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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正式批复设立区域电力监管机构
作者姓名:马晓华
摘    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等6个区域监管局(简称电监局),并向有关城市派驻监管专员办公室。区域电监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电监会授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

关 键 词:电力企业 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市场 区域电力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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