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为落实政策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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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郁馨.规范行为落实政策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J].中国卫生经济,2001,2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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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郁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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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7月,卫生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文件要求各地要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据调查,截至2001年5月底,全国大部分省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其中,北京市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都参加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上海,江苏等地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二级以上医院比例不断增加;青海、河北等地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占同期药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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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机构 药品采购 招标 集中采购 |
修稿时间: | 2001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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