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分成两类。河南省郸城县具体项目作为政府主导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代表,其结论在同类项目中有一定参考价值。基于重庆和郸城县的建设用地指标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的比例相同这一推理,核算出郸城县具体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格为2.92万元/亩,该项目带来建设用地指标结余345亩,由此带来潜在收益1008.62万元,通过成本-收益对比确定该项目带给地方政府潜在利润571.71万元,利润率130%。结果显示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结余是隐形的,政府占有利用。由于建设用地指标稀缺,潜在收益巨大,政府产生高额潜在利润。根源上讲这是政府主导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地方政府的身份定位偏差造成的。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围绕地方政府的转型,藉由明确农民的土地发展权主体地位,建立公开合法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市场的政策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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