却容易将其脱离于刑法控制之外,把竞技体育当成是独立的自治区域。从竞技体育的法律地位和刑法问题及成因着手,提出竞技体育刑法价值的概念,以刑法理论为基础,结合犯罪学理论,把竞技体育当中可能的犯罪问题统一纳入到一个刑法系统中进行甄别、分析,进行特殊预防控制和一般预防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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