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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力保疫情防控期间项目用地
摘    要:正2月10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特事特办,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土地政策,并要求各地创新运用"紧急用地""先行用地"等特殊政策,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等在建和新建项目用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科学保证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用地需求。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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